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光與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光與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光與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光與影》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章標題能簡明扼要地反映論文的最主要內容,且便于檢索,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加副標題,題名中的名詞術語應標準化。
②參考文獻要求所有稿件必須有參考文獻,應以作者親自閱讀的近5年公開發表的文獻為準,論著的參考文獻一般10~15條,綜述20~30條。文中參考文獻的注碼用方括號準確地標在有關文字的右上角。
③摘要應能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信息,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過200字。
④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更動;作者單位名稱和郵政編碼腳注于同頁左下方。
⑤來稿應層次清楚,結構嚴謹,文字簡練,邏輯性強,術語準確,數據可靠,標點規范,打印或書寫工整。
《光與影》雜志是由江蘇人民出版社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創刊于1981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3-3343,國內刊號:32-1081/TB。
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藝術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多元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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