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7 11:18:15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文物建筑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跨院在我國古典建筑群中廣泛分布,大到皇家宮殿,小到民居建筑,包括各種寺廟建筑中都很多見。我國古典建筑群中建筑布局大都是沿中軸線對稱分布,其中沿中軸線方向南北延伸布局的稱為“進院”,而與中軸線垂直在東西方向延伸布局的建筑就稱為“跨院”。因此跨院又多稱“東跨院”、“西跨院”。
1.1跨院的建筑功能
相比于政治、等級地位非常重要的中軸線建筑而言,跨院的主要特點和功能是:用于面積較大的建筑群,在中軸線建筑之外,拓展整體空間;作為家廟、祠堂等家庭祭祀地點;正房之外其他人口分宅居住、生活;來客居住;學館、庫房、廚房、花園等其他用途。[1]相比于中軸線建筑正規禮制性的用途,跨院更多用于生活和休閑娛樂,因此布局風格輕巧、親切,生態優美、園林小品意趣盎然,建筑沒有非常威嚴的禮制規范,體現和諧、交流和個性化的空間氛圍。
尤其在近現代建筑中,跨院的休閑娛樂和生態功能日益突出。在老北京的四合院建筑中,越高級的四合院院子越多,有前院、后院,還建有跨院。建筑大師張開濟說,跨院就是后花園,是家庭的多功能空間,發生過許多浪漫的生活故事![2]
1.2跨院的旅游開發定位
近年來,隨著大眾旅游的發展,古建筑作為文物旅游和遺產旅游中重要的吸引物一直受到旅游市場青睞,我國的觀光旅游市場上古典建筑群也一直是國內外游客爭相前往的熱點。古典建筑群在遺產價值之外,對其旅游價值的探討和開發更值得關注。
認識古典建筑群的旅游價值,就是改變已有的對于遺產價值認知的專家視角,而是從大眾游客的體驗視角出發,將建筑的文化、科學、社會價值充分的展現給每一位游客,尤其是發掘出文物建筑旅游的核心吸引力,將蘊含在古典建筑空間中的精神文化內涵傳達給游客,實現游客的深層次體驗。
但是由于我們對于遺產保護的人類學社會學責任,和我國文物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的限制,古建筑的旅游開發必須受到遺產保護的諸多約束,必須在保護的前提下進行旅游開發。因此,單純的觀光成為最主要的旅游產品,文物建筑旅游產品以靜態、觀光為主,氣氛沉悶、內容單調枯燥,或者深奧難懂,與當前游客休閑愉悅為主的旅游動機相悖,與當前參與型、活動體驗型的旅游市場發展趨勢脫節。
針對這一市場現狀,旅游學界的專家提出對文物旅游的“活化”戰略,就是通過多種旅游開發手段,將靜態、物化的文物中蘊含的活態文化挖掘展示出來,或者以活態的方式展示給游客。活化戰略是文物旅游開發的新思路,在旅游產品開發的具體運用中關鍵是活化方式和手段的創新。
從旅游開發視角,運用活化戰略,將跨院定位為文物建筑旅游中的重要活化空間的規劃思路,不但基于跨院本身在古典建筑群中的休閑娛樂區的建筑功能,跨院建筑與生態景觀的緊密聯系,而且突出體現了對于旅游市場需求的關注,對于游客體驗的關注,是文物旅游作為遺產文化傳承利用的一種重要方式的規劃創新。
2洛陽關林東西跨院的規劃設計
洛陽關林是武圣關公含元之所,是中國最早的關廟和中國封建級別最高的關廟。作為海內外三大關廟之一的關林,既是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也是4A級旅游景區,多年來與洛陽龍門石窟、白馬寺并稱洛陽三大人文景觀,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一直是國內外游客來洛陽旅游的必到景點之一。
2.1 關林景區規劃現狀及主要不足
關林景區目前占地200余畝,院落四進,殿宇廊廡150余間,主要建筑均在中軸線上,依次為舞樓、大門、儀門、甬道、拜殿、大殿、二殿、三殿、石坊、八角亭,最后為關冢。2006年,關林作為明至清時期古建筑,被國務院批準列入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本世紀以來,國內外大眾旅游市場需求的發展變化,以及洛陽在建設“山水城市”進程中城市旅游產品的市場競爭日益激烈,關林景區的現狀已經不能適應市場變化和競爭形勢。
目前的關林景區旅游規劃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2.1.1景區游覽空間狹小,生態環境欠佳。
關林景區的有效游覽空間僅僅集中在中軸線上,長度不足500米,寬度不足百米,游客的足跡范圍和視閾空間都比較狹小。
作為拜祭型古建筑群,景區的主要綠化以側柏為主,樹木八百余株。與孔林10萬余株樹木、孟林近萬株樹木的規模相比,相差太遠,難以形成濃厚的拜祭空間的場所感,也與大眾旅游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求不符。
2.1.2旅游產品以靜態觀光為主,體驗欠缺。
目前關林的旅游產品,基本是觀光型,欣賞古建筑、文物,游覽殿堂院落和墓冢,參與性的活動只有自發祭拜祁福。一年一度的關林朝圣大典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但是在其他旅游時段內游客是無法欣賞和參與體驗這樣的文化活動的。
2.1.3游覽氛圍沉悶,文化展示不足。
游客目前所有的游覽活動都在中軸線上進行,并且是圍繞祭拜主題進行參觀活動,因此中軸線景觀肅穆威嚴的氛圍貫穿在游客游覽活動的始終,使得旅游活動壓抑、沉悶,與大眾旅游休閑愉悅的市場需求脫節。
景區現有文化展示手段和方式主要是依靠講解員講解、殿堂塑像、壁畫、碑刻,過于靜態和藝術抽象,缺乏具象、生動、活態的展示手段。文化展示內容也是故事、情節,甚至傳說,并且依靠導游口口相傳,或者購書籍,缺乏系統、科學、生動和場所性的文化體驗。
2.1.4線路單一,游時過短。
目前的景區游覽線路就是中軸線的不足500米的單一路線,從舞樓、大門一直直線延伸至墓冢,游覽時間在半個小時。而且墓冢游覽結束后,游客原路自由返回大門的線路,浪費了一半的游程。
2.2 關林東西跨院的規劃思路和原則
著眼于關林旅游進一步發展的需要,關林管理處提出東西跨院開發利用要緊緊圍繞三國暨關公文化主題,依據洛陽關林的地位與特點,在不改變現有建筑格局的基礎上,結合東西長廊的改造與展示內容,以及整個景區的環境特色,立足長遠,立足發展,將東西跨院開發成為東西對稱、服務設施健全、旅游休閑功能完備的以園林小品為主的吸引游客駐足的文化休閑園區。
綜合考慮關林現有的不足和管理方的開發思路,在關林東西跨院規劃中,我們創新性的以“活化”戰略為指導,將東西跨院定位為“游客體驗的活化空間”,激發出古建筑跨院旅游規劃的新思路。在關林東西跨院規劃設計中注重活化手段和方法的創新,確立了生態活化、文物展示活化和參與性文化活動活化的基本思路,并具體化為規劃設計中的四項原則:
2.2.1 生態性原則
關林景區的生態建設規劃以樹和水為主,將之融合在古建筑園林中。
樹,尤其是柏樹,一直是我國寺廟、祭拜類景區的重要綠化植被,能夠很好的烘托肅穆莊嚴的氣氛。目前關林的樹木八百余株,與孔林孟林的樹木規模相比遠遠不足,景區提倡見縫插針種樹,也要在跨院中集中種植有紀念朝圣意義的樹林,打造今日的生態綠蔭明天的古樹名木。
跨院中水景的加入,一是為活化景區沉悶的氛圍,營造更加輕松親切的環境氣氛,更好的實現生態活化;二是從文化內涵上,關公是民間的財神,水在民俗文化中代表財源茂盛,求財的活動安排在水景園林中強化關公財神的體驗。由于跨院空間限制和在建筑群中烘托地位的限制,水景園林不宜采用體量過大的設計,以小巧的水池、環繞的清渠為宜。
2.2.2 市場性原則
跨院規劃設計的市場性原則體現在關注游客的消費點。在東西跨院南部設計不同功能的服務休閑設施,東跨院規劃為古典藝術茶座,主要供境外團隊游客休閑,主要內容是關公文化的評書、皮影戲,背景音樂選擇播放古典樂曲。西跨院南部規劃旅游紀念品超市和小型電影院,主要針對大眾游客市場,出售具有關林特色的旅游紀念品,如關公春秋大刀的系列復仿制品,關公像等。小型電影院播放一部關公故事和文化的影片,出售影碟和書籍。規劃的這兩處服務休閑設施,既能延長游客的停留時間至兩小時,相應增加景區內的旅游消費;又能將游客留在關林廟門口的鎮上吃午餐,解決現有線路中游客午餐問題,增強關林景區的關聯帶動效應。
2.2.3 場所協調性原則
東西跨院規劃既要考慮與景區現有的文物建筑協調,保持古建筑群的中軸線格局,保護中軸線祭拜區莊嚴肅穆的氛圍;又要著眼于長遠,與規劃中的民俗展覽館連接呼應。因此,在建筑設計、園林景致、活動場所等規劃設計上秉持古樸、清凈,尤其是亭、臺、雕塑等建筑設計采用古典建筑,并且與現有主建筑群呼應協調,保持與景區其他場所的整體和諧。
2.2.4 體驗性原則
跨院規劃中對游客體驗興奮點的設計主要表現在對關公“忠義仁勇”的文化的深入挖掘和展示。規劃在深入研究關公其人及歷史文化意義的基礎上,將關公文化精華概括為“忠義仁勇”,即以忠報國、以義友朋、以仁立身、義勇建功。在規劃設計上,落實在東西跨院的“忠”、“義”、“仁”、“勇”四個景觀點上,并且結合東西兩個長廊進行文化展示。其中,東長廊按時間線展示東漢、宋、元、明、清等朝代對關公的由公侯、到關帝上升至神、圣的步步加封歷史;西長廊展示關公封金掛印、過五關斬六將、義釋曹操、單刀赴會、刮骨療毒等經歷典故。東西長廊展示系統的關公文化,而“忠、義、仁、勇”四個景觀點展示的是關公文化的精華,并且配合有游客參與性活動的設計,達到情景交融的高度體驗效果。
2.3 關林東西跨院的規劃創意
2.3.1 空間策劃和功能區的劃分
關林東西跨院是沿景區中軸線對稱分布,規劃根據《周禮》東文西武的禮制,將東西跨院分為四大功能區,即休閑區、服務區、東西長廊文化展示區、“忠義仁勇”文化景觀區。設計東跨院布局“忠”、“義”兩個景觀點和針對高端境外團隊客人的休閑區,園林特色以庭院水景、桃樹、牡丹、竹子營造清靜、富足安寧,含有文化深意的環境。西跨院布局“仁”、“勇”兩個景觀點和針對大眾旅游市場的服務區,園林特色以側柏等樹木,配合圓雕、春秋臺營造樸直、大氣、陽剛的氛圍。
2.3.2 東跨院的規劃設計
東跨院北部與墓冢區相連,向北開圓洞門。由北向南布局為“忠”、“義”兩個景觀點,南部設立休閑區,規劃為主要針對境外團隊游客的音樂茶座,休閑區開西門與文物核心區和景區入口相連。
北部“忠”景觀點設計關像的磚雕門樓,正面為關像,隱喻洛陽關林埋葬的是關公首級;背面是關公著名的“風雨竹”,畫中竹中藏詩,表現關羽忠的氣節。周圍種植竹子,烘托人物操守氣節。周邊設石質座椅,供游人捫思。
“忠”景觀點向南是“義”的景觀點。這一景觀點的核心是三個小型水景池環繞的“結義亭”,周邊種植桃樹,隱喻“桃園三結義”的以義友朋。游客可以在此與親朋結義,可以以關林管理處的名義頒發結義證書和結義紀念品。蓮葉田田的水池中養殖錦鯉,象征富貴求財。
東跨院南部是休閑區,設計為主要面向境外團隊游客市場的音樂茶座。音樂茶座為古典建筑,外有外廊,可以臨窗看到結義亭及水景,周圍種植洛陽牡丹,象征富貴。茶座內部為古典裝修,彈奏古琴,游客可以根據興趣點唱關公評書、觀看關公皮影。
東跨院的園林特色以庭院水景、桃樹、牡丹、竹子營造清靜、富足安寧,含有文化深意的環境。
2.3.3 西跨院的規劃設計
西跨院北部與墓冢區相連,開北向圓洞門。由北向南布局為“勇”“仁”兩個景觀點,西圍墻保留原有的柏樹,東部的西長廊作為展示關公經歷典故的文化展示區,南部設立服務區,布局關林特色旅游紀念品超市和展示關公文化的電影院,服務區開東門與文物核心區和景區入口相通。
北部“勇”景觀點設計關公騎赤兔馬圓雕一尊,周圍側柏環繞,命名“朝圣林”,選擇歷屆朝圣祭拜活動中的名人手植簽名的紀念樹,以名人效應烘托對關公神勇的崇拜。在朝圣林中可以開展游客參與活動,“過五關斬六將”,林間小道設計成軍陣,輔以籬笆,撲朔迷離,敵軍將領和統帥由工作人員扮演,游客手持木質青龍偃月刀,點到為止,擒住敵軍統帥者贈送紀念品。
“勇”景觀點向南是“仁”景觀點。“仁”景觀點主要通過“春秋臺”表現。《春秋》是關公最喜歡的著作,“關公夜讀春秋”是流傳很廣的經典故事。春秋臺是古典建筑格局,臺四周木柱上鐫刻有春秋名句。臺中放置青龍偃月刀的復制品,鼓勵游客搬搬,有興趣的游客可以在工作人員指導下學習套路舞大刀。春秋臺還可作為民間關公戲的小型表演舞臺,可以定時表演。
西跨院南部服務區是體量較小的古典建筑,用于旅游紀念品銷售和關公電影的放映廳。主要針對大眾旅游市場,出售的旅游紀念品以關林特色商品為主,例如關公像、春秋名句掛件、青龍偃月刀復仿制品等。關公電影設計為關林管理處專門投資拍攝,在放映廳循環放映,同時出售影碟。
西跨院的園林植被以側柏為主,因空間面積有限,保留西圍墻原有的樹木,在各景觀點見縫插針式種植樹木,增加生態綠化,營造出樸直、陽剛的武院氛圍。
Key words:Hong Kong ; historic building ; conservation ; activation ; with text
中圖分類號: TU25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4144(2016)-04-90(7)
1 香港文物建筑保育的體系
2000年成立的文化委員會,是香港文物建筑保護體制中級別較高的組織,負責向政府提供有關文物保護的意見及進行文物建筑保護活化過程的推進。與此同時,民政事務局也就文物建筑保育活化的意見進行推敲及改進。而古物咨詢委員會則是文化委員會的下屬組織,主要負責向民政事務局提供古物保護環節相關建議,其建議范圍從是否將某建筑作為古物建筑開始,延伸到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如每年的修繕計劃、勘察隊伍的監督等等,一直到文物建筑保護意識的推廣。古物古跡辦事處則是專門負責古物建筑的活化再利用,其通過與具體相關部門的合作最終達到文物建筑的保育活化過程。這時,香港旅游發展局,市區重建局,華人廟宇委員會及教務署等組織則作為執行者或促進者,帶動整個活化項目的進行。[1]
2 香港文物建筑保育體系中的以人為本
2.1 公眾參與
對于文物建筑的保育活化,其根本目的是發揮其既有功能,繼續為社會所用,為公眾所用。對于這樣特殊的公共社會資源來說,其服務群體――民眾的意見就顯得尤為重要。民眾的公共記憶與城市情感的保護與尊重,以及其城市生活的便捷舒適性的改善與維持,是保育活化工作的中心意義所在。而民眾的參與的方式即以居民意愿做改變,尊重其情感,滿足其需求,從而最大化的提高了保育活化工作的效率。建于上世紀五十年代的永利街,古物古跡辦事處并沒有將其列入古建筑保育的范圍之內,但是市民主動呼吁原址保留永利街的建筑,為了回應公眾對于歷史建筑保護的訴求,在2011年城市規劃委員會將永利街擬改建為“綜合發展區”,予永利街保護活化工作以足夠的精力及重視。
對于香港文物建筑保育的工作,政府則以資訊平臺的方式為民眾提供民眾提供意見提出訴求的平臺,為政府與人民起到搭接作用,使保育活化成果更接近民眾需求。香港政府組織民間社會各界成員組成的古物咨詢委員會,專門向香港文物保育活化工作提供意見。并且組織公眾論壇,向公眾介紹其建筑保護政策及措施,鼓勵公民對政府保育活化工作提供意見,并將公眾意見的精華納入文物建筑保護政策中予以實施。
在建筑保育活化過程中,公眾參與同樣不可或缺。在美荷樓的活化過程中,改建者廣泛收集了許多民眾的意愿,在保護過程中運用敘事手法,以其個人口述史及歷史生活物品為主線,意愿為主體,從人的角度出發,以生活歷史記憶為散點進行串聯保護,最后實現區域歷史活化后的生活與人文精神與歷史脈絡的再現,及現代與歷史的對話關系。這無論是對個人,還是集體利益來講都是意義重大的。體驗式的歷史再現使得活化后的美荷樓極高的展現了人文精神的精華價值。公眾參與的必要性與重要性即在此得以完整地體現。
2.2 “人性”法律法規
在對歷史建筑保育活化的過程中,法律制約無疑是其最重要的環節。然而法律本身是生硬的,關于歷史建筑的保育規章則一定是以建筑為重心的規章制定,這時若將法律執行的出發點在一定程度上放在人的身上,這無疑是政府文物保育活化中最人性化的體現。除了對受到懲罰的古物破壞者仍然予以其上訴機會這種制定法律通常的人性化手段外,《古物與古跡條例》中還對其合法擁有人乃至公眾有著諸多法規方面執行的尊重。
2.2.1 補償與限制
對于補償,不僅對于保育歷史建筑中提出有效意見的人,給予一定的修繕撥款,并且對于古跡或者古物的擁有人或是合法占有人,若是其因為保護古跡古物而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主管當局或是區域法院也應對其有一定的補償。
在《古物與古跡條例》于2000年底59號第三條的修訂即有著這樣詳細的規定。而對于市區重建的歷史建筑活化項目,政府則可以提供連續十年的維修基金,并且使居民自行購買維修保險,為建筑長期保留作保障,還可以為進行維修的居住者提供免費的貸款。
在另一些保育活化的項目中,政府則與建筑使用申請者形成伙伴關系,政府提供一定的補償與使用權,申請商家在容許運營的基礎上被《歷史建筑保護策略》限制于歷史建筑保護的種種制度,從而達到真正保護歷史建筑的目的。
在雷春生的活化方案中,通過經營者與政府部門建立伙伴關系,政府提供使用權,商家負責主要方案建設成本支出,此舉將政府支出的古建保育建設成本以十倍下降。這既使商家活動了盈利,又減輕了政府的財政壓力。同時政府制定《歷史建筑保護策略》對歷史建筑的保護做導向與限制,指引申請者更好地保護歷史建筑免遭破壞。
2.2.2 權限
對于政策人性化最真切的表現莫過于對于相對弱勢的保護與個人權力的給予。即使是主管當局或是具有相關權利的制定人士在進入合法占有人住用處所時,仍然需要在48小時之前向合法占有人發出書面的通知,或是獲得合法占有人的書面同意。并且在文物建筑保育過程中,若是其合法擁有人對政府方面的宣布有任何異議需要提出反對,都可以向其相關行政長官提出呈請。
對于私人產權的相當的尊重與保護同時也體現在另一個方面。即若歷史建筑其資產擁有權歸私人所屬,那么歷史建筑的拆,留意愿則完全尊重私人意愿,這便是私人權限的絕對尊重。當歷史建筑與私人意愿產生沖突時,政府則通過補償政策來進行平衡。如2007年的景賢里事件,屬于私人產權的景賢里面臨著被拆除的風險,此時當歷史建筑的保護與私人產權產生沖突時,香港政府及時以“以地換地”的補償方法同時保護私人產權及歷史建筑,實現了私人權利與歷史建筑雙贏的局面。最后,景賢里得以保存并且政府將其開放于公眾進行參觀。
2.2.3 文本資料的參閱
在《古物與古跡條例》的規定中,對于古物古跡的相關資料,以及其相關的圖則,不僅要求在第一時間送達其私人土地的合法占有人,而且要求其每份圖則的副本都可以供公眾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讀。
2.3 社會弱勢階層的保護
2.3.1 每個人均擁有均等的權利
“保障弱勢人群的權利,為有特別需要的人士,例如長者和弱能人士,及收入微薄者提供特別設計的房屋。若是本身為其居住著,則一定要維護其居住權。”這是來自于“文物保護政策”中對于保障弱勢群體權利的描述,其充分的體現了香港政府對于社會階層的保護。為了避免歷史建筑只為資產運作所用而剝奪了大多數公民的擁有權的這種行為,政府方面也做出了許多努力。香港政府在與“文化葫蘆”這個非牟利文化機構曾經在一起合作退出過“家家游樂”系列導賞團,供香港公民免費參觀經過保育活化的歷史文物建筑,使各個階層,包括低收入家庭也可感受到歷史建筑的風貌。社會階層的保護并沒有停止在這一層面,港政府還進一步推出了無障礙歷史建筑導賞團,保障了殘障人士觀賞體驗歷史文物建筑的權利。[2]
2.3.2 改建項目形式的傾向性
對于文物建筑的保育活化,將改建項目類型面向廣大的民眾而非僅為資產運作做犧牲。長此以往,對于城市特色的保護與城市文化的延續將是極為有利的。因為,一個城市的特色往往是由其最普通的大眾文化構成的。對于社會各平民階層的保護,其根本是保護了香港區域化的民俗文化,其對城市特色的形成于文化的繼承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香港對于認定歷史建筑的保育與活化的方向,得先通過古物古跡辦事處等有著專業素養人士的綜合評估,以判定其適宜的再利用方式。許多再利用方式都以提供更多休憩用地和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為主。例如將?紊降木?署建筑改為文物陳列館,將原某太古洋行行大班私宅改為生物多樣性自然教育中心、清代炮臺遺址九龍寨城改建為江南式園林、舊三軍司令官邸活化為茶具文化館等文物建筑保育活化為公共服務設施的案例,則充分體現了改建項目形式對于公眾參與的重視,對于“以人為本”的在歷史建筑保護工作中的滲透。最具典型意義的當屬在“雷春生”活化項目。項目以競標形式進行確定,在其過程中淘汰公眾服務性不強的項目,如酒吧、旅館等。最后保留了原來建筑醫療特色的保育項目---香港浸會大學中醫藥學院診室最終獲得了項目權。在功能空間上,該項目將底層開放為社區中心,在沿街開放展覽館介紹雷春生及香港的歷史,并且開設首賣涼茶及中藥的點鋪,以及其中醫藥保健服務,中醫藥門診服務,等服務空間能為社區提供多種服務,創造就業機會。在建筑保護上,設計在不影響歷史建筑舊立面的基礎上,在外圍安裝玻璃窗,以解決建筑因處交通要道而帶來的噪音問題,并且在建筑內部及后援分別加設電梯,防火樓梯等適應現代生活的公共設施,使得保育活化工作以建筑更好的為人所服務為出發點。這些都在相當程度上體現了文物古跡署在項目確定上對于公眾服務型即可以為大多數人所服務的改建項目的傾向性。[3]
2.4 社會生活的保護與調適
“真正的保護不在于重拾過去的風貌,而是要保留現存的事物并指出未來可能的改變方向。保護的目標常常是要保持當地居民和社區結構的穩定性,防止社會生活頻繁、過度的變化。”[4]歷史建筑的風格風貌的的延續是維持街巷文化特色的重要構成,由其構成的社區結構與居住環境又是居民城市意象與情感的基礎,是歷史建筑人文價值高層次的人文意義。保護居住結構與社會生活的穩定性,在某種程度上是歷史建筑保育活化工作的重點工作之一。在2009年“藍屋”的保護活化案例中,就保留了“藍屋”以茶及醫療為主的社會企業模式,不僅體現其街巷特色及文化,且延續了其商鋪服務類型,增加了公共服務綠地。這樣的保育方式維持了本身的社區結構,在這基礎上,“留屋留人”的保育活化方式進一步穩固了先前的社區網絡,進而維持了區域內人們的生活穩定性。負責運營的圣雅各福群會還設立了“香港故事館”向民眾展示早期香港的區域生活環境與社會交往文化。
2.4.1 保護城市特色與文化
歷史建筑的保護,應該不僅僅是一所建筑的保護,其傳達的保護概念應該是具有區域性的。“城市之所以成為一種藝術,最大的特點在于‘參與性’――它需要人們在其中穿梭活動”。[5]而區域的文化特色必須是由人的生活痕跡構成的,此時保護居民的社會生活,則成為保護歷史建筑更上一層的意義,成為城市特色的保護,及其歷史文化的傳承。如1950年建成的位于灣仔景星街8號單數門牌的“橙屋”這種一梯一伙的牙簽式建筑,無論是其重功能的平面形制,還是其具有中國特色的唐樓立面風格,或是這種見縫插針式建造方式,都無疑成為過去港人努力,掙扎求生存的歷史及文化代表。塑造出多元文化社會中不可割舍的生活依存空間。[6]
2.4.2 維持居民生活穩定性與舒適性
歷史建筑保育的根本目的是通過保育活化繼續為民眾所用,并且保護區域原有的社區結構與人們的社會生活,維持其居民生活穩定性與舒適性,使得歷史建筑的保育活化工作與周圍環境有著更好的兼容性。從另一方面來講又從人文景觀的保護與延續過程中起到傳承城市文化與城市歷史,以及保護人們城市意象與城市情感的的作用。在雷春生的案例中,其改建項目與先前建筑功能相符,這可以使文物建筑區域內的居民得到相同的公共設施服務,不改變其原本的社會生活方式,維護了其社會結構的穩定性。
2.4.3 調適居民生活活動
增加區域居民的活動,如合適的的改建及加建項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給活化建筑注入新的活力,以平民化的公共服務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的服務,使得居民生活舒適性得到提升,令社區生活更加活躍,并且使文物建筑在未來發揮更大的社會效益。
1.在“藍屋”的保育活化項目中,經營者增加了沿街的小店鋪,如素食店和甜品店、露天的公共服務綠地等,增加了區域內人們的交流機會,降低了交流尺度,從而加強了居民社會活動的頻繁性,使文物建筑改建更好的為區域及城市結構做貢獻。
2.在“綠屋”的保育活化方案中,將巴士路街全半部分保留,后半部分拆除增加了了一個約300M2的的公共空間,彌補其城市規劃方案在公共服務綠地功能方面的缺失,增強了其社區結構完整性及合理性。作為通過歷史建筑保育活化中積極調適居民生活的成功案例,體現了其香港政府在文物建筑保育活化中以人為本的核心思想。
3.在永利街的項目活化中,則利用其特殊的建筑形式“臺”,以免租等方式鼓勵各方在此舉行各種公眾活動,不僅使得永利街“臺”的社區文化得以保留和發揚,并再次基礎上發展了新的活動,如盆菜宴,青少年文化香港文化學習交流等,增強了社區活動,提升了社區生活的豐富性與趣味性。
而貫穿這兩個活化項目的調適方法,還是通過對居住環境的適應性調適,歷史建筑因為其年代久遠大都已經不能適應現代人的生活習慣以及新的建筑規范,為了提高建筑舒適性,對處在現代背景下的建筑功能進行了加建及改變。如其加建了洗手間、電梯,更新了消防設施等更加現代化的設施和更加合理的建筑設計規范以適應時代的變化,通過改建對居民生活舒適性進行積極調適。
2.5 保護居住者
保護原來的居住者是維護原有歷史建筑區域社會生活架構的基礎之一,通過居住者的文化特色的維持與保留來保護歷史區域文化特色。保護居住者也是避免社會生活頻繁、過度的變遷,這是對居民情感的充分尊重,及其對城市環境權與舒適權的一定保障。在“藍屋”保育活化再利用為民間生活館的案例中,就首次使原本居民繼續留住。并且在保育活化過程中增加了現代的服務設施,如無障礙設施,電、水等基本設施,令“舊建筑”能適應新時代人們生活需求,使居住者能有良好而科學的建筑環境。
2.5.1 保持社區與鄰里關系
在2007年的市區重建策略中明確地提出,文物建筑的保護與區域規劃將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保存區內居民的社區網絡。”這一策略則充分體現了香港文物保育活化工作中對于居住著的保護。這將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有利于香港城市特色與城市文化的形成與傳承,對城市總體的發展將是極為有利的。使原本居民繼續留住,對社區的鄰里關系也是一種保護與維持,這對維護居民的社區情感與固有的社區結構是非常有效的。以此固化與發展城市特色與文化。在永利街的保育活化項目中,為了突出永利街“臺”這種獨特的小區氣氛,其改建過程沿用了現有建筑物的高度與臺寬度的比例。“臺”的設計為附近的居民提供了一個公共休憩空間,供大家集合及進行不同的公眾活動。市建局還通過申請成功得到將本來的住宅用途改變為非住宅用途,以提供更多的公共空間供一個供小區人們交流活動的地方,保留且增加區域內人們生活及交往空間,使其繼續為人們聚會及舉行公眾社區活動提供場所,這對保持社區及鄰里關系具有積極的意義。[7]
2.5.2 對城市生活的一種保護和繼承,城市區域文化的一種傳承
香港文物保育活化工作中對于居住著的保護,即是對居民城市生活穩定性的一種保護,其不僅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香港文物建筑保育活化工作對于居民環境權與居住權的尊重與保護,而且維持了居民的城市情感,避免了其社會生活的過度變化,并且將在將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有利于香港城市特色與城市文化的形成與傳承,這對城市總體的發展將是極為有利的。保護了居住著,即保護了其城市生活,在升華意義上即保護了其區域文化與特色。在美荷樓的保育活化中,香港青年旅社協會就專門聚集了來自美荷樓,石峽尾?及深水涉區的舊居民,搜集了他們具有很高人文精神價值的生活故事,將這些充滿人情的故事與過去的生活痕跡重新通過建筑的方式進行展現。美荷樓生活博物館展示了19世紀50及70年代的共兩層的公屋單位,除了將4個原有住宅的建筑形式既結構保留外,還重建了部分公共多格廁所、浴室及走廊內的公共廚房,展現居民在狹隘的走廊煮食的生活情境。博物館還在在其中展出了1200多件歷史生活物品,包括舊家具、舊照片等,與美荷樓舊居民口述的40多個鄰里間的生活故事等記憶散點組合串聯形成主線再現歷史脈絡與場景。除此之外,生活館還有美荷樓的前居民擔任導游,向游客生動的講述與再現昔日的守望相助的蝸居生活。[8]
美荷樓的活化不僅保留了歷史建筑的建筑價值,以及其為眾人所感性的城市意象,更體現了香港政府文物建筑活化中對于人文精神甚至于個人情感的尊重與保護,對于人情與本土文化的延續與傳承其重要性的足夠認識。
2.6 經濟及稅收的優惠政策
在香港文物保護經濟政策的制定中,首要考慮的是公眾的利益,其次是私人的利益,再其次才是政府的承擔狀態。香港政府對于歷史建筑保育工作中的經濟政策的制定,充分的尊重和保護了大多數公民與私人的權利,體現了對人權的尊重。其政策制定中成功的案例之一“伙伴計劃”,是其政府與社會輔助保育歷史建筑的成功案例
2.6.1 尊重私人產權
當保護對象為私人業主時,政府會通過上限100萬港元的的資助額來鼓勵其對歷史文物建筑做保育活化工作。不過得到資助的前提必須是私人業主必須接受協議的一些要求,比如在協議期間內不得對歷史建筑進行拆卸、損壞及轉讓。中華電力總辦事處的鐘樓就通過以放寬建筑高度與容積率的要求為條件,鼓勵私人業主對建筑物鐘樓部分的保護。通過協商,業主將經過保育活化的歷史建筑開放為兩個博物館供民眾游覽觀光,其分別是中華電力企業有關的電力博物館和以展示香港歷史為主的博物館。
2.6.2 困難幫助
在“文物保護政策中”明確指出因進行重建項目而物業被收購或回收的業主必須獲得公平合理的補償,并且受重建項目影響的住宅租戶必須獲得妥善的安置。
由非盈利機構以社會企業模式“活化”
在文物建筑保育工作中對于經濟與稅收最為成功的雙贏案例,當為“活化歷史建筑伙伴計劃”。其不單純依賴某一方而是政府與社會機構相輔相成,共同保育活化文物建筑的“伙伴”形態,已經在政策實踐中取得了勝利。“藍屋”就是非常成功的案例。政府在保證了圣雅各福群會具有保育功能,能自負盈虧以及具有服務更多社群的能力后,將開發使用權交予,使其對文物建筑進行活化保育,實現雙贏的局面。
2.6.3 開發權轉移
對于在區域內開發的保護限制的情況,為了維護開發商的合理權益,又同時保護歷史建筑的風貌,施行開發權轉移這一經典措施。通過把開發的容積率作為一種權利,轉移到更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一些開發地區去,從而實現歷史建筑保護與維護開發商權益的雙贏狀態。這一獎勵政策在運用時具有很強的適應性,亦可以同時保護歷史建筑與開發商的權益,因而已被許多城市所采納。在潘屋的保護項目中,歷史建筑的保護與開發商權益沖突,政府則通過將其因為保護潘屋而損失的地積比例轉移到另一處,同時維護了歷史建筑與開發商的權益。
2.6.4 補償機制
補償機制是用于補償因為相關原因使暫定古跡擁有人或合法占有人而蒙受或相當可能蒙受的經濟損失。以維護暫定古跡擁有人或合法占有人的合法權益。并且在補償過程中,可以根據其具體情況進行多次撥款。在“魯班師先廟”的保育活化項目中,香港政府就曾先后批出71萬元用于其建筑構件的修茸。
2.7 后期使用評估及調控
在結束了歷史建筑的保育活化工作后,為了驗證該項目是否實施成功,香港政府通常會組織社會影響評估,對項目范圍的人口特點,經濟特點,居住環境,社會經濟活動特點,人口緊迫程度,福利設施等進行評估,判斷其居民環境是否但得到了改善。并且對于受項目影響的居民另做第二階段社會影響評估,了解其受影響業主和租戶的住屋意愿,就業狀況,安置需要,社區網絡等方面,以制定相關計劃對受影響的方面采取相關措施做積極的改善。
3 特性解析及啟示
3.1 保護公眾記憶
與民共商,以人為本立足于城市的長遠發展。從狹義上來講,以人文本體現了對人權的尊重,保護且發揮了每個公民應有的對城市美好希冀的權利,是現代社會執政者先進的突破性改革。從廣義來說,從一方面來講,與民共商是有前瞻性的執政方式,尤其對于城市規劃而言。對于城市歷史建筑的保護,遵循居民的意愿,不僅是對公眾城市情感的一種尊重,對居民城市意象的一種保護,對居民城市生活的一種改良,保育城市傳統交往空間,回應人在城市記憶及情感方面的需求,延續且保護其交往方式,在人文角度上豐富了鄰里間的情感交流。而且可以激發公民對城市政策實施的積極性,這對城市以及社會的長遠發展都是極為有利的。從另一方面來講,通過對居民意愿的理解,區域文化與特色的尊重與保護,令城市特色得以保護及加強,從而增加城市的魅力。
3.2 維護社會穩定
香港以人為本的文物建筑保護概念維系和保護了每個居民的應有權利,對人權充分的尊重保護了每個居民的城市情感,保護每個香港居民彼此間的集體記憶與城市意象,其在一定程度上激勵了香港公眾對于保護工作的積極性與配合性,增強了其公眾的歸屬感。香港政府通過對以人為本概念的完整解讀與有效實施,通過維系居民生活的穩定性與權力,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的穩定性。而從另一個角度上講,熟悉的環境能帶給人心理上極大地安慰感與安全感,通過歷史場所的保育活化,使歷史環境環境發揮其城市的人文關懷,舒緩現代社會帶給人們過多的壓力及負面情緒,盡量消除種種不穩定的心理因素,維系社會的穩定與和平。
3.3 堅定持續發展
從人類基本生存權的角度上來講,每個人都應該擁有同等的環境權,當然,這包括了擁有欣賞歷史建筑風格風貌的權利。香港對于歷史建筑中每一個人權利的尊重,體現了現代環境立法的真正目的――“保護人類的環境權與生態世界的自然權利”。其通過對歷史建筑的保護,對代際間的集體利益進行了有效平衡,在某種意義上實現了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以人為本的歷史建筑保育活化,予給歷史場所注入新的生命力,增強了空間是用效率,使其適應人們新時代的生活需求,其將人行為作為重點考慮的活化項目,可以在極大范圍內增強了歷史場所的空間使用效率。其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長期的環境效益,資源效益及經濟效益,實現社會效益的可持續發展。
3.4 傳承社會文化
保護歷史文物建筑,香港政府將以人為本的概念滲透進保育工作,使歷史建筑除了延續其建筑的歷史性,風格風貌與技術性,還保護了歷史建筑區域內的人文景觀。以人為本,充分保護居民的社區架構以及生活模式,也使得香港維系區域內的民俗文化,強調了其鮮明的城市特色與社會文化,使其社會文化得到了極大的傳承。
關鍵詞:文物建筑,保護,勘察
文物的保護對于一個民族的文化保存有著十分重要的價值,對于建筑類文物,可以集中反映一定歷史時期經濟、社會等諸多方面的問題和信息,因此,近年來我國加大了對各類文物進行維修保護的工作力度。在對文物進行維修保護的過程中,首先要進行相應的勘察,對文物本體狀況有一個具體的了解,才能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保護。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指的是為了保護文物而進行的一系列調研、測繪、制定保護方案等活動,對于文物的保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盡管近年來文物管理部門加大了對文物保護勘察工作的重視程度,但還是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勘察手段比較落后、勘察過程比較粗略、勘察工作存在一些盲點等,這些都對勘察工作質量帶來一些影響。我國的文物建筑多以木結構為主,承載著不同時期的歷史信息和工藝做法,在對文物建筑進行勘察設計時,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
一、對文物建筑進行現狀測繪
文物勘察中的測繪工作,不僅要體現制圖的技巧,還應該和文物保護的相關技術進行有效的銜接,建筑類文物的現狀測繪應該要達到文物保護的相關要求。對文物建筑進行現狀測繪,不是單純地制圖,更重要的是為了實現對文物的現狀進行一個客觀的記錄。一些文物建筑在修繕的過程中并沒有嚴格地按照測繪圖紙進行,隨意改動,不僅破壞了原貌,讓其原有的文物價值大打折扣,與“修舊如舊”文物維修原則相違背。在進行現狀測繪的過程中,要對建筑的現狀進行真實的反映,而不要一味地追求繪圖美觀而忽略真實性。在實際測繪中,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利用現代精密測繪儀器及技術進行對文物建筑的相關情況進行測量、收集、記錄等,比如全站儀、GPS 全球定位系統、三維激光掃描系統等技術,都可以在文物建筑的測繪中進行應用,尤其是利用三維激光掃描系統,可以對文物建筑進行連續數據采集,在測繪過程中還可以運用點云編輯軟件等相關的軟件信息系統,對建筑的三維模型以及數據進行有效的分析,同時還可以建立文物建筑的保護管理系統,對文物建筑的各種監察資源進行管理。
第二,對文物建筑的現狀變形進行監測。由于文物建筑大多經過了許多年的時間,各種自然災害、氣候狀況等,都會對文物建筑造成一定的損壞。因此在勘察的過程中,要加強對文物建筑變形情況的監測,對破壞的情況進行判定,有助于后續保護方案的制定。對現狀變形進行監測是文物建筑勘察測繪的重點內容,一般是利用監測部位的現狀位置和理想位置之間的比較來得到變形的情況,變形監測是一種長期的過程,需要連續性地進行監測,來確定變形的規律,并且能夠對建筑的變形趨勢進行預測,以便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由于在實際的監測過程中要考慮到文物的安全性,因此會對變形監測的結果產生一定影響,現在的文物測繪一般是為了滿足單次維修工程的需要,對于變形的長期監測基本沒有涉及,所以在這部分內容中還應該加大力度。此外,在勘察測繪過程中,還有些其他方面的測量,比如要對文物建筑的梁架情況進行探測,可以采用針測設備對大木的性質和承載力進行檢查,對建筑上的各種壁畫的病蟲害腐蝕情況進行分析等。
二、對文物建筑進行法式勘察
法式勘察是文物建筑勘察的重要內容,尤其是對那些能夠反映建筑類文物的形式、材料、工藝、風格等方面進行勘察,具有十分重要的藝術價值和歷史價值。法式勘察也是確定文物建筑特征和設計規律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對文物進行保護和修繕工作。對于建筑類文物的保護工程而言,法式勘察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文物建筑形制以及建筑的構件進行勘察,建筑形制和建筑構件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發展演變的過程都比較清晰,可以為文物建筑的分期、對文物建筑的特征進行分析提供一定的幫助。不同的文物建筑具有不同的特性,比如寺廟建筑,其特征具有比較典型的壁畫、形狀、構件形式,所以對于這類建筑大多是進行形制勘察。而建筑構件則主要是文物建筑的一些裝飾題材、梁枋等。文物建筑的形制變化能夠比較清晰地反映建筑結構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的變遷過程,也反映出建筑物所代表的文化內涵以及歷史史實。
三、對文物建筑的殘損進行記錄
法式勘察的過程中就對應著文物殘損的記錄,建筑的特點也影響了殘損病害產生的形態和位置。因此,在文物建筑的勘察過程中,可以利用法式的角度來解釋各種殘損的現象,歸納各種殘損的機制,有助于對文物進行相應的保護。殘損記錄是在對文物的殘損情況進行考察之后,對文物的殘損進行分類,通過各種形式的資料來表示文物殘損的信息,如殘損的原因、程度、大小等。殘損記錄有助于為后續的保護方案設計提供資料。不同的文物建筑有不同的結構體系,決定了建筑有不同的殘損規律,比如,有的漢式文物建筑,墻體只是維護作用,在材料選取方面一般選用具有地域特色的建材,如黃土樓地面、邊瑪草墻等。
對文物建筑的殘損進行記錄時,要加強對那些容易發生病害的結構的記錄,比如基礎及地壟、建筑物的墻體結構、建筑的木梁架、建筑的門窗、飾物、壁畫等,對于比較常見的殘損類型要有清楚的了解,同時要從文物建筑的材料、結構等方面進行殘損的分析。
進行殘損記錄的過程中,一個重要的步驟就是要加強殘損量的統計。建筑類文物的保護修繕和一般的建筑工程是不一樣的,文物建筑的保護與修繕量和殘損量、修繕的方法都有直接的聯系,所以加強殘損量的統計十分重要,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修繕的工程量,也對保護工程的設計和概預算、編制工程量清單產生很大影響。殘損量的統計是在文物建筑的勘察現場進行的,因此要制定一套科學、合理、可行的方案。由于不同建筑的殘損類型也不同,比較復雜,因此應該根據殘損的不同類型,參照各種建筑構件的殘損點的界限,將殘損的統計標準劃分成一些小的版塊,進行小范圍的統計,然后進行整合。比如對于砌石墻體的殘損統計,則可以將其分為裂縫、松動等常見類別,再進行相應的統計。同時殘損的統計要根據建筑構件本身的建筑形態進行調整,結合勘察中初步選定的維修方案,進行科學合理的統計工作,為后續的修繕保護提供依據。
四、初步制定保護方案
根據勘察的結果制定初步的文物保護方案,也是勘察設計中的一個內容,不同的文物具有不同的保護措施和技術,比如對于寺廟建筑,應該要保護其內部的壁畫圖案、形態結構、梁架等,根據勘察結果中顯示的殘損情況來確定是采用相應的技術進行仿真重建,還是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簡單的維護修繕等。在進行保護方案的制定過程中,需要根據文物建筑的具體情況,如損毀是否嚴重,確定具體的保護措施,并且根據保護措施的制定,來確定文物建筑保護人員的數量以及專業,根據人員的需求進行人力資源的配置,并且要根據保護方案的實際情況加大對文物建筑保護的各種物資和資金的投入,為文物建筑的保護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結語
文物保護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文化和歷史意義,對于建筑類文物的保護工程,應該加強保護之前的勘察工作,對文物建筑的情況有一個具體的了解,比如文物建筑的損壞、結構特性等,有助于保護方案的制定。
參考文獻
Abstract: This paper illuminates the effects and significances of new techniques, new materials and new processes which used in the restoration project of ancient buildings, by introducing several innovated technologies applied in the restoration project of Nanhai Cao Family's Ancestral Temple.
關鍵詞: 文物建筑;修復;技術創新;應用
Key words: grouting method;ancient buildings;foundation reinforcement
中圖分類號:TU74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17-0084-02
0引言
當前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時期,隨著人們對歷史文化和歷史建筑及其內涵認識的日趨成熟,隨著國家文物法的修訂頒布,我國的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日益得到了社會各界前所未有的廣泛關注和一致重視。
中國古建筑以其物質的建筑材料,特定的然環境和多民族的歷史文化所形成的獨特風格獨立于世界之林,被稱之為木結構體系的東方建筑(包括日本、韓國、朝鮮、越南等)的代表,有著鮮明的特色。它的保護與維修,也必然是要根據它本身的特色來進行。[1]
修繕古建筑的目的,既要以科學技術的方法防止其損毀,延長其壽命,更必須最大限度地保存其歷史、藝術、科學的價值。而后者尤為重要。如果因為修繕工作而損害了它原有的價值的話,那么這一維修工程就毫無意義。[2]
文物建筑保護修繕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國古跡遺址保護準則》、《國際古跡保護與修復》(簡稱威尼斯)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修舊如舊”的原則。《中國古跡遺址保護準則》在充分吸收國外先進理念的基礎上顯示出自己的鮮明特點,對文物建筑的修復程序做了細致的規定。《國際古跡保護與修復》第十條規定:當傳統技術被證明為不適用時,可采用任何經科學數據和經驗證明為有效的現代建筑及保護技術來加固古跡。第十二條規定:缺失部分的修補必須與整體保持和諧,但同時須區別于原作,以使修復不歪曲其藝術或歷史見證,即“可識別性”原則。
1工程概況
曹氏大宗祠位于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鎮的曹邊村窖北坊1巷6號,曹氏大宗祠又稱為南雄祖祠,始建于明初,明末崇禎九年(1636年)重建,至今370多年歷史;清光緒十七年(1891年)重修,基本保存原建筑物風格(見圖1)。
該宗祠占地484平方米,通高7.76米、寬12.7米、深38.4米。宗祠坐南向北,面闊三間、深三進,灰塑龍船脊,硬山頂建筑。宗祠裝飾古樸典雅,對研究珠江三角洲宗祠建筑具有重要價值。宗祠內至今保存的“永代流傳”碑,對研究當地曹姓族人自南雄珠璣巷南遷歷史具有重要意義。
曹氏大宗祠1994年被南海市人民政府列為南海市第一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2年被廣東省人民政府粵府列為廣東省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
現存的曹氏大宗祠結構基本保存完整,但臺基部分錯位、下沉,柱部分歪閃、劈裂、蟲蛀,瓦屋頂存在不同程度漏水,檐墻、隔斷墻、封檐墻、山墻墻體出現不同程度傾斜、閃裂。為保護這一歷史古跡,省、市、區政府及曹邊村、曹氏宗親共同出資對宗祠進行維修。
2創新技術與應用
曹氏大宗祠修復工程中的技術創新是在總結文物建筑保護修繕工程經驗的基礎上,采用理論分析、現場試驗和實體應用相結合的方法,針對文物建筑保護修繕中的關鍵技術以及共性問題,包括古建筑屋脊保護技術、大面積變形墻體修復技術、古建筑大木構件原位除蟲防腐新技術、古建筑舊青磚回彈測強曲線應用技術等,進行了研究和工程應用。
2.1 古建筑屋脊保護技術文物古建筑屋面經常要進行揭頂維修、更換檁椽。屋脊上有各種材料、各種形態、各種圖案、各種色彩的藝術裝飾,極具文物價值,需要進行重點保護。
目前屋面修繕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一是對屋脊脊飾全部拆除后重新制作安裝;二是對屋脊進行分割拆卸處理,待屋面其它環節修復完成后再進行重新拼裝。上述兩種方法均未能滿足文物保護工程“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
為達到古建筑屋脊“完整保護”目標,通過對各類型屋蓋體系受力機理進行分析,采取了屋脊整體吊升的方法對屋脊進行整體保護。當屋脊吊升后,屋面與屋脊處于分離狀態,屋面修復完成后,屋脊下降復位,而不會對脊飾造成損傷(見圖2)。
2.2 組合鋼管矯正墻體技術當文物古建筑墻體大面積出現傾斜、歪閃、扭曲、鼓漲等變形的情況,通常的做法是拆除墻體編號重砌。由于古建筑墻體經常有磚雕、彩畫和灰塑等藝術構件,加上墻體本身也屬于保護對象,因此對古建筑拆除墻體重砌,對文物古建筑文物價值造成很大損害。
本工程通過分析和試驗,提出和應用了組合鋼管矯正墻體技術,在墻體一側設置組合鋼管垂直限位支撐系統,用以確立墻體的垂直基準面,控制墻體的水平位移;在墻體的另一側搭設組合鋼管支頂系統,通過支頂系統對墻體施加作用力,使墻體產生水平位移,在不拆除墻體的前提下,對變形墻體進行了矯正(見圖3)。
2.3 古建筑大木構件原位除蟲防腐技術在文物古建筑的維修過程中,大木構件中部被蛀空,但外部還完整時,可采用不飽和聚脂樹脂灌漿加固方法,按《古建筑木結構維護與加固技術規范》(GB50165―92)進行加固。在灌漿加固前,必須對蟲蛀構件進行除蟲防腐處理,目前的做法:維修時若是落架的,可采用浸漬法、加壓注入法防蟲進行處理,若是不落架,只能采用涂刷法或噴霧法進行防蟲處理。但刷涂法及噴霧法效果很差,為木構件留下安全隱患。本工程應用了古建筑大木構件原位防蟲的新方法,在不落架的情況下,向木構件內部灌滿水溶性藥劑殺蛀劑進行浸漬;同時在外表面采用刷涂法及噴霧法處理,防腐質量效果良好。
2.4 古建筑舊青磚回彈測強曲線應用技術文物古建筑修繕的設計施工都需要對建筑物本體的建筑材料進行檢測、鑒定作為依據,課題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材行業標準《回彈儀評定燒結普通磚強度等級的方法》(JC/T 796-1999)中對回彈儀評定燒結普通磚強度等級的儀器設備、試樣、試驗步驟、結果計算與評定等規定。對珠三角地區古建筑舊青磚進行檢測、計算與評定,建立了該地區古建筑舊青磚回彈測強曲線。
在本工程結構現場無損檢測中,應用了古建筑舊青磚回彈測強曲線,為古建筑保護修繕設計和施工提供了科學的參考數據。
3工程效果
本工程通過應用多項修復創新技術,有效消除了古建筑存在的安全隱患,維修中既減少了對建筑不必要的擾動,又保持了該建筑完整和健康的狀態,恢復宗祠完好、古樸的歷史建筑原貌,使宗祠具有的歷史價值、科學價值和藝術價值都得到全面完整的保護。工程竣工被評定為廣東省文物修繕優秀工程和全國建筑裝飾行業古建筑修繕科技示范工程(見圖4)。
4結語
“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是中國長期文物建筑保護理論與實踐的總結,文物古建筑的價值在于歷史原貌。其保護修繕目的是使文物建筑延年益壽,修繕過程中要堅持“四個保存”的原則,即保存原來的建筑形制、保存原來的建筑結構、保存原來的建筑材料和保存原來的工藝技術。
文物建筑保護是一門科學性和技術性很強的學問。一方面,必須尊重歷史,充分運用傳統技術、材料、工藝對古建筑進行保護修繕,嚴格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另一方面,科學技術在不斷發展,文物建筑保護技術也應與時俱進。要充分吸收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的最新成果,合理地采用適合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來解決文物建筑保護方面的疑難問題,真正實現文物建筑達到永久保存、永續利用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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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袖閥管 注漿 加固
1、引言
注漿技術的發展已有百年歷史,特別是到了20世紀40年代,注漿技術的研究和應用進入了一個鼎盛時期,由于各種水泥漿材、化學漿材相繼問世,注漿技術也越來越先進,注漿應用范圍及規模也越來越大,我國注漿技術的研究和應用較晚,50年代初才開始起步,但經過了60多年的發展,我國已在注漿技術方面取得了較大進展。
袖閥管注漿工法是由法國Soletanche基礎工程公司于上個世紀5O年代首創的一種注漿工法,與其它地層加固注漿法相比,袖閥管注漿法能更好地控制注漿范圍與注漿壓力,可進行分段、重復注漿,根據地層特點,可在同一根注漿管內采用不同的注漿材料,因此在注漿加固工程中得以廣泛應用。袖閥管注漿技術被公認為是技術含量高、注漿效果好,可靠性大且較經濟的一種注漿工法,在我國諸如廣州地鐵、深圳地鐵等工程中得到有效的應用。
2、工程概況
昆明軌道交通首期工程文化宮站~塘子巷站區間起點里程為右ⅡDK11+
467.566,終點里程為右ⅡDK11+797.766。該區間沿北京路方向布設,區間寬度19.9m~38.85m。區間主體結構采用半蓋挖法施工。圍護結構采用連續墻+混凝土(鋼)支撐支護體系,主體結構采用鋼筋混凝土箱形框架結構,與連續墻一起組成復合墻體系。
區間臨基坑側有一歷史文物遺產保護建筑,距離主體結構基坑僅為1.64m,距離南側附屬結構W3號出入口8.0m,距離北側預留緊急疏散口6.56m。
該文物建筑采用毛石基礎,由于毛石基礎整體穩定性差,易發生不均勻沉降,為減小地鐵深基坑開挖對歷史文物建筑的影響,基坑土方開挖前采用垂直袖閥管分段注漿加固對該歷史文物建筑加以保護。
3、袖閥管注漿原理
袖閥管注漿工法是在漿液經過注漿泵加壓后,通過連通管進入注漿管,聚集到袖閥管注漿管段,然后通過鉆有直徑為6mm泄漿孔的PVC管(即袖閥管),在內壓力的作用下,將包裹在PVC管外的橡膠圈脹開、套殼料擠碎。當壓力逐漸增大到一定程度,被加壓的漿液就會沿著地層結構產生充填、滲透、壓密、劈裂流動,此時由于供漿量小于進入量,壓力會自動回復到平衡狀態,后續的漿液在壓力作用下,使得劈裂裂縫不斷向外延伸,漿液在土體中形成固結體,從而達到增加地層強度,降低地層滲透性的目的,逐次提升或降低注漿芯管,注漿芯管的上下阻塞器可實現分段注漿。
4、袖閥管施工步驟
4.1放樣定位
先用全站儀通過基點坐標在文物建筑周圍引入一些輔助坐標點,再通過這些坐標點,采用拉線和卷尺量測的方法定出鉆孔孔位。
4.2鉆孔
鉆孔采用跟管鉆進成孔,設計鉆孔直徑為φ80mm,袖閥管共計358根。臨近主體結構基坑一側鉆孔深度為18m,其他部分鉆孔深度為12m。由于袖閥管孔距僅50cm,為減小孔間的相互影響,在現場施工時每隔兩孔進行鉆孔注漿,待一排袖閥管孔注漿結束后,再對之間的袖閥管孔進行鉆孔注漿。
鉆機就位后,應使其平整穩固,在開鉆前利用吊錘鉆頭和鉆孔的垂直度進行檢測,并在鉆進2m時及以后每加一節鉆桿均需對鉆機調平校正,要求鉆孔的傾斜度≤1%。在鉆進的過程中,一般底層采用合金鉆頭。當遇到地層比較硬時,采用金剛鉆頭。
4.4置換套殼料
成孔后立即進行清孔,向已完成的鉆孔中用濃泥漿進行清孔,排除粗顆粒渣土,清孔完畢后通過鉆桿將套殼料置換孔內泥漿,方法是將通過循環泥漿的管接到擠壓式注漿機上,在注漿壓力的作用下,通過鉆桿將孔內泥漿置換成套殼料。套殼料在壓力的作用下,通過鉆桿進入鉆孔底部,隨著套殼料的進入,泥漿從地面孔口置換出來,置換出來的泥漿通過鉆孔口的泥漿溝排到泥漿循環池。當發現排出的泥漿中含有套殼料時,立即停止置換。
套殼料置換量Q=Kπ×(鉆孔半徑-袖閥管外半徑r)2×注漿段高度,K為損失系數,一般取1.2~2.0;置換后套殼料的頂面應略高于淤泥質土頂面0.5~1.0m。
4.4插入袖閥管
袖閥管外管直徑一般為50~60mm,分花管和實管兩部分。花管帶橡膠閥,每隔33cm鉆一組泄漿孔,泄漿孔呈梅花型布設,每組共有6~8個孔,花管外部由長5~8cm的橡膠袖閥包裹。
花管與實管連接的接頭絲扣必須牢固,袖閥管底端錐形堵頭擰緊,頂端帶好保護帽;下管時不能用力下壓,防止因用力過大管壁與孔壁產生摩擦阻力損壞袖閥管。為克服孔中浮力,可在管中灌入清水直至下到孔底,并戴好保護帽,防止雜物掉入袖閥管內。
4.5注漿
在套殼料達到一定強度后(約3~7天),開始進行注漿作業。注漿管采用φ50PVC外管、φ20鍍鋅鋼內管、橡皮套、密封圈加工制成。套殼料養護10~12小時,達到預定強度后,可以灌注漿液。由下往上逐段注雙液漿,并嚴格控制注漿壓力。
4.5.1注漿材料
⑴注漿材料為水泥水玻璃C•S雙液漿,水泥:P.O32.5礦渣硅酸鹽水泥,水泥漿液水灰比為:0.8:1~1:1;水玻璃30~43Be',模數2.4~3.0。水泥-水玻璃比例(體積比)為1:1。⑵注漿量按以下公式計算:Q=πr2hnα(1+β),式中n-巖層空隙率取0.42;α為漿液在地層中的有效填充系數,取1.0;β為注漿損耗系數,取0.85;r為漿液擴散半徑。理論注漿量單孔不小于1.2m3/m。⑶注漿壓力在砂土中選用0.2~0.5MPa;在粘性土中,選用0.2~0.3MPa。⑷注漿速度:20~70L/min;注漿擴散半徑r=0.7m。
4.5.2 注漿注意事項
⑴注漿順序為先兩側后中間跳孔注漿。 ⑵注漿施工時,宜采用自動流量和壓力記錄儀,并對資料進行整理分析,同時觀測文物建筑變形位移,并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對注漿壓力進行調整。⑶注漿管每次上拔高度宜為0.5m。⑷注漿終孔結束標準:①流量控制:注漿孔口壓力維持在0.2MPa~0.5MPa左右,吸漿量不大于40升/min,維持30min;②壓力控制:多次注漿,孔口壓力超過1.0MPa時;③范圍控制:冒漿點已出注漿范圍外3~5m時。
4.6封孔
注漿結束拔出套管后,用M7.5號水泥砂漿封孔,封孔時必須邊灌邊插搗,確保孔內密實。嚴禁不封孔或假封孔,以致人為形成豎向水力通道,增加基礎病害。
5、房屋監測
施工前在文物建筑的墻角及重點部位上埋設監測點,在鉆孔和注漿施工過程中加密觀測次數,并及時記錄整理。根據觀測結果,對文物建筑基礎進行動態跟蹤注漿,以減少沉降速率和差異沉降。嚴格控制局部最大沉降值不大于25mm,最大傾斜率不大于2‰,利用監測信息指導注漿。
6、注漿效果分析
袖閥管注漿結束后,對該歷史文物建筑處基坑土方進行開挖和主體結構施工。通過施工過程中“雙控”監測數據顯示,該文物建筑沉降值最大為16.27mm[〈25mm(允許最大沉降值)],處于施工允許沉降范圍內,表明袖閥管注漿效果良好,已穩定住該建筑物基底。
7、結語
通過對該歷史文物保護建筑采用袖閥管注漿加固,有效控制了建筑物的沉降,確保了基坑周邊歷史文物建筑安全,是一種切實可行的地基處理技術方法。
【關鍵詞】 文物古建、火災自動報警、聯動控制器、火災探測器。
引言
2014年,古城古鎮、古村古寨等文物古建發生火災的情況不在少數。如:云南省迪慶州香格里拉縣獨克宗古城、貴州報京侗寨、湖南懷化洪江古商城、貴州劍河久吉苗寨等。火災造成巨大的文化和經濟損失。由于文物古建的特殊性,為了保護文物古建的風貌,噴淋系統難以應用,一旦發生火災,只有依靠人力滅火,人員的反應速度決定了滅火的及時性,因此,火災的預警顯得尤為重要。
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火災探測器是第一個環節,選擇合適的火災探測器,才能對火情做出有效的探測和預警。文物古建多以磚木結構為主,本文中僅探討此類結構的建筑。
1.常見文物古建型式分類
常見的文物古建,根據財產歸屬,可以分為公共性質的文物古建和民居性質的文物古建。公共性質的文物古建,并非個人所有,沒有居民在其中生活,大部分的建筑同時也作為供游客旅游參觀的場所。民居性質的文物古建,仍有居民在其中生活,層高不會太高。公共性質的文物古建,根據建筑內部高度,又可分為大空間和一般高度。設置探測器的要求各有不同。
2.設計原則
根據《文物防火設計導則》 火災探測器的布置宜采用重點保護與區域監測相結合的方式,突出重點,特別重要的文物建筑或場所應采用雙重保護。 對火災形成特征不可預料的場所,可根據模擬實驗的結果選擇火災探測器。 在文物建筑防火保護區和控制區,宜在其周邊選擇適當的高位設置能完全覆蓋保護區、基本覆蓋控制區的圖像火災探測器。
3.一般高度的文物古建
選擇感溫探測器還是感煙探測器?
根據GB500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中對火災探測器選擇的條文說明。點型感溫探測器的應用有兩種目的。當感溫火災探測器直接用于探測物體溫度變化時,如堆垛內部溫度變化、電纜溫度變化等,其報警信號會比感煙火災探測器早很多,此時的報警信號的含義更多的成分是預警,并不表示已發展到火災階段。另一種是當火焰達到一定程度時,感溫火災探測器才能響應,報警信號表示火災已經發生。感溫火災探測器不適宜保護可能由小火造成不能允許損失的場所。因此,感溫探測器如非用于預警,不適宜用于保護重要的文物古建。所以對重要的文物古建內,可采用吸氣式感煙探測器和點型感煙探測器的雙重保護。
對于密閉的建筑而言,探測器的設置相對簡單,與平時工程中并無太大不同,需要注意的是,在人字形屋頂的情況下,感煙探測器受熱屏障影響較明顯,需要注意探測器的安裝位置。而對于有中庭、天井等與室外連通的結構的建筑,探測器的設置,就需要考慮更多的環境因素。
4.大空間的文物建筑
對于大空間的文物建筑,考慮到室內空間高度較高,煙氣的擴散不容易被迅速探測到,所以需要采用線型光束感煙探測器。不同的線型光束感煙探測器各有優勢,對于文物古建,反光式線型光束感煙探測器對古建的風貌破壞更小,但是安裝精度要求更高。對于重要的文物古建,可采用吸氣式感煙探測器與線型光束感煙探測器組成雙重保護。對于不封閉的文物古建,由于內部空間較大,煙霧的擴散需要時間,因此更需要考慮到煙霧的流動方向,在合理的位置重點設置探測器,并宜使不在同一平面上的探測器交錯布置,使探測無死角。
根據GB500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對于大空間的建筑,當高度不超過16m時,宜在6m~7m增設一層線型光束感煙探測器。建筑高度超過16m但不超過26m時,宜在6m~7m和11m~12m處各增設一層探測器。
5.民居式文物古建
《徽派古建筑典型結構對煙氣組織形式的影響》(安全與環境學報2010年12月刊)中提到,根據消防部門記錄顯示,古建筑起火位置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在大廳兩側的廂房中。這里指的,是民居式的文物古建,居民生活在其中,大廳內經常有人活動,出現火情時比較容易被及時發現。民居中設置火災探測器,需要注意的地方是如何防止誤報。據統計,誤報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情況一:電池在快用完的時候大約每隔一分鐘也會發出唧唧的聲音(不同型號在間隔和聲音上會有差異,但都有電量不足預警功能),有人也會認為這是一種誤報。
情況二:報警器里積了太多的灰塵。
情況三:蒸汽或者濕氣會濃縮在傳感器和線路板上,如果濃縮太多的水汽的話就會發出報警的聲音。較老的報警器會變得更加敏感也更容易對蒸氣和濕氣發生響應。所以誤報的發生也可能是報警器超過了使用年限需要被替換掉了。
情況四:許多對烹飪產生的煙霧的誤報是由離子報警器發出的。因為這種傳感器對極微小的煙霧粒子較敏感。現在生產的感煙探測器,主要為光電型,離子型已基本停產。
相對于公共性質的文物古建,民居中可能引起誤報的原因,主要有:烹飪、吸煙的煙霧濃重,積灰太多這三種情況。以瑤里古鎮為例,當地自然環境優美,空氣中沒有揚塵,積灰的情況就可以不做考慮。而當地生火做飯仍有用到柴禾,也有用液態煤氣罐,即使使用光電感煙探測器,仍不能有效避免誤報。由于有天井的存在,在大廳位置,吸煙的煙霧不容易聚集,形成濃重的煙霧。而廂房相對封閉,如仍作為臥室使用,則仍有因為吸煙聚集的煙霧引起誤報的可能。大廳可以使用光電感煙探測器,應采用兩個獨立的感煙探測器報警信號的“與”邏輯組合作為聯動信號。并且感煙探測器應采用有自適功能的智能型探測器。
廂房、廚房等無法采用感煙探測器的區域,前面提到感溫探測器如非用于預警,不適宜用于保護重要的文物古建,但是由于現階段,并沒有火災自動報警的廠家專門針對文物古建設計制造探測器,因此只能使用感溫探測器,也是無奈之舉。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分類見下表:
探測器類別
典型應用溫度(℃)
最高應用溫度(℃)
動作溫度下限值(℃)
動作溫度上限值(℃)
A1
25
50
54
65
A2
25
50
54
70
B
40
65
69
85
C
55
80
84
100
D
70
95
99
115
E
85
110
114
130
F
100
125
129
145
G
115
140
144
160
A1R和A2R等帶“R”標志的,多了一個差溫報警,一定時間內,溫度驟升一定℃(比如8.3℃/m)就會報警。在設計過程中,建議選擇A1R型差定溫探測器,差溫動作值可以根據實驗確定。
火焰探測器由于攝像頭外觀,住戶擔心隱私安全的原因,無法在民居中使用。
6.文物古建外部
文物古建外部主要是建筑級控制區,為了防止由于其他建筑發生火災后引燃文物古建,需要對文物古建周邊進行火災監測。可以采用圖像型火災探測器。對火焰、溫度異常、可見煙霧均進行探測和報警。圖像型探測器的探測范圍如下圖:
設置方法:在重要的文物古建周邊,且不影響當地風貌的位置選擇一高點,設置圖像型火災探測器,探測器距離文物古建的距離不應大于100m。
7.結語
關鍵詞:歷史街區、集體記憶、一般性歷史建筑、建筑保護
中圖分類號:G267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 引言
城市的發展是一個新陳代謝的進化過程。隨著社會經濟、文化模式與人們生活模式的轉變,城市的形態不斷地進行更新運動。
城市更新是城市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我國在改革開放政策的帶動下,經濟迅猛發展,城市化水平得到了迅速提高:一方面城市化水平在經濟大發展的背景下快速提高,改善人們生活條件,美化城市環境和復興舊城中心經濟,而另一方面若引導控制不當,其則成為摧毀城市歷史文化的力量。正如我國過去一段時期的舊城改造,由于某些城市以GDP作為經濟發展的準繩,對保護歷史文化觀念的淡薄、管理機制的滯后,造成一批有價值的歷史街區遭到破壞,僅留下一些重點文物建筑成為城市斷點,而城市的特色風貌也未能得到應有的保護。而近幾年來合理進行城市更新、保護城市歷史文化和延續城市文化的連續發展的呼聲日漸高漲,人們逐漸認識到除了重點單體文物外,優秀歷史街區還應包括更廣泛的內容,很多一般性歷史建筑在城市內數量大、分布廣,且很多都可正常使用,它們承載著集體的多維價值和記憶,是構成城市基本風貌的基礎性建筑。
2歷史街區的價值和國際相關保護的發展
相對于單體文物建筑的價值,歷史地段環境和秩序的整體性決定歷史街區更具廣泛性、多層次的意義。從物質層面講它是城市歷史傳統風貌(形態、景觀等)的片段;從文化層面講它是地方文化(風土人情、習俗節日等)的縮影;從城市職能方面看則是歷史上和市民交往和社會生活事件的“孵化器”和載體。簡言之 ,歷史街區關聯著城市居民的集體記憶與城市特色文化的形成。
以法、英為代表的西歐發達國家以及像日本的亞洲發達國家,早在20世紀60、70年代各自頒布了保護歷史街區的相關規劃法。其也是在經歷了自二戰后至20世紀60年代末這一時期的“激進式”的城市更新方式使舊城更新陷入更深層次的惡性循環后,才衍生出合理的更新模式。其間以波蘭華沙和德國慕尼黑采用的按歷史面貌回復古城取得了巨大的成效。70年代以后,西方城市的更新運動轉向小規模“漸進式”的開發模式。尊重和完善舊城區的社會結構體系和形態肌理;重新確立人再城市中的主導地位,恢復街區的規模尺度和完善街道廣場等公共活動空間;強調公眾參與的社區環境綜合治理和“自主更新”;建立有效的保護城市文化風貌的政策法規和管理體系。1976年聯合國《內羅畢建議》的的問世,標志著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范圍從《雅典》的“文物古跡”和《威尼斯》的“文物建筑所在地段”概念擴展到歷史街區這一范疇,保護層面從實體物質形態的保護過渡到注重城市傳統文化等非物質形態更深層次的保護。
2我國城市更新的歷程和歷史街區現狀及保護問題
改革開放后我國城市經濟迅速復興。開放性新區建設如火如荼,這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就成面臨的各種壓力和矛盾。眾多古跡古建傳統風貌的破壞現象得以抑制。然而隨著改革的深入,新的問題不斷顯現:新區用地開發的日趨飽和,舊城中心的持續吸引力讓部分投資者將開發轉移到舊城區。由于經濟政策導向與公眾保護意識的薄弱,致使全國范圍內大拆大建的開發現象屢屢發生;而容積率的高指標和高密度的土地利用政策,使得高層建筑與傳統街區在不停地爭奪用地。歷史街區的整體風貌和空間格局遭到嚴重的破壞,這種“建設行破壞”跟西方早期“推倒重建”的更新運動如出一轍。
20世紀80、90年代,我國相繼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后稱《文物保護法》)和《文物保護細則》等相關法規,同時國務院也相繼公布了三皮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并提出“歷史文化區的保護”概念作為補充,標志著我國的城市保護制度開始形成文物古建和歷史文化名城的雙層保護體系。
然而,由于種種原因,仍然有許多優秀的歷史保護風貌區及有價值的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2.2方式單一與資金欠缺
我國大量的建筑遺產在我國限制性極強的《文物保護法》規定下只能有博物館化的單一再出路。在經濟不斷發展的情況下,歷史建筑數量不斷增多,這種單
一的保護方式已經不能滿足社會需求。分析原因就是缺乏具體的鼓勵性公共政策的配套,政府投入只用于改造試點。而《文物保護法》也規定了不可移動文物的修繕和保養是由使用人和所有人來負責。而目前歷史建筑的使用人或產權人,大多數是無力擔負保護性維修費用。部分有經濟能力者,也不肯維修,而是寧可將房屋低價出租,或任其破敗而人去樓空。保護歷史建筑,實際上的狀況是仍處于不容開發商插手,市政府又不給錢,主要靠城中村自己實施。
2.2歷史建筑保護和城市建設發展用地的矛盾
從很多地區的建筑保護方面而談,需要保護的古建筑相對不集中,而且也不是按照有關規劃法規執行或者執行不利,規劃失控。在編制保護規劃時,單項被保護對象與周邊環境的相應關系不是很好,再加上其他種種原因(如經濟、交通等因素),通常執行就地保護的原則。因此假如被保護的建筑離開了具體環境,這樣就不能很好的反映它的歷史真性。可是,城市建設用地的整體性會被分布比較零散的歷史建筑造成很大影響,甚至在用地上造成特別大的浪費。
2.3忽略公眾
當今的保護工作還不是很完善,它把公眾參與的重要性忽略了。當地居民通常是在調查研究階段,需要認識本地情況的時候才被想起。可是在規劃制定階段通常只關注政府的想法,進而把當地居民的訴求和需要放在了一邊。由此產生規劃不能代替當地居民的利益,或者使他們的利益受到損害而難以實行的狀況。還有,當前只有非常狹窄的保護范圍受政府控制。更多有價值的歷史建筑會隨著文物調查的進一步深入和城市的進一步擴張會被發現,而且其中的某一部分最終會成為新一批的文物建筑。所以,社會發展的趨勢是把政府控制保護的范圍擴展到包含保護歷史街區的范疇上去。
3 建筑保護措施對策探析
對建筑保護措施對策的制定,需要考慮到多方面的因素。筆者總結為以下幾方面。
3.1歷史建筑的恰當利用
保護歷史建筑的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是恰當的利用。在不違反規定與符合相關法律的前提下,對歷史建筑滇重地進行開發利用,是一件雙贏的事。根據具體問題的分析,制定出利用與保護的具體方式。針對建筑遺產所采取的全部措施,都要對建筑具體價值進行具體的分析,就是要把建筑分級。例如有些建筑不可以改變其使用的性質,而是繼續利用,從而得到保護的目的;部分建筑要進行博物館式的保存;有的建筑則可以僅保存外觀,把其內部完全的進行改造。可是實際實施中,會遇到部分的歷史建筑(特別是民宅)與私人房屋產權問題有關,所以這項工作的具體實施還要經過時間的驗證。
3.2規劃編制以建立保護長效機制
在新區歷史文化風貌區的保護范圍劃定時,要考慮把大多數有意義的歷史建筑劃入風貌區中。并且要在在編制歷史文化風貌區內,把中心城區域風貌街巷保護規劃進行必要的規劃導則、城市設計。一定要弄清楚每個歷史街巷的保護范圍、風貌特征、控制要求、保護標準,而且應該提出相關街區尺度、建筑風貌、環境空間等情況的限定規劃,從而令歷史文化風貌區內歷史建筑的保護具有可行性。在保護歷史建筑的規劃中,構建完整而全的優秀歷史建筑、文物建筑、保留歷史建筑的分類別和分層級的保護體系。
3.3可持續發展的保護理念
城市的發展是一個動態演化的過程。要保證歷史街區的持久活力,必然涉及到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a.明確劃分分級保護范圍和層次,實現資源的的最優化配置,避免物力、人力和財力的浪費。b.建立穩定的鄰里關系、社會網絡,達到和諧的平衡狀態,實現街區自身的良性循環。c.保證規劃設計的彈性和實際操作的漸進式。d.逐漸從僵硬的“自上而下”單向的管理和調控方式過渡到政策宏觀調控和職能部門引導居民積極參與的社區自我更新于自我發展的雙向管理模式。
4結語
城市發展與歷史街區保護并不矛盾。“每個城市在形成過程中,會產生一種自身的內在結構。”曾經擁有合理結構的歷史街區在當今城市的發展中必然出現不合理的因素。通過完全推倒重建企圖建立全新的秩序的方式也不會產生合理的結構,這已被中西方城市更新歷程所證明了。只有遵循結構沿自身肌理生長的規律,保證新舊的協調統一,才能在繼承優秀的傳統文化和特色風貌的同時,不斷地給歷史街區注入新的活力,使其與新時代環境共同成長,使人們在這些新舊結合的空間中,不但能舒適地生活,而且還保存著對歷史的一段記憶。
參考文獻:
楊宏烈.張亦功民間歷史建筑保護策略研究[J].中國名城.2013(1): 6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