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法制與經濟·中旬》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法制與經濟·中旬》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法制與經濟·中旬》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法制與經濟·中旬》雜志投稿建議:
①稿件要求具有一定的原創性,凡是引用處務必標示清楚,請勿剽竊抄襲,文責自負。
②中圖分類號采用《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第4版)進行分類,一般標示1個分類號,多個主題的文章可標示2或3個分類號,主分類號排在第1位。
③注釋采取腳注的方式。注釋與參考文獻的格式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 7714-2015)。
④題名應簡明、具體,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避免使用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
⑤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職稱、職務、學位、工作單位、研究方向、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表明作者身份的內容。
⑥本刊作為匯編作品,版權屬本刊編輯部所有。所投稿件必須是署名作者本人實際完成,不存在任何違反學術規范情形,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爭議。
⑦參考文獻:來稿均應有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應引自正式出版物(不含內部資料、文件、使用說明書等)。在稿件的正文中依次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在段末右上角標出,按引用的先后順序列于文末。
⑧表格采用三線制;圖幅一般為40mm(高)×50mm(寬),方框坐標圖的橫縱坐標應間隔合理、標識清晰,標目通常采用物理量名稱或符號和相應單位表示。
⑨優秀稿件將提交參加我部論文評優活動,并頒發獲獎證書。需要獲獎證書的作者請在稿件上注明,或主動與我們聯系。
⑩引用資料非來自原始出處時,應注明“轉引自”。轉引文獻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 之相關信息,再注明轉引所據之文獻。
《法制與經濟·中旬》雜志是由廣西日報社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93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5-0183,國內刊號:45-1188/D。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法制天地、法學研究、經濟縱橫、公共管理、學術交流等多元領域。
《法制與經濟·中旬》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法制與經濟·中旬》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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