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廣播歌選》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廣播歌選》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廣播歌選》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廣播歌選》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題應做到簡明、醒目,避免使用縮略語、字符、代號,中文文題一般控制在20個漢字以內。
②摘要應在200字以內,摘要中不能使用評論性的詞語,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結論,也可寫明具有情報價值的其他重要信息。
③外文文獻在前,中文文獻在后。同一作者不同時期的文獻按出版時間的先后順序排列。外文書名以斜體書寫,實詞首字母大寫;外文論文篇名以正體書寫,僅篇名首字母大寫。每條頂格寫,回行時空兩格。
④通訊作者應由全體署名作者在投稿前自行確定,按照國際慣例,未標注通訊作者的論文第一作者即為通訊作者。
⑤本刊重視學術規范,反對任何形式的學術不端。
《廣播歌選》雜志是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創刊于1980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2-5979,國內刊號:11-1484/J。
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藝術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原創歌曲、原創歌詞、好歌印記、原生態民歌、音樂博物館、音樂論壇、廣播與音樂等多元領域。
《廣播歌選》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知網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廣播歌選》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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