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法學家》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法學家》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法學家》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法學家》雜志投稿建議:
①本集刊刊登的所有文章,未經授權,一律不得轉載、摘發、翻譯,一經發現,將追究法律責任。
②屬基金項目成果者,請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等。
③摘要應包括研究目的、主要方法、結果和結論,并且要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
④在參考文獻中,請作者一律用中、英文對照著錄。原文有英文信息項的,必須按原文的英文信息項著錄,不允許作者自行翻譯;原文沒有英文信息項的,作者可按中文信息項翻譯。
⑤稿件要求言之有物、有理、有據,來稿語種中文,原作、譯作均可,譯作須提供原文和授權書。
《法學家》雜志是由中國人民大學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89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5-0221,國內刊號:11-3212/D。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法學前沿、法學專論、立法研究、法學爭鳴、青年法苑、法學教育、法制教育、法制改革、律師實務、國際法與區域、臺港澳法律問題、外國法述評等多元領域。
《法學家》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科技期刊優秀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優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法學家》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