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法律與金融》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法律與金融》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法律與金融》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法律與金融》雜志投稿建議:
①論文各層次標題 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標題層次一般以三級為宜,最多不超過四級,一級用 1,2,3……; 二級用1.1,1.2,1.3……; 三級用 1.1.1,1.1.2,1.1.3……。
②內容摘要與作者單位全稱間空2-3行,要求摘要內容言簡意賅,嚴謹活潑,體現全文主題思想之精髓,不是文中某段落某句話的重復摘錄。
③引言(前言):簡單交代研究背景、目的、意義及選題設想,注意點明研究起始時間。引言部分不加標題及序號,不分段。
④本書采取頁下注的方式(不是尾注),每頁的注重新編號。本刊注號為圓圈注號,即“①”,勿用其他注號
⑤基金項目(有則加項):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⑥計量單位:執行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具體使用參照中華醫學會雜志社編寫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應用(第3版)》一書。
⑦文稿務求論點明確、文字精練、數據可靠。本刊對稿件有刪改加工權,作者如果不預先特別聲明,則視同默認(刪改加工只會在必要時進行)。
⑧恰當引用參考文獻,并在正文中注明出處,且按在文內引用的先后次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非公開出版物請勿引用。
⑨來稿要求研究資料真實、字跡清楚、圖表清晰、數據可靠、論點明確、結構嚴謹、文字通順規范。
⑩來稿內容包括(按順序):題目、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摘要、關鍵詞、正文、注釋、參考文獻、作者簡介;作者詳細通訊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
《法律與金融》雜志是由華東政法大學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2014年,年刊國內外公開發行,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法經監管、民商視野、營商環境法治化、法金前沿等等多元領域。
《法律與金融》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法律與金融》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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