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法庭內外》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法庭內外》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法庭內外》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法庭內外》雜志投稿建議:
①嚴禁一稿多投,作者投稿滿3個月未收到通知,可將稿件另行處理。
②文題應做到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不能使用籠統的、泛指性很強的詞語,避免使用簡稱,縮寫,化學結構式,藥品商品名等不規范的詞語,盡量不設副標題。
③如是基金項目,請在來稿地腳處注明基金名稱及編號。
④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 )內。
⑤文稿應具備專業性、實用性、創新性,主題突出、論據充分、文字精煉,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專業水平和實用價值。
《法庭內外》雜志是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94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5-0116,國內刊號:11-3206/D。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特別關注、案件聚焦、經法視點、法制文化、法律服務等多元領域。
《法庭內外》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法庭內外》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聲明:本信息依據互聯網公開資料整理,若存在錯誤,請及時聯系我們及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