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港澳研究》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港澳研究》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港澳研究》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港澳研究》雜志投稿建議:
①來稿務求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字準確、文字精練。并具原創性,不侵犯他人著作權,稿件未投它刊,未在其它任何期刊(包括內部出版物)刊登或研討會上發表過(特約除外)。
②題目簡潔明了,字數一般不超過20字。
③來稿首頁請注明:題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及工作單位,負責與編輯部聯系的通信作者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Email,并標明正文字數、表數及圖數。
④請特別注意:著錄參考文獻出處時,期刊引文須注明的是引文所在具體頁碼,而非該文獻在期刊中的起訖頁碼;報紙引文必須在日期之后注明文獻所在的版次。
⑤資助聲明,如果文章有資助,則需要列明。作者必須列明所有外部資金來源,并描述資助者或發起人在整個研究過程(從研究設計到論文提交)中所扮演的角色。
《港澳研究》雜志是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2013年,季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0-7687,國內刊號:10-1182/C。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政法論叢、經濟研究、社會視角等等多元領域。
《港澳研究》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港澳研究》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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