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9 16:21:0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農業會計的特點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核算內容的多樣性。農業企業的經營往往涉及到農、林、牧、漁、工、商等多種行業。這就要求會計核算既要滿足企業綜合管理的需要,又要適應多種行業生產經營的特點,分別計算各個行業的費用成本和財務成果,并考核各種非生產性的開支。
(二)管理體制的復雜性。農業企業實行多種經營和雙層經營體制。如國營農場有場部、分場、生產隊多個層次,還普遍建立專業組織和職工家庭農場;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在普遍推行農戶聯產承包的同時,也相應建立了統一經營的生產和服務組織;鄉鎮企業的體制更是復雜多樣。這就給會計核算和管理體制帶來復雜性。
(三)核算方法的靈活性。現階段我國農業企業的生產組織比較分散,經營形式以集體經濟為主,經營管理的自較大,生產成果的自給程度較高,會計核算水平和會計工作的管理水平差距較大,因此農業會計核算方法也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二、 農業企業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核算不準確。農業會計工作是一項復雜的工作,既要有操作實戰能力,又要有統籌協調能力。現階段,由于經濟的發展,對農業會計人員的要求越來越高,會計核算水平和會計職業判斷能力,直接決定了農業會計工作的質量。有的農業會計人員對會計科目的理解不準確,出現濫用會計科目的現象。有的農業會計人員對政策法規的應用和業務處理不夠準確,導致業務處理的判斷偏差較大,會計信息失真,有的會計人員不認真鉆研會計業務知識,工作敷衍了事,不能對會計業務進行準確核算。
(二)會計處理手段落后。農業是人們對動植物自身生長發育的自然再生長過程實施控制和強化的過程,是以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為前提的經濟再生產過程,自然再生產過程和經濟再生產過程相互交織構成了農業的根本特點。這一特點在某種程度上使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及其會計核算較其他行業更為復雜。不同地區、不同農業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都有可能不同,這加大了農業會計處理的復雜性,具體表現為:一是農業會計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復雜性;二是農業生物資產的特點決定了農業成本核算的困難性;三是農業會計標準具有多重性。目前的農業會計處理手段難以滿足復雜的農業會計業務需要。
(三)存在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農業企業的生產活動受到自然條件的影響較大,人類無法預測和預防一些不利自然事項的發生,不能對農產品的生產全過程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監督,因此無法保證農業生產活動的會計計量與計錄的準確性,導致會計信息失真。此外,作為土地承包者的農戶、家庭農場,在自主經營的模式下,完全可以自己占有、支配完成承包任務后的剩余部分,而反映農業生產活動會計信息的準確與失真對各承包戶的利益并沒有產生多大的利害關系,利益激勵機制的缺乏進一步導致會計信息的失真。
(四)不能適應農業企業自身發展的新需要。現行的《農業企業會計制度》是我國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渡時期制定的,當時的農業企業生產活動一般按計劃進行,收獲糧食后由政府統一收購,農業企業并不直接向市場提供農產品。在目前完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農業企業的經營管理體制、經營模式和經營活動范圍均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會計核算仍然執行過渡時期制定的《農業企業會計制度》,不能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更不能保證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資料的質量。
三、建議
在國際上,很多國家對特殊行業都有單獨的會計標準,因為特殊行業具有很多特殊的會計核算要求,是一般企業會計制度所包含不了的。我國是個農業大國,農業企業的會計核算制度如何,農業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好壞,對整個國民經濟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考慮到與國際會計慣例的接軌和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需要,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仍有必要以《企業會計制度》為基礎,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農業》等國外的會計核算準則,制定農業會計專業核算辦法,對農業活動實行專業化核算。按農業企業的規模大小和農業活動所占比重的高低,將農業企業劃分為以農業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農業企業和家庭農場三種基本類型。
根據企業產品生產特點和成本管理要求,在產品成本計算工作中主要采用品種法、分步法和分批法三種基本的產品成本計算方法。但由于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對象是有生命的植物和動物,其生產要以自然再生產為基礎,受自然因素的影響很大,在具體運用某種產品成本計算方法計算農、林、牧、漁業產品生產成本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應按成本核算對象分別設置“農業生產成本――機械作業成本、林業生產成本、畜牧業生產成本、漁業生產成本”賬戶,突出農業活動的特點,以便正確反映農業活動中所消耗的機械作業成本、林業生產成本、畜牧業生產成本、漁業養殖成本,提供詳細的農產品成本核算資料。
【關鍵詞】 農業會計;核算;探討
農業企業是指從事農、林、牧、副、漁業等生產經營活動,具有較高的商品率,能夠實行自主經營、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資格的盈利性的經濟組織。早在14世紀,英、法等國已出現了最早的資本主義性質的農業企業――租地農場。產業革命以后,各種形式的資本主義農業企業,如家庭農場、合作農場、公司農場、聯合農業企業等大量發展,成為農業生產的基本經濟單位。中國的農業企業是在1979年以后,隨著改革開放和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而出現的。其形式主要有農作物種植企業、林業企業、畜牧業企業、副業企業、漁業企業以及生產、加工、銷售緊密結合的聯合企業等。農業會計則是以農業企業為主體進行會計核算的一種行業會計。由于我國地域廣闊,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農業企業的生產過程、組織形式和管理體制等與其它行業均存在有較大的差別,使農業會計核算具有其獨特的一面。目前尚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在此共同探討,研究解決。
一、關于農業會計核算的特點
(一)核算內容的廣泛性
農業企業經營,往往涉及農、林、牧、副、漁、工、商、運、建、服等多種行業,有的國營農場還設有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這就要求會計核算既要滿足企業綜合管理的需要,匯總提供核算資料;又要能夠適應多種行業生產經營的特點,分別計算各個行業的費用成本與財務成果,并考核各種非生產性的開支,其核算內容非常廣泛。
(二)核算體制的復雜性
農業企業實行多種經營與雙層經營體制,如國營農場有場部、分場、站和隊等多個層次,還普遍建立了專業組織和職工家庭農場;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在普遍推行農戶聯產承包的同時,也相應建立了統一經營的生產和服務組織;鄉鎮企業的體制更是復雜多樣。這些無疑給農業會計核算帶來了復雜性。
(三)核算方法的靈活性
現階段我國農業企業的生產組織比較分散,經營形式以集體經濟為主,經營管理的自較大,生產成果的自給程度較高,會計核算水平與會計工作的管理水平差距較大,使得農業會計核算方法具有較大的靈活性。例如,農業企業普遍實行承包經營,有些成本資料,企業很難直接掌握,需要農戶提供,這就要求將賬內核算與賬外核算結合起來,將會計核算與統計核算結合起來。
(四)核算周期的不穩定性
由于農業生產作業的特殊性,受氣候、地理因素影響較大,勞動時間與農畜產品生產(生長)時間往往不一致,呈現出生產周期長、季節性和地域性強等特點。其產品大多是有生命的動植物,是農業經濟再生產和自然資源再生產相結合的產物,導致了農業會計核算的周期具有不穩定性。
(五)核算對象的不確定性
農業企業中有的勞動資料與勞動對象可以相互轉化。例如,幼畜是勞動對象(勞動產品),隨著幼畜的成長成為產役畜時,這種勞動對象(勞動產品)便轉化為勞動資料(固定資產);而當產役畜被淘汰時,則這些勞動資料(固定資產)又轉化為勞動對象(勞動產品)。核算對象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不確定性。
二、關于“資源性資產”和“生物性資產”的計價與核算
“資源性資產”是指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具有稀缺性和不可移動性的人工開發自然生成物,包括土地資源資產、農田水利資源資產、其他農業資源資產等。作為自然生成物的資源性資產的計量,與一般會計學上所說的資產的計量不同。由于其稀缺性、非交易性,其計量有一套特殊的方法體系,理論界往往采用收益還原法、成本法、市場價格法、剩余法等基本方法對其價值評估,或構建邊際機會成本模型和模糊數學模型等數學模型的方法對其價值進行計量。此外,對于一些單純性資源,如土地資源的價格,理論上還可以采用馬克思的地租資本化價格法,即:土地價格=地租÷利息率。但是,上述理論評估、計量方法,大部分還只局限于學術交流階段,認知程度較低,距離可實用性還有相當的差距,這也正是將資源性資產納入會計核算體系的困難所在。筆者認為,對于資源性資產的初始計量,既要考慮資源性資產的特點,更要從我國國情出發,遵循相關的法規。如對于資源性資產中的土地,根據我國土地管理的法規: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交易。單從這一點來講,土地使用權是有市場價格的。但法律又明確規定不準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因而土地又不存在所謂真正意義上的、自由的市場價格。那么,對于農業企業通過行政劃撥取得的農用地應如何確定其初始計量的入賬價格,反映客觀、真實地土地資源資產的價值呢?顯然,其計量不可能按照土地中介服務機構對土地(使用權)的評估價入賬,現實中也不可能完全準確地去測算和取得。上述理論界采用對資源資產進行評估或計量的結果作為初始計量的入賬價格。為了能夠較為客觀、真實地反映農業企業通過行政劃撥取得農用地的這部分土地資源資產的價值,不妨設想,土地資源資產初始計量的入賬價格可參照《土地管理法》和各省、市(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關于征用農業企業土地時應給以補償的標準來確定。筆者認為,對于土地資源資產采用征地時的土地補償費作為計量的入賬價格,既具有實用性、操作性,又具有充分的法規依據;而且在理論界這也是得到認同的。而對于土地資源資產以外的其他資源性資產,則可按照其建設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如水庫建設的支出,灘涂開發修建擋潮閘等支出作為計量的入賬成本。對其所占用的農田水利用地和養殖水面另按土地資源資產進行確認和計量,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土地以外其他資源資產自然生成物部分的價值。
“生物性資產”是指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這一定義與國際會計準則所規定的活的動物或植物的概念完全相同。由于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是自然再生產和經濟再生產相結合的一種生產活動方式,其許多特征決定了農業企業中生物資產的確認和劃分具有復雜性和差異性。如我國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
――生物資產》第五條規定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才能予以確認為生物資產:(1)企業因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而擁有或者控制該資產;(2)該資產所包含的經濟利益或服務潛能很可能流入企業;(3)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同時將生物資產劃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消耗性生物資產是指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將來收獲為農產品的生物資產,包括生長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欄待售的牲畜等。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為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資產,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公益性生物資產是指以防護、環境保護為主要目的的生物資產,包括防風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等。但對于一些特殊具體的生物資產,很難對其進行準確地確認和計量。如良種場用來進行試驗和繁育的農作物新品種的籽種、農場中還沒有長大的幼畜,在當期是屬于消耗性生物資產,還是作為生產性生物資產進行會計核算?再如母馬生下一個小馬駒,小馬駒的價值該如何準確計量?新準則談到采用名義價格,如果名義價格不容易找到或沒辦法獲取,則可暫采用一塊錢計價模式。而當小馬駒長成馬后是有價值的,馬的增值部分一直要延續到這匹馬最終轉讓時才能體現出來,馬在飼養過程中所花費的代價是全部計入了當期損益,但馬的賬面價值一直是維持在一塊錢,這顯然不合理。對此,新準則中還沒有一個具體、詳細的規定。在此,希望各有關部門針對其行業的特點,在新準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制定如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副業和漁業等行業具體的生物資產的確認、劃分和計量標準。
三、關于會計信息的披露與報告
在農業企業核算中有時會存在會計信息大量失真的現象。這是因為:
(1)農場與承包農戶(家庭農場)之間的關系往往表現為一種收取承包費(實物地租)的形式。例如一些規模較小的國有農場將土地承包給職工、周圍農戶以及外來的農戶,實行“自主經營”的管理模式,完全由承包者自己根據市場需求來決定所種植農作物的種類和面積,農場總部只負責承包合同的簽訂、承包費的收取與管理,以及向上級主管部門定期報送統計報表等。很顯然,在這種經營管理體制下,農場本身也就沒有健全的會計核算制度,至多是編制一些簡單的統計報表,根本無法提供完整的農產品成本核算資料;(2)承包農戶的數量多而分散,自身的會計業務水平有限,平時不對農業活動進行記賬、核算,而農場只是大致估計和分析匯總各農戶的會計資料,根本無法提供反映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和農產品生產成本的詳細會計核算資料,尤其是某一種農產品的成本核算資料;(3)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受自然條件的影響較大,人類無法預測和預防一些不利自然事項的發生,不能對農產品生產的全過程進行有效地控制和監督,因而無法保證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會計計量與記錄的準確性;
(4)作為土地承包者的農戶與家庭農場,在自主經營模式下,完全可以自己占有、支配完成承包任務后剩余的部分,而反映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會計信息的準確與失真對各承包戶的利益并沒有多大的利害關系,利益激勵機制的缺乏進一步導致了會計信息的失真。
對此,筆者認為應結合當地的具體農業生產條件和農業企業的規模大小,以及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占比重的高低,在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農業》等國外的一些會計核算準則,以及在我國新頒布企業會計準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對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實行專業化核算。如將農業企業劃分為以農業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農業企業和家庭農場三種基本類型分別進行會計核算,以便能夠提供準確、詳實的會計核算資料,有效地進行會計信息的披露與報告。
(一)以農業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農業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應執行新的《企業會計制度》。由于農業上市公司一般是由幾個與農業有直接或間接關系的分公司所組成的,有的分公司主要從事農產品的粗加工、精加工及運輸活動,已經完全脫離農業生產活動。因此,會計核算工作不能“一刀切”,應按分公司的業務活動內容進行分類。凡涉及農業活動的分公司業務,應按農業會計專業核算辦法,進行日常的會計賬務處理;不涉及農業活動的分公司業務,應執行統一的新《企業會計制度》,這樣既能反映農業上市公司的總體財務狀況,又能提供農產品成本核算的詳細資料,突出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特點,以滿足企業內外不同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二)中小農業企業
許多國家都有特殊行業的會計制度,如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已經了中小型企業的會計標準。目前,聯合國會計專家組、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也把研究制定中小企業會計準則指南作為工作重點,用于規范中小企業的會計工作。所以,對于我國中小規模的農業企業,可以先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待發展到一定層次后,符合條件的農業企業可逐步轉向執行統一的新《企業會計制度》。
(三)家庭農場
家庭農場是以種植(或養殖)、收獲農林畜牧產品為其經營活動的農業經營主體,其會計核算過程應著重體現農業活動的特點。一般來說,由于家庭農場經營者的文化素質較低,會計知識匱乏,不具備進行精確會計核算的條件。對于這部分經營者來說,可以要求其將農業活動過程中的各種耗費和損失進行流水賬式的記錄和反映,以便為農業企業系統的會計核算提供翔實的原始資料。
【參考文獻】
[1] 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農業[S].2003.
[2] 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S].經濟科學出版社, 2006.
[3] 宋承先.西方經濟學[M].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
關鍵詞:農業企業 財務管理 信息化
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的過程中,農業企業能夠將互聯網技術與會計有機結合起來,把原本由人工完成的數據收集、記賬等功能進行替換,從而完成對整個企業財務數據的歸納、組合以及預測。作為會計電算化進展的必然突破,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存在的優勢有,它能夠將企業各機構、運作過程中收入、成本、預算等各種資料以網絡技術為載體進行統一操作,并通過對農業企業進行預測、分析、管理和控制實現財務管理的網絡化。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在給人們帶來財務管理便捷化的同時,也產生了很多不便和安全隱患。筆者根據自己的認識,對農業企業信息化財務管理的特點做一些思考。
一、高度自動化
財務管理部門與企業內部的其他業務部門緊密聯系、不可分割。財務核算的基本數據一般由企業的其他業務部門提供,比如原材料的購買等數據信息由后勤采購部門提供,生產過程的基本數據由生產部門以及設備部門提供,有關固定資產的基本數據由管理設備的部門提供,銷售業績的基本數據由銷售部門提供。處理財務信息應當通過填制各種憑證、登記賬簿等相關過程。在以往的會計核算過程中,基本數據以及記賬憑證必須由人工進行收集,然后將其輸入原始憑證之中。這個過程所要花費的時間相當之長,也需要多個會計人員進行操作,極大地浪費了人力。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系統,利用網絡技術,把原本由人工完成的數據收集、記賬等功能進行替換,從而完成對整個企業財務數據的歸納、組合以及預測,既極大地縮小了會計人員的工作內容,減少了工作量,降低了農業企業的成本,也極大地節省了時間,提高了農業企業的工作效率。
二、管理預測能力很強
由于電子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的推廣和普及,企業能夠在第一時間之內并獲取充分的商業信息,能夠將數據共享,資源共享,不僅如此,企業還能在第一時間內將信息進行反饋披露。由于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的推廣減小了會計人員的工作量,節省了大量時間,工作效率得以提高。因而,企業的會計核算將呈現出向財務會計、管理會計等方面發展的趨勢。財務部門與企業的其他部門聯系的更加緊密了,能夠有效提高管理預測能力,從而進行決策和控制功能。因此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的推廣將有利于農業企業主管部門的相關決策,實現財務與業務的共同發展,最終實現農業企業的長遠發展。
三、更全面的信息披露
在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中,財務信息使用者會讓企業財務部門準確反映企業財務現狀以及經營業績的財務信息,不管會計信息是對企業的長遠發展有利的,或者對企業的長遠發展不利,農業企業財務部門都應當對其披露。這些舉措能夠讓公眾對企業會計狀況進行全方位的認識。然而基于有限篇幅的限制,會計報表不能準確反映非數量化信息,更不能準確反映會計報表數字處理等方面的相關數據。與之截然相反的是,通過在線數據庫的使用,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能夠把企業會計及非會計信息予以包含在內,還可以通過網上報告的形式,對會計報表及附近的信息予以擴大容量。農業企業內外的信息需求者能夠采用在線訪問的形式及時獲取自己需要的信息。計算機網絡具有其他媒體不可比擬的優越性,這是由于計算機網絡為信息的供給者與需求者提供了一個橋梁。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的具體運作過程中,需求者能夠根據具體需求獲得會計信息,也能夠對這些信息進行深入的處理。
四、能夠對會計信息進行分步處理
在單個電腦工作的情形之下,農業企業會計部門通常來選擇固定的某些電腦來做好某項工作,從而使得這些電腦所承擔的工作任務較為繁重。然而,隨著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的應用,某項較為復雜的工作能夠被分割為若干線程,每個線程由網絡上不同的電腦共同來處理。比如,對于那些憑證錄入耗費人力的公司來說,應該按照一致的格式在不同的計算機上同時進行憑證錄入,財務管理系統的網絡版可以將其自動存進網絡文件服務器。在多個電腦上進行錄入,在一個服務器上進行儲存,這樣不僅能夠確保及時錄入憑證,而且還能確保進行統一儲存數據,最終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單個電腦所產生的數據冗余。
不管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有何種優勢以及何種特點,財務人員素質的高低,對農業企業信息化財務管理管理水平的高低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最終進一步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在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的具體運作中,除了網絡系統自身能否適合企業的發展需要之外,最主要的還是要取決于既懂計算機網絡,又了解財會運作的高技術人才的加入。具體而言,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要求會計人員應當具備過硬的網絡技術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各種能力。由于很多財務人員隊伍的專業知識欠缺、水平較低,還不能符合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運行的要求。所以說,加大對農業企業會計人員隊伍的培養力度,提升其綜合素質,是擺在農業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發展面前的重要課題。
參考文獻:
[1]潘衛清.企業會計準則問題研究[D].廣西大學.2002年
(一)農業活動會計處理規范的欠適用性
2006年新準則的頒布極大的規范了農業這一特殊行業的特有經濟活動,對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會計處理有著突破性的指導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時期內,規范了農業企業的會計核算,發揮了農業會計的功能和作用。但是,我國的農業會計準則與國外國際準則存在的欠合理差異、缺乏對生物資產的完整定義和對生物資產的價值評估、缺乏對農業無形資產會計的研究和評估和不加區分的將郁閉作為判斷消耗性生物資產相關支出資本化或者費用化的時點,而未考慮我國南方北方氣候、土壤等農業自然條件的差異等問題,都將不利于企業提供真實可比的農業會計信息,不利于農業企業的自身發展,更不利于農業企業與國際接軌。
(二)農業會計信息的失真性
會計信息失真,是指會計信息未能真實地反映客觀的經濟活動,給決策者的相關決策帶來不利影響的一種現象。當前我國農業企業會計核算存在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如眾多農業類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中,“應收家庭農場款”科目數額巨大,且很多企業賬齡超過一年,而非上市公司的資產質量比上市公司的更為糟糕。企業這種處理實際上是將許多農業生產經營中的不確定因素和風險性因素先轉入“應收家庭農場款”科目,等待未來事項發生后再進行巧妙處理,使其成為一個利潤調節的“蓄水池”。在利潤表和利潤分配表的補充資料中,自然災害發生的損失、非常性損失基本都不存在,這決不是巧合和偶然,而是深層次會計信息失真的體現。
(三)農產品成本核算資料不詳細
目前我國大多數農業企業會計核算中還無法提供農產品成本的詳細核算資料,農場與承包戶之間的關系往往表現為一種收取承包費(實物地租)的形式。一些規模較小的國有農場將土地承包給職工、周圍農戶以及外來的農戶,實行自主經營的管理模式,完全由承包者根據市場行情來決定所種植農作物的面積和種類,農場總部只負責承包合同的簽訂、承包費的收取和管理以及向上級主管部門定期報送統計報表等。而這種經營管理體制下,農戶對農業生產缺乏完整的成本核算,根本無法完整的提供農產品成本核算資料。在一些大型的國有農場,包括規模較大的北大荒、永安林業等農業上市公司,雖然實行了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業、運輸業等一體化生產,嚴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能夠對外、對內提供總公司完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資料,但仍然沒有提供詳細的農產品成本核算資料。
二、我國農業會計現狀的成因分析
(一)農業會計理論對會計實務的規范不充分
加入WTO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著一次難得的機遇和挑戰。會計的發展是反應性的,會計環境的變化迫使我們重新審視我國會計發展中的若干問題。這些問題涉及到會計的方方面面,包括會計管理體制問題,財務報表披露的透明性問題,會計的國際化協調問題,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問題等。
會計準則是市場經濟國家和地區普遍采用的會計規制形式。在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會計準則多由會計職業團體制定和,它本身并不具有法規性質,而是作為一種公認的會計標準對會計行為起規制作用。目前我國農業會計雖然有這方面的會計準則理論但它有待完善,因而其缺乏對農業會計實踐的實際指導作用,農業會計企業就不能提供出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
(二)農業會計內部和外部環境的影響
1、會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我國農業會計的現狀還與會計人員的素質有關。近些年來,我國在農業會計教育和會計后續培訓方面雖然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仍不能適應我國會計新制度、新準則快速發展的需要。我國企業中,有些會計人員業務不精,法律意識不強。有的會計人員沒有受過正規的教育或培訓,默守陳規,不求上進,缺乏鉆研業務、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他們業務知識貧乏或知識老化,專業技術水平低下,無法按照新規定開展工作,同時,他們不學法,不懂法,對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也知之甚少。所謂無知者無畏,由于他們不懂業務、不懂法,因此一些會計人員既談不上遵紀守法,更不能依法辦事了。有些會計人員品質不好,缺乏職業道德等。會計人員習慣照搬會計制度中的條款來處理會計業務,對于估計和判斷較多的會計準則職業判斷能力欠佳,對于計算復雜、理解難度大的會計準則適應能力不夠強,致使即便是高質量的會計準則也不能得到有效執行。
2、資本市場不完善
目前,我國與農業會計相關的農業資本市場利用效率低下,新的投融資體制尚不完善。政府對社會資本尤其是民間資本缺乏有效的引導,導致大量閑散資本無法有效利用。我國的投融資體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尤其是農業招商引資的相關政策和激勵機制需要抓緊落實。另外,我國證券市場利用不足,大多數企業資本營運水平不高,融資渠道狹窄,形式單一,難以擺脫企業負債率過高的困擾,致使企業人才、設備、主導產品更新滯后,企業發展后勁不足,市場競爭力逐漸下滑。農業專業市場體系發育很不完善,我國資本市場還處于發展階段,還很難發揮資本市場配置資源的應用作用。
(三)農業會計處理手段相對落后
農業是人們對動植物自身生長發育的自然再生產過程實施控制和強化的過程,是以更好的經濟效益為前提的經濟再生產過程,自然再生產過程與經濟再生產過程相互交織構成了農業的根本特點,這一特點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了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及其會計核算有別于其他行業的基本原因四。另外,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復雜多樣,不同地區、不同生產企業的經營活動都有可能不同,這加大了農業會計處理的復雜性。
【關鍵詞】 生物資產; 特征; 確認與計量; 核算
2006年2月,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5號(CAS5),對生物資產的會計核算作出規范,但由于生物資產本身的特殊性和企業相關業務的發展變化,該準則仍有值得進一步探討和改進之處。
一、生物資產的界定及其會計特征
在我國的會計規范中,如何定義生物資產?《辭海》對生物的解釋是“自然界中具有生命的物體。包括植物、動物和微生物三大類。”結合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資產的定義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的《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農業》(IAS41)關于生物資產的定義,可以知道,生物資產是指涉及農業活動并符合一般資產概念要求的動物或植物,而不包括微生物。但在實踐中,生物資產及其會計核算具有以下特征:
(一)生物資產類型的多樣性
比照IAS41的生物資產的概念和舉例,其范圍甚廣,包括綿羊、人工林場中的林木、農作物、奶牛、豬、灌木、葡萄樹、果樹等,但這只是有限的列舉,實踐中的生物資產遠不止這些,還可以包括微生物,這就要求我們在制定相關會計規范時,充分考慮不同類型生物資產的特點而不局限于某個行業或某一類資產,要研究各種生物資產的共性,提出原則性的處理辦法和意見。
(二)生物資產業務的復雜性
生物資產業務相對其他資產業務而言,由于其種類的多樣性和分布的廣泛性,使得生物資產業務具有復雜性。復雜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生物資產業務活動的多樣性,從生產角度上看,既有分散的手工作業,也有規模化、機械作業;既有傳統的、野外的作業,也有工廠化、現代化的室內作業;從生產周期看,既有大量的生產周期短于一年的生產經營對象,如一般的蔬菜、水稻及部分牲畜,也有許多長周期的,如林木、苗木和花卉等的培育和生產經營對象。二是生物資產業務目標的多變性。企業培育或養殖的生物資產可能有不同的目的,有的是以直接用于出售為目的的,也有不是出售生物資產本身為目的的,更需要強調的是生物資產經營目的具有可變性,產役畜可以轉為育肥畜,育肥畜也可以轉為產役畜。
(三)生物資產的轉化受自然力的影響
與機器設備、存貨等資產不同,生物資產尤其是植物在生長過程中受到自然力的影響,有的資產受自然力的影響還很大,如用材林、經濟林、蔬菜、水稻等。由于自然力的影響,一方面使得資產的實際價值與資產的歷史成本產生偏離,歷史成本無法公允反映資產的價值,這也是IAS41將公允價值選擇并運用于生物資產計量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自然力的影響又導致生物資產所面臨的風險比一般的普通資產大,這也是在生物資產的初始計量、期末計量和會計信息披露時不能不考慮的因素。
二、生物資產會計準則規范的對象
IAS41認為“農業活動是指企業對生物資產轉化為出售生物資產、農產品或其他生物資產的生物轉化過程的管理。”指出農業活動包括了多種多樣的活動,例如,畜禽飼養、林木培育、果樹種植栽培、花木培植、水產養殖(包括養魚)、一年生或多年生生物的收獲等。生物資產作為一項重要的特殊資產,需要對其會計核算與信息披露作出合理規范。但是,規范的對象究竟是什么?為了能夠回答這個問題,有必要對生物資產的經營狀況進行比較全面的了解。大家知道,生物資產種類繁多、分布廣泛、經營主體多樣、產業歸屬復雜,可以從事生物資產經營的行業既有傳統意義上的農林牧業,又有生物資產經營的“新生代”,如花卉業、醫藥工業、食品工業等。在生物資產經營中,既有IAS41所認為的“農業活動”能夠涵蓋的、無圍墻的農林牧生產方式,也有“農業活動”無法涵蓋的、純粹是工廠化,甚至是無土化的生產方式,如無土栽培、生物合成等。事實上,在我國有著大量的不同類型的企業會計主體,甚至一些事業單位都在從事生物資產業務,其范圍遠遠超出了傳統的農業企業的范疇,也超出了IAS41所認為的“農業活動”,同時,由于其經營對象的生物特性,這些企業的經營活動又與一般制造業的特點不同。所以,為了能夠確實規范所有的生物資產業務,使得各種以生物資產為經營對象的企業的會計核算規范不出現缺位的情況,需要制定適合于各種企業會計主體的生物資產會計準則,即能夠包涵“農業活動”以內和“農業活動”以外的所有生物資產的準則。也就是說,生物資產會計準則規范的對象不能僅僅是局限于“農業活動”或“農業生產”,而應該是針對所有的生物資產。
三、生物資產的會計確認與計量
(一)計量屬性的選擇
“生物資產”不同于一般的工業產品,缺乏國際性的通用標準,“生物資產”的品種和質量在世界各地差異很大,有些生物資產也缺乏公開活躍的市場衡量它們的價值,以歷史成本計量可以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但由于有的生物資產具有長周期性、起源復雜和自然力引致內在價值變動等特點,如果僅采用歷史成本為計量基礎,賬面價值與資產的實際價值產生較大的偏離,同時,天然起源的生物資產無法入賬。因此,我們認為在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的權衡中,以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為主應當盡量兼顧相關性,在確定生物資產的計量屬性時,可以采用以“歷史成本為主,估值技術為基礎的公允價值為輔”的資產計量模式。
(二)資本化與費用化問題
在成本基礎的計量模式下,企業從事生物資產業務發生支出的資本化或費用化是十分重要的。由于生物資產本身所具有的特點,應當將生物資產區分為生產性生物資產和消耗性生物資產,不同資產的支出資本化范圍、起點與終點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消耗性生物資產可以將從培育、繁殖或購入開始,直到該資產達到經營目的可以出售或收獲時為止發生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支出計入生物資產的成本;生產性生物資產則可以將從培育、繁殖或購入開始直到該資產能夠穩定發揮功能(多年連續收獲產品或連續提供勞務和服務)時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支出計入生物資產的成本,此后的支出作為與相關收入相配比的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但由于有的生物資產具有長周期和復雜性的特點,也應當允許企業遵循會計信息產品的成本效益原則,在資本化與費用化的時點上有一定的選擇權利。
(三)天然起源生物資產的會計確認與計量
按照IAS41的定義,生物資產是涉及農業活動的活的動物、植物。實際上,IAS41已經將生物資產核算對象限定在“人工起源”范圍內,這一點完全可以通過IAS41中所列舉的屬于生物資產的“綿羊、人工林場中的林木、農作物、奶牛、豬、灌木、葡萄樹、果樹”得到佐證。這樣的界定,對于生物資產核算初始階段,從便于操作的角度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知道判斷某些特定的生物資源是否屬于資產不僅在于其是不是人工起源,有沒有歷史成本,而且還要看其是否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使用該資源能不能給企業帶來預期經濟利益。同時,也不應該將“交易、事項”簡單片面地理解成一般的商業交易,國家和地方政府通過資產劃撥的形式將生物資源劃歸企業、單位經營也應該屬于“交易、事項”的特定內涵。以國有天然起源的草場、國有天然林為例,國家已經通過法律、法規或者是文件和專門的劃撥文件,將天然草原、天然林劃歸企業或單位經營,而且這些天然草原、天然林已經成為企業或單位現在和未來經濟利益的主要來源,構成企業或單位事實上的資產。隨著生物資源、生物資產市場的日益活躍,隨著資產評估技術與方法的日臻完善,天然起源生物資產的估值已經不是難題了。所以,我們認為在制訂生物資產會計準則時,生物資產的核算對象決不應該局限于“人工起源”,而應放大到“是否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使用該資源能不能給企業帶來預期經濟利益”的準繩上,將具備條件的“天然起源”的生物資產囊括其中。這樣,才能使制訂的生物資產會計準則保持系統性和完整性,體現科學性和先進性。我國CAS5第13條規定“天然起源的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名義金額確定”,解決了天然起源生物資產的確認問題,但僅以名義金額計量,依然無法滿足生物資產會計信息的相關性需求,完全可以按照“歷史成本為主,估值技術為基礎的公允價值為輔”的資產計量模式,將天然起源的生物資產納入會計信息系統。
四、公益性生物“資產”的性質與核算
CAS5與IAS41之間重要區別之一是在生物資產的分類中,設立了公益性生物資產這一類別。從我國準則后的會計實踐看,公益性生物資產主要是公益林,為了分析的方便,在此,主要以林業企業的公益林為例加以分析說明。
公益林是指主導功能和培育目的是改善生態環境、發揮生態效益的林木,與主導功能是產出木材及林產品、獲取經濟效益的商品林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公益林應當由政府承擔其管理工作,企業并不存在承擔公益林管理工作的必然,如果在現實中企業確實承擔了政府應該承擔的工作,政府就應當通過財政補貼等形式給企業以“額外”的補償。從會計學的角度分析,由于企業對所管理的公益林沒有處置權,因此可以認為企業對公益林只承擔管理權,而無真正的控制權,所以公益林這種森林資源本身不符合會計學中資產的定義與要求,不能列為企業的資產。但林業又有其自身的特點,林學研究表明,林木生長到一定階段就進入了成熟期,此時其各項功能達到最佳,然后應當進行適度的撫育更新,因此,到了一定階段,經過有關審批手續后,公益林或多或少能夠帶來一定收益,這些收益如何核算與處理?同時,在林業生產實踐中,出于生態需要,國家可以將現在的商品林劃為公益林,同樣也可能在林業建設、森林植被發展到一定程度時,生態環境實現新的協調后,將某些公益林劃轉為商品林。
鑒于這樣的情況,我們在制定會計規范時,將公益林納入生物資產的范圍反映了實踐的需求,實屬務實之舉。但在核算方面,目前的會計準則將公益性生物資產與其他資產同等對待,顯然沒有反映出公益性生物資產受到的限制而導致的資產權利的不完整性和經營管理的特殊性,因此,首先,公益林應當與商品林采用同樣的方法,在會計核算中按照規定的計價方式,通過“公益林”科目,對公益林的實際成本或公允價值進行核算,并反映企業所管理的公益林的賬面價值。考慮到公益林不是企業所有者所能夠控制的,公益林所對應的權益不應簡單地歸屬于一般的所有者權益,需要在會計核算辦法中設立“代管公益林”或“公益林基金”科目,反映企業林木資產中公益林所代表的權益,其金額與林木資產中包含的公益林資產的價值相同。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將公益林“資產”列示在資產欄的最下方,將“代管公益林”或“公益林基金”列示在所有者權益欄的最下方,以示公益林這一非經營性“資產”與其他經營性資產的區別。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會計司.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農業[J].會計研究,2001(5).
[2] 陳國輝.會計理論研究[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
【關鍵詞】生物資產;特征;確認與計量;核算
2006年2月,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5號(CAS5),對生物資產的會計核算作出規范,但由于生物資產本身的特殊性和企業相關業務的發展變化,該準則仍有值得進一步探討和改進之處。
一、生物資產的界定及其會計特征
在我國的會計規范中,如何定義生物資產?《辭海》對生物的解釋是“自然界中具有生命的物體。包括植物、動物和微生物三大類。”結合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資產的定義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的《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農業》(IAS41)關于生物資產的定義,可以知道,生物資產是指涉及農業活動并符合一般資產概念要求的動物或植物,而不包括微生物。但在實踐中,生物資產及其會計核算具有以下特征:
(一)生物資產類型的多樣性
比照IAS41的生物資產的概念和舉例,其范圍甚廣,包括綿羊、人工林場中的林木、農作物、奶牛、豬、灌木、葡萄樹、果樹等,但這只是有限的列舉,實踐中的生物資產遠不止這些,還可以包括微生物,這就要求我們在制定相關會計規范時,充分考慮不同類型生物資產的特點而不局限于某個行業或某一類資產,要研究各種生物資產的共性,提出原則性的處理辦法和意見。
(二)生物資產業務的復雜性
生物資產業務相對其他資產業務而言,由于其種類的多樣性和分布的廣泛性,使得生物資產業務具有復雜性。復雜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生物資產業務活動的多樣性,從生產角度上看,既有分散的手工作業,也有規模化、機械作業;既有傳統的、野外的作業,也有工廠化、現代化的室內作業;從生產周期看,既有大量的生產周期短于一年的生產經營對象,如一般的蔬菜、水稻及部分牲畜,也有許多長周期的,如林木、苗木和花卉等的培育和生產經營對象。二是生物資產業務目標的多變性。企業培育或養殖的生物資產可能有不同的目的,有的是以直接用于出售為目的的,也有不是出售生物資產本身為目的的,更需要強調的是生物資產經營目的具有可變性,產役畜可以轉為育肥畜,育肥畜也可以轉為產役畜。
(三)生物資產的轉化受自然力的影響
與機器設備、存貨等資產不同,生物資產尤其是植物在生長過程中受到自然力的影響,有的資產受自然力的影響還很大,如用材林、經濟林、蔬菜、水稻等。由于自然力的影響,一方面使得資產的實際價值與資產的歷史成本產生偏離,歷史成本無法公允反映資產的價值,這也是IAS41將公允價值選擇并運用于生物資產計量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自然力的影響又導致生物資產所面臨的風險比一般的普通資產大,這也是在生物資產的初始計量、期末計量和會計信息披露時不能不考慮的因素。
二、生物資產會計準則規范的對象
IAS41認為“農業活動是指企業對生物資產轉化為出售生物資產、農產品或其他生物資產的生物轉化過程的管理。”指出農業活動包括了多種多樣的活動,例如,畜禽飼養、林木培育、果樹種植栽培、花木培植、水產養殖(包括養魚)、一年生或多年生生物的收獲等。生物資產作為一項重要的特殊資產,需要對其會計核算與信息披露作出合理規范。但是,規范的對象究竟是什么?為了能夠回答這個問題,有必要對生物資產的經營狀況進行比較全面的了解。大家知道,生物資產種類繁多、分布廣泛、經營主體多樣、產業歸屬復雜,可以從事生物資產經營的行業既有傳統意義上的農林牧業,又有生物資產經營的“新生代”,如花卉業、醫藥工業、食品工業等。在生物資產經營中,既有IAS41所認為的“農業活動”能夠涵蓋的、無圍墻的農林牧生產方式,也有“農業活動”無法涵蓋的、純粹是工廠化,甚至是無土化的生產方式,如無土栽培、生物合成等。事實上,在我國有著大量的不同類型的企業會計主體,甚至一些事業單位都在從事生物資產業務,其范圍遠遠超出了傳統的農業企業的范疇,也超出了IAS41所認為的“農業活動”,同時,由于其經營對象的生物特性,這些企業的經營活動又與一般制造業的特點不同。所以,為了能夠確實規范所有的生物資產業務,使得各種以生物資產為經營對象的企業的會計核算規范不出現缺位的情況,需要制定適合于各種企業會計主體的生物資產會計準則,即能夠包涵“農業活動”以內和“農業活動”以外的所有生物資產的準則。也就是說,生物資產會計準則規范的對象不能僅僅是局限于“農業活動”或“農業生產”,而應該是針對所有的生物資產。
三、生物資產的會計確認與計量
(一)計量屬性的選擇
“生物資產”不同于一般的工業產品,缺乏國際性的通用標準,“生物資產”的品種和質量在世界各地差異很大,有些生物資產也缺乏公開活躍的市場衡量它們的價值,以歷史成本計量可以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但由于有的生物資產具有長周期性、起源復雜和自然力引致內在價值變動等特點,如果僅采用歷史成本為計量基礎,賬面價值與資產的實際價值產生較大的偏離,同時,天然起源的生物資產無法入賬。因此,我們認為在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的權衡中,以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為主應當盡量兼顧相關性,在確定生物資產的計量屬性時,可以采用以“歷史成本為主,估值技術為基礎的公允價值為輔”的資產計量模式。
(二)資本化與費用化問題
在成本基礎的計量模式下,企業從事生物資產業務發生支出的資本化或費用化是十分重要的。由于生物資產本身所具有的特點,應當將生物資產區分為生產性生物資產和消耗性生物資產,不同資產的支出資本化范圍、起點與終點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消耗性生物資產可以將從培育、繁殖或購入開始,直到該資產達到經營目的可以出售或收獲時為止發生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支出計入生物資產的成本;生產性生物資產則可以將從培育、繁殖或購入開始直到該資產能夠穩定發揮功能(多年連續收獲產品或連續提供勞務和服務)時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支出計入生物資產的成本,此后的支出作為與相關收入相配比的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但由于有的生物資產具有長周期和復雜性的特點,也應當允許企業遵循會計信息產品的成本效益原則,在資本化與費用化的時點上有一定的選擇權利。
(三)天然起源生物資產的會計確認與計量
按照IAS41的定義,生物資產是涉及農業活動的活的動物、植物。實際上,IAS41已經將生物資產核算對象限定在“人工起源”范圍內,這一點完全可以通過IAS41中所列舉的屬于生物資產的“綿羊、人工林場中的林木、農作物、奶牛、豬、灌木、葡萄樹、果樹”得到佐證。這樣的界定,對于生物資產核算初始階段,從便于操作的角度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知道判斷某些特定的生物資源是否屬于資產不僅在于其是不是人工起源,有沒有歷史成本,而且還要看其是否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使用該資源能不能給企業帶來預期經濟利益。同時,也不應該將“交易、事項”簡單片面地理解成一般的商業交易,國家和地方政府通過資產劃撥的形式將生物資源劃歸企業、單位經營也應該屬于“交易、事項”的特定內涵。以國有天然起源的草場、國有天然林為例,國家已經通過法律、法規或者是文件和專門的劃撥文件,將天然草原、天然林劃歸企業或單位經營,而且這些天然草原、天然林已經成為企業或單位現在和未來經濟利益的主要來源,構成企業或單位事實上的資產。隨著生物資源、生物資產市場的日益活躍,隨著資產評估技術與方法的日臻完善,天然起源生物資產的估值已經不是難題了。所以,我們認為在制訂生物資產會計準則時,生物資產的核算對象決不應該局限于“人工起源”,而應放大到“是否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使用該資源能不能給企業帶來預期經濟利益”的準繩上,將具備條件的“天然起源”的生物資產囊括其中。這樣,才能使制訂的生物資產會計準則保持系統性和完整性,體現科學性和先進性。我國CAS5第13條規定“天然起源的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名義金額確定”,解決了天然起源生物資產的確認問題,但僅以名義金額計量,依然無法滿足生物資產會計信息的相關性需求,完全可以按照“歷史成本為主,估值技術為基礎的公允價值為輔”的資產計量模式,將天然起源的生物資產納入會計信息系統。
四、公益性生物“資產”的性質與核算
CAS5與IAS41之間重要區別之一是在生物資產的分類中,設立了公益性生物資產這一類別。從我國準則后的會計實踐看,公益性生物資產主要是公益林,為了分析的方便,在此,主要以林業企業的公益林為例加以分析說明。
【關鍵詞】農產品加工;成本核算;改革
一、引言
農產品加工企業是指人們利用生物的生理機能以及生物生存的自然界,通過人類的勞動去控制或改變生物的生命過程,以最大程度上獲得符合社會需要的產品的企業。這也就決定了農產品加工企業區別于其他企業的最本質特點是將生物的生產及再生產過程與人類的經濟活動結合在一起,從而生產出人類需要并賴以生存的糧食等基本生活資料。人類社會的進步與發展離不開農產品,所以農產品加工企業所涉及到的農業產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所以,一個健康發展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在經濟和社會穩定方面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而農產品加工企業所涉及的農業產業因為其獨特的生產經營特點,決定了農產品加工企業在會計核算上的特性,而這些特性往往就是造成農產品加工企業成本核算存在問題的根本原因。
二、農產品加工企業成本核算存在的問題
(一)農產品加工企業成本核算對象的復雜性
農業產業所涉及的生產過程的根本特點決定了農產品加工企業經營具有以下特點:農產品加工企業同時受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的影響;農產品加工企業所涉及的農業產業的勞動時間與生產時間不一致;農產品加工企業具有經營的綜合性和廣泛性。農產品加工企業可以涉及到種植業、林業、漁業以及畜牧業等多種行業。上述這些特點造成了農產品加工企業具有特殊的生產經營的特點,也決定了農產品加工企業在成本核算中的復雜性,最主要的就是農業產品成本核算對象的復雜性和多變性。
(二)農產品成本計算期的不穩定
眾所周知,自然界提供給了農產品生存的一切環境,所以農產品的生產過程受自然條件的影響較大。所以很多農產品的成本計算一般是一年一次,成本的計算比較有周期性。但是,在農產品加工企業里,計算不同農產品的生產成本的截止階段卻是不完全相同。比如說,大米等糧食的成本計算周期是從入庫開始,到銷售之前截止。但是其中所涉及到的大米等糧食的出庫過程以及將大米等糧食銷售出去的過程中所花費的運輸費和人工搬運等相關雜費,通常用作銷售費用處理。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產品加工企業成本核算的精確性。
(三)農產品成本核算分類的不精確
相對于西方發達國家來看,我國的《農業企業會計制度》對于農業產品成本核算的分類不是很精確,還不夠完善。由于我國農產品的品種較多,而不同的農業產品受自然環境影響也是各不相同,這就導致了不同類別的農產品因為不同種類以及同種個體差異性,其成本核算也具有很大的差異,主要表現在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結果上。所以說能否對農產品進行較好的專業的分類決定了其核算治療的是否準確。較好的農產品生產成本的計量與預算,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整個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會計核算的成果。
(四)農產品成本核算資料不統一
從相關部門的數據可以看出來,我國有些農產品加工企業在會計核算中目前還無法提供農產品成本的詳細核算資料。有些農產品加工企業除了直接從市場上收購農產品以外,還會雇傭周圍農戶并且租用他們的土地,這樣就可以讓農產品加工企業根據市場需求來決定所種植農作物的種類和面積。但是,在這種經營管理模式下,農產品加工企業里分部門往往都是自己編制相應簡易報表,提交給總部門以后由總部門匯總各個分部門的報表,在這個過程中分部門統計資料的不完整以及數據統計規范不統一等問題就會導致匯總報表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失真,使總部門不能發揮成本核算的職能,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成本核算也相應就會變得不準確。
(五)相關法律的不完善
農產品加工企業本身業務多,范圍廣,這就要求相關法律法規具有廣泛性和精確性。2004年4月,財政部正式了《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但是與日益發展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所處的大環境上來看,我國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同時,在目前這種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農產品加工企業本身的經營模式和相關經濟活動時刻發生著變化,更需要相關法律法規具有高度的靈活性,這樣才能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才能保證農產品加工企業成本核算的質量。
三、農產品加工企業成本核算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會計核算的準確性
對于農產品加工企業來說,企業日常所涉及到的產品成本和損失的估計、收入預算等方面,都需要會計核算的準確性。對于一些農產品加工企業來說,其本身因為有很多分部門,也就造成了農產品粗細加工及運輸活動由不同的部門進行負責,而這些部門所負責的部分已經完全脫離了農業生產的過程。所以,這些企業的會計核算應該按照不同部門的業務活動內容進行分類。也就是說涉及農業活動的部門,應按農業會計專業核算辦法進行日常核算。對于沒有涉及到農業活動的部門,應該按照統一的《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進行日常的會計賬務處理。這樣的話,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會計核算才能既反映企業本身的總體財務狀況,又能根據相關成本核算的詳細資料,滿足企業內外不同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二)明確成本計算期
在農產品加工企業明確成本核算對象之后,應當根據不同的成本核算對象確定成本計算期。比方說以畜群為例,對于經常發生變動的畜群,企業應該按月或按季度進行成本的核算。相反的,對于不經常變動的畜群,企業可以按年進行成本的核算。總之,要明確農產品加工企業所涉及的農產品的成本計算周期,這樣才能更好的完成成本計算的職能。
(三)成本核算方法的改變
很多農產品加工企業在成本核算上采用完全成本法進行相關核算。完全成本法就是將生產過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的費用都平分到各個產品中,使成本平均化。但是這種平均化也同時將生產過程中涉及到的管理費用等雜費分攤到產品成本中。這就要求有詳細的記錄,需要較高素質的會計人員才能完成。同時,完全成本法也將生產過程中的保存費用也計算在內,對于一些不能長久儲存的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來說,會造成利潤的不實。而制造成本法則是將產品生產過程中的材料費、制造費等隨著產品銷量轉作為銷售成本,銷售量越高,其相應的制造費等費用就會增多。而對于沒有銷售的庫存產品,則只是計算制造成本,不包括期間費用。對于期間產生的庫存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也能大大減少了成本計算的工作量。這樣就能為企業管理層提供有效的會計信息,同時對于企業來說,將成本落實在各個部門,也能及時的反應各個部門的情況,便于對各部門的考核。
總之,農產品加工企業所涉及的農業會計是我國會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業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好壞,決定了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所以,農產品加工企業仍然要以《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為基礎,選擇符合企業自身發展的成本核算方法,確定相關成本核算以及費用分配制度,從而促進農業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