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廣東民政》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廣東民政》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廣東民政》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廣東民政》雜志投稿建議:
①題目務必言簡意賅,一般不用副標題,字數不超過20個字,中英文題目應一致。
②凡是引用他人文獻、資料,必須加引證注釋,以頁末腳注形式按頁編排。在正文加注釋處右上角以加圈阿拉伯數字標記,腳注編號位于相應標點之外。
③摘要論文應附有中英文摘要。摘要應能客觀地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信息,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過200字,以與正文不同的字體字號排在作者署名與關鍵詞之間。
④正文內容要求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具有學術性、創新性和實踐性。
⑤來稿要求切勿一稿多投,作者應當確認作品著作權的完整性、合法性,作品及內容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廣東民政》雜志是由廣東省民政學會主辦的政治學術期刊,創刊于1987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7-7197,國內刊號:44-1170/D。
該雜志以反映政治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治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卷首頁、特別關注、民政文苑、嶺南視點、美文悅讀、嶺南視點、他山之石等等多元領域。
《廣東民政》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維普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廣東民政》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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