一般情況下,《福建稅務》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福建稅務》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福建稅務》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福建稅務》雜志投稿建議:
①對所投稿件,本刊有權根據本刊辦刊要求對其進行適當刪改或調整,作者如不愿被改動,來稿時請注明。
②標題序號:可按四級小標題的格式寫:一、(一)、1、(1);一級、二級標題另起段,正文另起段;三級、四級小標題另起段,但正文接排;正文內序號用①……②……等。
③參考文獻用宋體小5號字。正文引用文獻必須列出,正文未出現的文獻不必列出。
④關鍵詞:3-5個,以分號相隔。應盡量使用敘詞,無法用敘詞的則應根據文章內容合理提取反映主題的自由詞。
⑤作者單位:作者應標明其工作單位全稱(應寫到所在院系或研究所),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⑥來稿若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省部基金項目,請在文稿中標明其基金來源和編號,我刊可以優先審核發表。
⑦引征應能體現所援用文獻、資料等的信息特點,能(1)與其他文獻、資料等相區別;(2)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等的相關來源,方便讀者查找。
⑧本刊注釋采用腳注形式,引用文獻需嚴格遵守學術規范,注釋順序為:作者,書名,出版者,出版時間,頁碼。
⑨來稿請用小四號字打印,同時提供打印稿和電子文本(word格式)。如有圖版,須單獨提供TIFF或JPG格式照片。
⑩來稿請用小四號字打印,同時提供打印稿和電子文本(word格式)。如有圖版,須單獨提供TIFF或JPG格式照片。
《福建稅務》雜志是由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主辦的經濟學術期刊,創刊于1985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7-0877,國內刊號:35-1187/T。
該雜志以反映經濟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經濟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多元領域。
《福建稅務》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福建稅務》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