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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家養老優勢精品(七篇)

    時間:2024-03-12 14:52:3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居家養老優勢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居家養老優勢

    篇(1)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居家養老;中國農村

    中圖分類號:F3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24-0047-02

    人口老齡化是當今世界面臨的重大社會問題之一,老齡化帶來的首要問題就是養老問題。而隨著國民經濟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民對老有所養的問題日益關注,農民的傳統觀念及家庭養老的模式,已經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探索出一條順應中國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社會養老新路子十分必要。農村居家養老模式正是在新形勢下提出的一個養老模式,同傳統的養老模式相比具有巨大的優越性。

    一、居家養老的含義和界定

    居家養老,就是以家庭養老為主,社會養老為輔,它是建立在個人、家庭、社區和國家基礎之上的以國家制度、政策法規管理為保證,以居家養老為形式,以社區福利服務為依托,利用社區服務網絡資源與現代化的信息手段,將社區服務深入到老人家庭,為居家養老人提供各種類型的福利服務,是社區服務和家庭養老相結合的現代養老方式[1]。居家養老模式中,勞務養老主要由社會承擔,精神生活養老主要由家庭承擔,物質方面的養老由國家、集體和個人共同承擔。它既不同于傳統的家庭養老,與現存的社會養老也有所區別,這是一種將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有機結合的養老新模式。

    二、居家養老模式相比其他養老模式的優勢

    1.居住上的優勢。居家養老的核心依然是家庭養老,與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相同,居家養老不是在養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養老,而是在自己的家中養老,老年人仍然同子女居住在一起。居家養老既方便了子女對老人進行經濟、生活和精神上的照料,同時也符合老年人的在家養老的心理,使他們比較容易接受。

    2.資金上的節約。中國農村社會經濟發展較緩慢,因此資金問題是農村養老的關鍵問題。傳統的家庭養老由家庭承擔了養老的所有費用,經濟負擔重,造成部分年輕人背棄父母,嚴重阻礙了家庭養老的順利進行。與傳統的家庭養老不同的是,居家養老把養老的經濟供養責任不僅確定在家庭上,社區和國家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大大減輕了家庭的經濟負擔,確保了養老的順利進行。

    3.服務上的便利。與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相比,居家養老模式在依靠家庭對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進行照料的基礎上,以社區為依托,形成全方位的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專業的養老服務,這樣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的同時,也減輕了家庭和個人的負擔。

    三、農村居家養老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1.傳統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中國城鄉經濟呈現二元化。農村居民生活水平雖然有所提高,但壓力也日益增大。以青年人為主體的人口遷移、流動現象,使得同堂而居的傳統家庭養老方式難以為繼。同時因為計劃生育政策的影響,如今的農村家庭結構逐漸呈現出“4—2—1”的模式。中間一代人不僅要承擔起下一代人的教育、生活及今后的發展,更重要的是須為贍養上一代四位老人支付巨大的開支,于是農村大多青壯年外出謀生,這是農村凸顯以弱養[2]。

    2.中國傳統文化使居家養老成為可能。中國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繼承了幾千年,有著深厚的社會根基,絕大多數老人喜歡在家中度過自己的晚年。在文化相對落后、傳統思想更為深厚的農村地區,家庭養老更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養老方式[3]。而中國現有的養老救助模式——機構養老、社會養老等的養老理念有悖于中國農村傳統的養老文化?!梆B兒防老”的傳統觀點在農民心中根深蒂固,“孝文化”的宣揚更使得敬老院、養老院等機構在中國農村沒有市場[4]。相比之下,居家養老則很好的遵循了傳統的養老方式,居家養老在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照料生活的同時,又不脫離溫馨的家庭環境和熟悉的農村環境,在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方面具有天然的地緣優勢和親緣優勢,更符合老年人的心理特征,更容易為老年人所接受。

    3.國家養老金制度的扶持。國家養老金制度建立充實了家庭經濟,提高了老年人群體的購買力。在國家經濟增長勢頭持續上升的背景下,伴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穩定了老年人對退休生活的良好預期,增強了老年人的消費信心,從而愿意為改善自己的晚年生活而投入更多的資金[4]。對于老年人而言。家是他們最熟悉的環境,親情撫慰是人們特別是老人最渴望的[5]。居家養老既可以使老人得到很好的社區服務,減輕兒女的負擔,又不使老人離開熟悉的家庭與親人,因此,老年人愿意接受居家養老模式的服務。

    4.西方發達國家的養老模式與中國農村居家養老模式的區別。西方的養老模式經歷了由“家庭走向社會”的變遷,后又呈現從“院落回歸家庭”的趨勢。這給中國農村養老模式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與西方的機構養老相比而言,居家養老使老年人居住在家里,避免了由于居住在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帶來的高額費用。同時,在居家養老模式中,家人可以承擔相應的照料責任,減少一部分養老支出,減輕子女的經濟負擔[6]。

    四、中國農村居家養老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篇(2)

    關鍵詞:政府;養老模式;居家養老;綜述

    中圖分類號:C913.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2596(2016)10-0076-03

    伴隨我國老齡人口比重的不斷增長,養老問題也逐步受到社會與政府的關注。2014年中國人口的構成分析指出老年人口的規模呈現總量增加、增幅提升的發展趨勢,社會保障的赤字逐年擴大,更凸顯了中國養老形勢的嚴峻。由于居家養老能夠結合機構養老和社區養老的優勢,國內從上世紀80年代即開始居家養老服務的研究,進入21世紀以來,養老難題的緊迫推動居家養老成為學者們研究的熱點。國內學者分別從社會學、經濟學、心理學等視角開展該問題的研究,本文試對我國居家養老及其服務方面的研究成果進行回顧和總結,并提出現有研究的不足和展望,為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提供一些思路,嘗試解決我國居家養老服務問題。

    一、“居家養老”概念的界定及特征

    (一)“居家養老”概念

    對于“居家養老”的概念界定,國內既有的文獻針對“居家養老”服務是否需要社會、家庭力量的參與主要分為以下兩種觀點:

    以盧曉瓏、唐詠為代表的第一種觀點認為“居家養老”不僅包括“在家養老”這一養老場所的界定,還應有社區或社會服務力量的參與。實現老人居家就可以享受養老服務,依托社區、鄰里具體實施生活照料與精神慰藉[1],強調社區或社會在養老服務提供中應扮演主要角色。

    以陳軍、馬春波為代表的第二種觀點則認為“居家養老”是“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相結合,也有學者稱此為 “半社會半家庭式的養老模式”[2]、“新型居家養老”[3]。但對于各供給主體在“居家養老”中的主次作用,各位學者看法不一。陳大亞等持“主輔”觀點的學者認為:“居家養老”是以家庭養老為核心,社會養老為輔;何榮則認為“居家養老”中家庭和社會責任均攤,共同向老年人提供服務[4];張旭升、牟來娣則將居家養老定義為在政府主導、民間組織運作、社區協助下,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服務的統稱[5]。

    各位學者都豐富了對居家養老的理論研究,筆者認為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形勢的加劇,各方主體如政府、社會組織、志愿者等參與老人的日常照料、醫療康復、精神慰藉等養老服務的范圍將不斷擴大并發揮重要作用。

    二、居家養老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有效彌補社區養老與機構養老的不足

    齊海麗認為政府的財政支出有限,引發政府主導的社會化養老的困境[6];同時,隨著我國“四二一”結構的家庭增多,傳統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削減了原有的家庭養老供給[2],社會養老機構收費偏高,這都導致家庭養老、社會養老難以廣泛推行。學者俞賀楠等人就指出居家養老集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的優點為一體,尤其是廣大老人可以接受,也為政府減輕了財政的負擔,更符合中國國情[7]。

    (二)符合中國傳統的養老觀念

    苗景秀、張曉曉等學者認為居家養老符合多數老年人“葉落歸根”的傳統養老觀念與中國傳統孝道[8],通過實地調查后指出老人對于居家養老這一養老模式在思想上較易接受,可以保留老年人長期養成的生活習慣,縮減開支的同時保證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質[9];而機構養老難以向老人提供一種“家”的感覺,無法充分利用家庭物質資源,集中宿舍式的生活也會使老人失去了適應社會的能力[10],而居家養老服務對于繼承中國優秀孝文化,宣揚新孝道,加強道德建設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9]。

    (三)拓展社會組織的發展空間

    社區豐富了老年人的業余生活,成為老年人活動的“第二空間”,在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的同時,也促進社區自身的建設和發展。鐘金玲認為社會組織則可以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服務,提高養老服務的效率[11]。胡宏偉、嚴晏指出可以充分利用社區資源、建立社區服務型居家養老,拓寬養老資金來源,同時為失業人員提供就業崗位,是擴大就業渠道、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發展的現實途徑[12]。

    三、當前居家養老的突出問題

    (一)專業人才缺乏

    胡宏偉、鐘金玲提出養老領域社會組織準入機制過于嚴格,限制了社會組織養老服務的供給[18]。同時,袁維勤認為社會組織仍過多依賴政府,社會化動員與信息傳播渠道受限[19],阻礙了社會組織中專業人才的作用發揮。此外,學者楊光輝等也指出居家養老服務人員整體素質偏低、年齡結構不合理[20],政府需增設養老服務管理專業[21];同時,也要對服務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具體的培訓工作可聯合院校進行,制定適應地區需求的養老護理培訓課程體系[22],實行職業資質和技術等級認證制度,服務人員做到持證上崗。

    (二)居家養老服務資金匱乏

    馮曉娟指出我國目前居家養老資金來源渠道較少,限于家庭與政府、社會福利彩票的福利金,缺乏民間社會資本的參與[23]。鐘金玲認為非政府組織資金運行情況缺乏透明公開,財務管理制度尚未明晰使其在資金方面受到多重挑戰[18];學者鐵剛則指出當前政府養老的財政支出總量與結構和社會福利綜合指標之間呈現倒U型關系,因此要繼續改進財政的支出結構[24]。張歌認為應當引入老年長期照料的籌資渠道,即個人儲蓄、公共部門資金支持、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25]拓寬資金來源;此外,非營利組織可以通過國外捐助,向社會提供服務獲得的收入拓展資金來源[26]。

    (三)居家養老服務亟待完善

    目前社會各方所提供的養老服務多集中在老人的日常照料、家政服務等方面,而針對老人的緊急援助服務體系還未完善,老年教育等項目投入匱乏[27]。許琳、唐麗娜認為在具體實施中,服務對象需要細分,當前服務的對象主要是高齡困難老人和對社會有貢獻的老人,未覆蓋所有老人并劃分服務人群[28],且服務設施不齊全,功能設置不合理,難以滿足老人的醫療保健需求[29]。對此,可以建立老年人生活服務網、醫療衛生保健網,為需要養老服務的老人建檔立案,便于各類服務信息的整合,全面提高居家養老服務質量[30]。

    四、政府與社會組織在居家養老中的作用研究

    (一)政府作用

    1.政策法律扶持

    在服務主體方面,學者周湘蓮、羅楠等都指出政府需明確、細化各參與主體的服務內容、程序及模式,保障老年人接受服務的合法權益。同時,也需健全居家養老的家庭支持政策,家庭成員選擇與老年人共同居住,可以對其就業、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適當的優惠[31],如購房時能擁有經濟補貼、貸款優惠等[32]。政府逐步建立社會力量的準入機制,制定支持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如服務企業用地用房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政策等;出臺《老年護理法》等相關法律,制定照料者的服務細則,將居家養老納入各級政府的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之中[33]。

    2.居家養老資金投入

    學者張歌認為政府應擴大養老領域的資金投入,并制定資金使用規范,同時建立起長效的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將相關的建設經費以及政府購買經費都納入政府的財政預算中[26],對居家養老項目的建設貸款給予貼息。傘楠、蔡成提出可以通過發放老年福利彩票[34]、出租閑置房產用作公共基金,邀請成功人士贊助等等增加養老資金投入。蘇健也指出應當資金支持養老供需信息收集與整理、宣傳工作,資助創建養老供需信息虛擬養老院,以網絡平臺為載體,全方位宣傳居家養老服務,并維護和完善網絡平臺[33]。

    3.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有效的腐敗防范機制,是推動居家養老事業蓬勃發展的必要后盾。周湘蓮、胡宏偉認為政府應建立起居家養老服務的績效評估和投訴受理制度[35];學者田玲、張思峰、張勇敏認為必須引入第三方機構,施行多元化的管理監督機制,完善問責制度與公示制度[31],健全信息反饋渠道,及時進行信息的溝通反饋,增加居民滿意度等群眾參與評定的指標在評價體系中的權重;規范評估過程,參考其他行業的星級考核制度進行居家養老服務質量評價[12],實現對服務提供方的全面監督。

    (二)社會組織作用

    1.整合社會資源,提供多元服務

    社會組織相比于個體家庭具有強大的社會動員力量,可以借助宣傳輿論、示范帶動等方式,促進社會各方參與居家養老服務,吸引更多的人才[18]。此外,社會組織的職能分工逐步精細化,能夠提供更專業的護理服務和更靈活的項目化運作,滿足老年群體的多元需要。同時,社會組織能夠在政府、市場和社會個體之間起協調和溝通的作用,不僅能緩解一些社會矛盾,而且能為不同部門提供合作的契機,整合社會福利資源,優化養老服務內容[36]。

    2.減輕政府養老財政負擔

    社會組織參與居家養老服務,促進養老服務主體的多元化,使得養老服務資金具有多元化特征,不僅融合了政府的資助,還有相關企業和社會力量的捐助,拓寬了居家養老服務的資金渠道,極大減輕了政府的財政負擔并降低了家庭支付養老服務的開支,并帶動著相關社會養老產業的發展,具有明顯的社會經濟作用,帶來潛在巨大的社會經濟效益[37]。

    3.提高居家養老服務效率

    社會組織因具有獨立性、志愿性等特征,故擁有更多的精力注重組織能力、管理能力以及團隊凝聚力的建設[37]。在提供居家養老服務時,社會組織彈性化的管理方式、透明式的運作模式,能不斷適應新形勢的變化并滿足老年人的差異化需求,以其專業化服務團隊和職業精神為老年群體提供令人滿意的養老服務。既能夠避免生產效率低下的出現、又能降低市場競爭過度所引發的問題,提高養老服務質量[18]。

    五、居家養老研究的展望

    居家養老作為我國應對人口老齡化加速所選擇的養老模式,大力倡導也是大勢所趨。學界對居家養老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居家養老服務供需現狀、政府職責、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方面,為我國發展居家養老服務支持體系提供了寶貴的理論支持。未來的研究可多關注于居家養老供給主體方面,如非政府組織的自身建設渠道、市場機制對于居家養老的具體調節功效等都可進一步探析。同時“更新養老服務理念、創新養老服務方式、增加老年人社會資本存量,是迎接老齡化挑戰的最佳選擇。”[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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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3)

    論文關鍵詞 非營利組織 居家養老 服務 綜述

    國際通用標準:如果一個地區60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到10%,新標準是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達到7%,那么表明這個地區進入老齡化社會?!?010年我國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為1.78億,占人中總數的13.3%,已經超越老齡化國際標準,進入老齡化社會行列。”根據相關統計預測,到2050年,全國老齡人口將會達到4.1億人,約占總人口的30%,其中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將達到近9000萬人,占老齡人口的22%。老年人口的增加,老齡化進程的加快,養老問題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但現代化進程中傳統家庭的養老功能不斷弱化,機構養老由于運行成本高、總體數量少、服務形式單一等原因也難以滿足養老的多樣化需求,急需探索一種符合我國國情的養老模式,社區居家養老成為解決我國現實養老問題的重要選擇。

    “所謂社區居家養老是指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以專業化服務為依靠,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解決日常生活困難和精神慰藉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是對傳統家庭養老模式的有效補充與模式更新。”“非營利組織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是指非營利組織依法通過相應途徑,并以多種方式,參與居家養老管理并提供相關服務,從而增加社會和公眾養老服務的行為?!狈菭I利組織參與居家養老服務,具有其獨特的優勢:一是可以彌補政府失靈,提供多元服務;二是彌補契約失靈,完善養老體系;三是提高居家養老服務的供給效率;四是整合社會資源,提升福利水平。據相關統計,目前我國不同形式的非營利組織和服務團體在居家養老服務中發揮著積極的重要作用,正在成為一支重要的力量并逐漸發展壯大。

    一、國外相關研究

    在國外,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保障的實踐引起了學術界和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一直以來,西方國家奉行自由主義,對社會和經濟有限的干預,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救助成為社會保障的有效補充,非營利組織參與的實踐得到快速的發展,一直持續到20世紀30年代資本主義國家第一次經濟危機。凱恩斯主義的提出,國家干預經濟成為治愈經濟危機的靈丹妙藥,這一段時間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保障的活動趨于平淡。20世紀70年代,西方國家福利危機,“從搖籃到墳墓”的高福利使得政府不堪重負,無法滿足公民日益增長的社會保障服務需求,非營利組織提供的社會保障服務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政府的不足和缺陷。

    (一)非營利組織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的理論基礎

    政府/市場失靈理論。1974年美國經濟學家伯頓·韋斯布羅德首先提出了政府/市場失靈理論,為非營利組織參與公共物品提供奠定了的理論基礎。韋斯布羅德利用需求—供給傳統經濟學的分析范式來解釋非營利部門的存在。在他看來,政府、市場、非營利部門是滿足個人需求的手段,這三者在滿足個人需求方面具有相互的替代性。政府和市場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的局限性,導致了對非營利部門的需求。

    契約失靈理論。美國法律經濟學家亨利·漢斯曼1980年提出的理論。契約失靈是指由于信息不對稱導致僅僅依據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契約,難以防止生產者坑害消費者的機會主義行為的出現。契約失靈無法靠市場自行解決,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往往會選擇依靠市場之外的一些組織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如非營利組織,它們不以營利為目的,受非分配性原則約束,不能將所得利益在組織成員中進行分配,只能用于組織的進一步發展。非分配性約束原則使得非營利組織在提供商品和服務時,故意提高價格或降低質量的可能性不高,抑制了一些市場主體的機會主義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志愿失靈理論。美國著名公共管理專家薩拉蒙教授提出來的。薩拉蒙指出非營利組織與政府、營利組織一樣有其局限性,也會產生失靈,即“志愿失靈”,這也是非營利組織自身所固有的缺陷。非營利組織的弱點恰好是政府組織的優勢,政府因其掌握著全社會的資源,能夠通過立法、運用民主政治程序等方式較好地克服非營利部門的缺陷;而非營利部門則具有較強的靈活性,能夠提供多樣化、個性化或者較小范圍內的服務等優勢。所以,政府和非營利組織在各自組織特征方面形成了良好的互補性,政府和非營利組織之間應建立起合作關系。

    福利多元主義理論。福利多元主義主張政府不是社會福利的唯一提供者,社會福利應由公共部門、非營利組織、營利組織、家庭和社區共同負擔。政府角色轉變為政策規范的制定者、服務的購買者、管理的仲裁者,政府應加強與其他服務主體的合作,提高社會福利服務提供的質量和效率,滿足公民多樣化的福利服務需求。福利多元主義理論最主要的兩個方面就是參與和分權。

    (二)非營利組織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的實踐經驗

    國外養老服務供給主體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養老服務供給主體的多元化。根據西方發達國家養老服務的實踐經驗,養老服務模式主要表現為三類:“一是統一主義福利模式,以英國等福利國家為主要代表,注重通過機構為全體國民提供養老服務;二是新自由主義福利模式,以美國為代表,注重在養老服務中強調自立和互助,注重引入市場機制,從而減少政府的責任;三是政府主導的合作模式,以日本為代表,強調政府與營利組織、非營利組織的配合,政府主要發揮宏觀調控和微觀滲透的功能?!庇?、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養老服務模式各不相同,但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從實踐中可以看出,多元化模式是發達國家養老服務發展的主要趨勢,非營利組織在居家養老服務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發達國家養老服務發展的經驗對我國居家養老的發展帶來很多啟示: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完善法律法規確保非營利組織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的順利進行、提供支持家庭照顧者的服務、擴大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專業的社工人才隊伍等。

    二、國內相關研究

    (一)我國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歷程

    20世紀90年代后期,我國開始對居家養老服務的實踐性探索。1998年,北京、上海、大連等老齡化比較嚴重的城市進行了居家養老的嘗試。2000年,全國“社會福利社會化”工作會議召開,會議倡議動員社會力量建設福利設施,開展社會福利服務,滿足民眾對社會福利的需求。2001年,全國社區實施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旨在依托社區,為老年人提供多種多樣的福利服務,建立和完善社區老年人福利網絡。2006年,我國頒布《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第一次明確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的服務體系”。2008年,民政部頒發了《關于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推廣居家養老模式。2011年,《中國老齡事業發展的十二五規劃》明確“構建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創建中國特色的新型養老模式。政府引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積極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參與。

    非營利組織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的實踐在上海市靜安去、杭州市上城區、南京市鼓樓區、寧波市海曙區、青島市市南區和大連市沙河口區等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為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在全國的推廣提供了經驗借鑒。他們的成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主要表現在:一是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為載體,建立了區、街道、社區三級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全方位覆蓋。二是服務對象相同,均為60歲以上的老人,特困、獨居、失能老人、有特殊貢獻和百歲高齡老人為服務重點。三是服務供給的方式主要是由政府購買非營利組織服務,政府直接將資金撥付給非營利組織,或采用居家養老服務券和代幣券等兩種方式。四是提供服務的內容相似,主要集中在日間照料、愛心助老、上門服務等。

    (二)非營利組織參與養老服務研究的成果

    國內學者對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保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一是從理論和現實需要論證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保障的必要性;二是從參與環境條件和參與的優勢等方面論證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保障的可行性;三是從政府購買非營利組織服務、非營利組織直接提供等方式論證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保障的途徑;四是從相關法律體系不健全、政府職能的錯位和越位、非營利組織自身管理的缺陷等方面論證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保障的障礙和困境。

    國內學者對養老服務的研究在服務對象、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和供給主體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尤其對服務方式的研究。我國學者普遍認為社區居家養老模式能應對傳統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機構養老的局限,更能滿足養老服務多樣化的需求,是符合我國國情的養老模式。在服務供給主體研究上,鄧國勝、穆光宗等學者指出我國未來養老服務發展的主流應該是政府、營利機構、家庭、非營利機構共同參與養老服務供給,家庭養老、自我養老、社會養老和社會助老相結合,走多元化的發展道路。

    國內學者對非營利組織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的研究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唐詠、徐永德等學者指出非營利組織在養老服務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⑥賈西津主要從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角度分析政府與非營利組織的關系。部分學者選取典型社區進行調查研究,如周珺儀以北京市F社區為例、付裕以鄭州市金水區金夕陽托老站為例、李敏以江西省為例、徐峰以南京玄武區為例、吳春以濟南市洪家樓街道為例、唐東霞以南京市鼓樓區為例,對非營利組織組織參與居家養老的實際狀況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對參與的方式、參與的困境和出路進行了一定的探討,旨在提高居家養老服務的質量。

    篇(4)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明顯,“4+2+1”結構的家庭數量日益增多,社會對養老服務的要求日益提高,傳統的機構養老已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養老需求。當前城市、鄉鎮等社區建立了許多養老院、兒童福利院,這對家庭生活貧困或無子女老人、孤兒的生活帶來極大的保障。針對于社區養老方面,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安全需求、尊重與生理需求、自我實現的需求等各方面的需求得不到有效的解決。目前我國60歲以上的人已達1.32億人并且每年3.2%的速度急劇增長。

    一、社區養老現狀

    我市已有60周歲以上老年人占全市總人口的17.8%,人口老齡化、高齡化的結構現狀已嚴重超過平均水平,因此,對我市的社區養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解決好養老問題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2013年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快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要求初步建立起與全市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以社區服務為依托,以機構養老為支撐的城鄉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同時以實現“老有所養”為目標,以發展老年福利事業為重點,積極探索城鄉養老服務新途徑,建立完善政府主導下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新模。并把此項工作作為政府為民辦實事的十件實事之一,納入了政府工作日程,出臺了相關文件,成立了領導小組,制訂了詳細的目標任務。

    二、社區養老存在的困難問題

    (一)基礎設施相對薄弱。隨著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快,我市老年人口數量越來越多,對養老服務的需求越來越高。目前,我縣的居家養老服務水平不高、規模不大、基礎設施薄弱、缺乏統一的運作標準、社會影響力不足等,不能滿足日益增加的養老服務需求,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缺乏保障,阻礙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順利發展。

    (二)資金籌集相對較難。從目前的情況看,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撥款、財政補貼、慈善捐助、福利彩票等政府投入,啟動了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成立了居家養老服務站,并開展了針對老年人的一系列服務,但因籌資渠道單一,社會力量參與的極少,致使社區居家養老軟硬件設施投入不足,設施不完善。所以,為保障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順利開展,必須拓寬融資渠道,保證資金來源,擴大服務范圍。

    (三)服務項目和質量有待提高。由于居家養老服務還處于起步發展階段,盡管養老服務我們提出了較多的服務內容和項目,但實際上社區所支撐的服務項目還較少,服務面窄。如為老年人洗澡、上門醫療、康復、助餐等方面,很多服務項目還跟不上,而最需要服務的群體正是這些身體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四)管理經驗不足。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雖然在加速發展,但仍缺乏統一的管理和服務標準,管理水平低下,基本無經驗可循,無法充分整合社區原有資源,如充分利用社區休閑場地為老年人提供豐富多彩的集體娛樂活動,豐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充分利用社區閑置的人力資源,保障社區養老服務提供者的高素質和專業化。在各方面條件都不成熟的情況下,社區無法充分發揮管理優勢,充分整合資源,無法提供優質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五)缺乏專業化的服務隊伍。目前,從事居家養老服務行業的人員普遍缺乏系統化和標準化的培訓,專業化程度低工資報酬低,導致許多專業人士不愿進入居家養老服務行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短缺和專業化素質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

    三、社區養老對策建議

    篇(5)

    中國自從1999年年底進入中國老齡化社會之后,先后出現了家庭養老、機構養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三種養老模式,其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作為一種新的養老模式,有效地結合了家庭養老與機構養老的優勢。但是,作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主要供給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仍然問題重重,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缺乏專業的人才隊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基礎設施與服務設施不完善,財務管理不健全等,其中,以財務管理不健全的問題體現地尤其嚴重,這些問題嚴重制約這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發展,因此,優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管理,成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進一步發展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

    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資金來源渠道單一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并且過份依賴于政府部門的財政撥款,社會捐贈及自身經營收入所占比例較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資金供給嚴重不足,導致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基礎設施與服務設施投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人員等培訓工作投入有限。

    2、缺乏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有效監督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缺乏有效的財務監督,在財務監督的方式上面,主要以內部監督為主,缺乏外部監督,尤其是媒體監督、服務對象及服務對象家屬、財務捐贈人監督方面;在監督的力量方面,政府部門的行政監督并沒有全面地深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內部,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缺乏專項監督,也沒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財務監督的內容和監督做出明確要求與規定,內部監督層面,缺乏內部監督與崗位監督。

    3、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管理不完善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管理不完善,這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組織管理不完善;第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正是由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在財務管理組織與制度上的缺陷,導致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在現金、物質、人等方面管理混亂。

    4、缺乏專業的財務工作人員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缺乏專業的財務工作人員,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這些工作人員并不具備從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相關財務工作的基本職業技能,如不能準確地編制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相關財務報表等;另一方面,這些工作人員職業道德與職業素質不高,對外提供的財務報表等并不能完全準確、真實地反映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情況。

    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財務管理的優化對策

    1、構建多元化的資金來源渠道

    做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資金來源渠道的構建工作與經費的基本保障工作,構建多元化的資金來源渠道,實現資金籌集的社會化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財務管理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

    政府部門的財政撥款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第一個資金來源渠道,也是最主要的資金來源渠道。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財政撥款應該在各級財政中單獨列項,設置科目,注明使用方向,并依據當年的經濟法發展情況,建立逐年增長的機制,財政撥款的資金主要應用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服務基礎設施的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隊伍的培訓以及為困難老年人購買養老服務等。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第二個資金來源渠道來自于社會籌集,其主要形式是尋求社會各方力量的捐贈,這也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融資的重要途徑。增加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社會捐贈的數量,可以從二方面著手:第一,應當充分利用網絡、報紙、電視等各種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重要性,提高社會公眾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認可,以及作為社會公眾的責任感,增加其捐贈的意識;第二,捐贈的形式多樣化,一方面,可以通過一定的渠道與形式,定時、定地點的組織公共捐贈,也可以設立專門的社會捐贈賬戶,并接受捐贈人及社會公眾的監督,提高公信力。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第三個資金來源渠道是自身的經營收入,它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圍繞其使命所開展的一系列的業務活動所獲得的收入,如組織老年人開展的商業匯演、為部分老年人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經營所得,或者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可根據老年人的實際承受能力,形成不同檔次的服務標準,實行一定的有償服務和低償服務。由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非營利性,因此,這部分的資金來源有限。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在實現其社會使命的同時,可以適當地進行一些經營活動,如商業匯演,增加部分收費項目,以獲取更多的資金來支持其更好地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但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經營性活動開展,務必把握兩個基本原則:這些經營性活動的開展的根本目的是為更好地實現其社會公益服務性質的宗旨,其行為是符合法律規定及其組織章程的,是不會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本身是不會造成聲譽上的損失;加強對經營所得的管理,其經營所得最終必須用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基礎設施的修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培訓等非營利活動,不得用于組織內部分配。

    2、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監督力度

    要保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資金來源的合法性、資金使用的合理性與有效性,以及資金使用的專款專用和透明化等,就必須加大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的監管力度,通常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監督來源于內部監督、外部監督兩種。

    第一種監督形式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內部監督。首先,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自身必須嚴格遵循DADS原則,做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財務公開工作,定時、定期地向社會公眾全面、真實、有效的財務信息,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資金運營管理納入大眾的監督之下;其次,崗位監督,依據《會計法》的相關規定,會計崗位與出納崗位相分離;最后,暢通內部財務信息監督通道,賦予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工作人員的監督權利,并設立內部獎勵制度。

    第二種監督形式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外部監督。通常,外部監督包括政府部門監督和社會監督,其中,社會監督又包括媒體監督、捐贈人監督、服務對象及服務對象家屬監督等。在政府部門層面,政府部門要深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明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財務監督的內容和監督要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預算編制以及預算編制的執行情況等進行專項檢查,以提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資金的使用效率,在財務監督與審查的過程中,一旦發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在資金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要進行及時地提醒與糾正,令其限期整改,堅決杜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專項資金出現私自挪用、截留等嚴重問題,對于違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相關財務規定的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養奸。在社會監督層面,既要提高媒體、捐贈人、服務對象及服務對象家屬的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信息監督的意識,又要賦予其監督的合法性權利。

    3、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管理

    首先,要完善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組織管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主管領導對本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會計工作和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其次,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管理方面的各種制度,包括財務預算制度、固定資金管理制度、流動資金管理制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以及財會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等,并采取各種措施保證這些財務管理制度得以順利執行。

    4、培養專業的財務工作人員

    做好財務工作人員的培訓與引導工作,引導財務工作人員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工作過程中,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在處理各項會計事務時,做到科目準確,數目真實,憑證完整,裝訂整齊,記載清晰,日清月結,報賬及時,及時、正確地編制各類會計報表,保證對外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準確、及時與完整,對違反相關財務制度的收付憑證,拒絕登帳,并及時向領導反映,管好會計檔案。

    四、結語

    篇(6)

    關鍵詞 老齡社會 家庭養老 機構養老 社區居家養老

    作者簡介:鐘志根,東北師范大學學部社會學學院。

    近些年,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加劇,長春市政府也開始引進并發展了社區居家養老這一全新的養老模式。所謂社區居家養老就是以家庭為核心、社區為依托、專業化服務機構為載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社會參與、非政府組織實體承辦的運作方式,采取日托、上門、鄰里合作等服務形式,為居家養老的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醫療保健、心理慰藉等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這種養老模式既能滿足老年人對于傳統家庭養老的需要,又能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因此,發展的速度較快。作為東北地區的第二大城市,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既有其自身的獨特性,同時在實踐中也遇到了一些問題。

    一、社區居家養老的現狀

    如果社會65歲以上人口占社會總人口的7%以上,那么就意味著這個社會進入了老齡化社會。從這個層面上說,長春市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就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截止到2013年底,長春市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達到10%,老少比已經達到78%。長春市正在全面進入老齡化社會。除此之外,長春市人口老齡化有其自身的特點:第一,老年人口比重不斷上升,人口老齡化速度較快;第二,“未富先老”,人口老齡化程度超過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增長幅度;第三,人口老齡化超前于養老保障水平;第四,高齡失能老年人口比例高且撫養比大??梢哉f,養老問題已經十分突出。但是,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發展卻較為緩慢且需求巨大。據調查,在全市老年人口中,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需求的占到了80%,但是可以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社區卻只有10%不到,長春市居家養老的供求極度不平衡。為此,近年來長春市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推進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

    (一)政策體系的支持

    (二)服務對象的和服務面的擴大

    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受益面正在不斷擴大,服務內容也在不斷增多。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受益對象由起初的針對80歲以上的“三無老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到現在的針對所有有需求的老人。與此同時,對于老人提供的服務也從最初的簡單的家政服務到目前的“以送餐為核心,融合了家政服務、醫療服務、義工關愛及社區馳援為一體的綜合服務”,盡可能的多方位地滿足老人的需求。

    二、社區居家養老存在的問題

    和許多處在起步和發展階段的城市一樣,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也存在一些問題,遇到一些困難。

    (一)發展速度慢、地區不均衡、供求失調

    長春市由于經濟發展速度較慢,政府無力支持居家養老的發展。此外又缺乏國家的支持,使得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速度極其緩慢。據調查,長春市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社區不到10%,且由于缺少正規社會機構的參與,使得這些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緩慢,運行困難。而長春市老年人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需求卻達到了80%,這就造成了供求的失調。由于這種現狀在短時間難以解決,使得長春市政府只能集中優勢重點發展一些社區,而這就必然造成地區發展不平衡。在一些得到政府支持的社區,居家養老發展較好;而在一些缺少政府支持的地區,居家養老的服務幾乎處于一種停滯的狀態。

    (二)資金缺乏且渠道單一

    目前,受制于整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長春市政府在資金上的投入遠遠不夠且呈現地區的差異,有些地區甚至沒有資金的投入。究其原因除了政府財政的不足以外,還有就是資金的渠道單一。一般來說,社會組織在養老事業中應起到十分重要的的作用。所以,社區居家養老的資金來源應該由政府、社會組織以及家庭三方面組成同時輔助以社會公益基金等渠道。但是,目前長春市的社區居家養老仍然主要由政府主導,缺乏相關社會組織的參與,同時,由于老人的收入較低,大部分老人無法支撐社區居家養老的費用。

    (三) 服務內容的單一與不足

    馬斯洛將人的需求由低到高歸納為五種,分別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對于老年人而言,他們也需要這些需求。據調查,目前老年人最需要的服務類型主要有:日常生活需求、醫療保健需求、精神生活需求、求知需求、交往需求、法律需求、安全需求。長春市目前對于老年人的服務內容主要是以日常生活和醫療保健為主,而對于其他的一些需求基本無法滿足。除此之外,日常生活的服務以及醫療保健的服務也不夠全面且地區發展不平衡,長春市目前提供的日常生活服務主要是送餐服務以及一些簡單的家政服務為主,對于一些特定的需求暫時無法滿足;而醫療保健的服務由于醫療資源的短缺和有限也顯得十分緊張。 (四)服務人員水平層次不齊且數量短缺

    目前,長春市居家養老服務人員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服務技術差、專業知識的缺乏等問題。服務人員大部分是由社區行政人員以及下崗職工組成,由于缺少專業培訓,因此,服務質量普遍較差。同時,由于缺乏專業的社工知識和技能,在對于心理需求這種特殊的需求是會產生問題。與此同時,長春市政府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隊伍的管理不足也加重了服務質量偏低這一現狀。除此之外,服務人員的數量缺口也十分的巨大。一個服務人員需要負責上百戶的居民,這使得服務的質量必然下降,而且由于人員的限制,使得發生突發狀況時,不能及時應對。為了解決這一狀況,許多社區開展了“以老助老”工程,但是,這種措施只能短期緩解人員短缺問題,從長期來看,不但不能解決問題,還有可能影響到整個長春市的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

    (五)社區與老人之間的信息斷層

    社區居家養老想要發展順利必須需要老年人的主動參與,調動老年人的積極性,實現老年人的一種“自我增能”即挖掘老年人內部自身的潛能,促進其更好地發展,這對于推進社區居家養老這一模式的發展具有決定性意義。而想要實現這樣的目的,就必須要保障信息的流暢性即老年人可以充分理解社區有關信息和政策,積極參與社區居家養老的建設并結合自身情況提供相關建議。但是,目前,由于長春市社區與老年人之間的信息斷層使得老年人無法了解社區有關居家養老的相關信息和政策,有些老年人甚至都不知道。而這就造成了居家養老的主體即老年人自己無法參與到居家養老的建設之中,使得長春市目前大部分社區的居家養老并不能滿足老年人,也阻礙了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

    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對策建議

    隨著長春市經濟的發展以及老齡化社會的加劇,社區居家養老必定會成為長春市養老的趨勢,因此,針對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積極的探索和尋求解決的方法顯得十分的必要。

    (一)拓展資金的渠道,引入市場機制

    社區居家養老需要資金的投入尤其是在開始階段,但是,僅僅依靠政府的單一投入肯定是無法滿足的,想要促進長春市居家養老的更好發展必須要拓展資金的渠道。筆者認為,長春市后期的發展可以借鑒濟寧市的發展經驗:由政府單一投入轉為建立以政府資金為引導、社會投入為主體、福彩公益金和慈善捐贈為輔助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強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資金保障。除此之外,將市場機制引入到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中來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會起十分重要的作用。國外養老事業的產業化也十分普遍,但是由于我國國情的特殊,養老服務完全依賴于市場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可以考慮引進一些社區和家庭無法提供,但是對于特定老年人群體有迫切需要的服務項目。例如:市場化的居家護理服務、市場化的居家醫療服務、市場化的臨終關懷服務等。這不僅有利于 提高養老服務水平,滿足老年人的需求,同時還可以減少政府在這些方面的資金投入,從而有利于整個居家養老的發展。

    (二)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

    在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中,社區的定位是十分重要的。由于我國社會長時期的行政化和官僚化,因此,在養老這一事業中也存在這樣的現象及問題即“社區一把抓”什么都管,由于社區是行政機關,對于居家養老并不是十分了解,因此,這種行為必然會阻礙居家養老的發展,尤其是不利于社會組織的參與。此外,政府對于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更多是以一種指令和命令的方式來進行管理,這顯然不利于居家養老的發展。所以,想要使得社區居家養老的順利發展,首先,必須改變社區的定位,社區必須要“放權”。在社區居家養老這一養老模式中,社區更多的扮演的是一個監督者和中介的角色,社區需要把自己的權力下放給社會組織,相信社會組織,由他們來提供更為專業的居家養服務。當然,這并不意味著社區就可以完全放手,社區要做的是接收和反饋老年人的信息,監督社會組織的服務,考察社會組織服務人員的同時也要調節老年人與社會組織之間的矛盾。只有做到這樣,才可以更好地保障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質量,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促進長春市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其次,轉變政府的職能。政府應當調整自己的角色,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解決好政府與老年人之間的“信息斷層”問題,讓老年人更多的了解相關信息和政策,充分調動老年人的參與積極性,鼓勵他們建言獻策,為更好地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提供建議。同時,政府應該要積極引入社會組織,相信并依靠他們,給予他們更多的權力,讓他們成為居家養老服務的主導,與此同時,政府也要加強對于他們的監督和指導,積極調解社會組織和老年人之間的關系,從而形成一個社區、社會組織以及老年人自己都積極參與的良好發展的社區居家養老模式。

    (三)加快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隊伍的建設

    從事養老服務的人員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實踐者,他們的服務質量以及服務水平決定著整個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因此,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建設顯得十分的重要。而對于長春市目前的情況而言,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建設更為重要。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善:首先,豐富養老服務人員的招聘渠道,吸納更多的專業的、有經驗的服務人員。其次,提升現有養老服務人員隊伍的文化水平以及專業技能,從而提升現有隊伍的整體素質。最后,建立和完善對養老服務人員監督和考查以及反饋機制,實現養老服務人員的“持證上崗”。 對于優質服務人員給予鼓勵和提拔,而對于未能達標的給予批評處罰甚至辭職以保障整個養老服務人員隊伍的水平,從而為老年人提供更滿意的更優質的服務。

    篇(7)

    關鍵字:社會老齡化;養老問題;養老服務

    中圖分類號:G71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2851(2010)03-0189-01

    居家養老服務,從概念上分析,不同于家庭養老,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有很大區別。居家養老服務是以家庭為基礎,以社區為依托,以老年人日常照料、生活護理、精神慰藉和文化娛樂為主要內容,以上門服務為主要形式,并引入專業化服務,標準化管理的一種養老模式。這種模式一方面滿足了老年人既需要照料又不愿意離開家庭的愿望和要求,另一方面又與當前“未富先老”狀況下的生產力水平相適應,既有效緩解了機構養老資源不足的矛盾,又彌補了家庭養老的缺憾。

    一、 建立社區服務中心,搭建服務平臺,推廣

    居家養老社區化服務模式

    居家養老服務主要是為居住在家里的老人提供符合他們個人不同需求的養老服務??梢韵冗x擇具備條件的社區,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依托社區公共用房或其它設施,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從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出發,開展多層次的個性化服務和群體,充分發揮養老服務中心的設施資源和人力資源優勢,向居家老人提供日間托養、短期寄養、配送餐等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服務。建立居家養老多元化服務機制,根據老人的實際情況分為無償服務、低償服務和有償服務。由政府提供無償服務,主要用于基本生活依靠政府救濟(救助)的城鎮“三無老人”、生活困難的“空巢老人”以及其他特殊困難老人;提倡社會組織、社區組織、志愿者組織以及鄰里鄉親為高齡、失能、貧困、空巢老人居家養老提供無償、低償服務。

    二、 建立服務隊伍,增強服務能力,加強居家養

    老專業化服務隊伍建設

    通過競爭招標比選,建立服務準入制,選擇符合條件的專業公司和企業加盟到服務隊伍中,組建一支專業服務隊伍。同時建立相對固定的志愿者隊伍(招募建立社區志愿者隊伍,與相關單位聯系建立志愿者隊伍),充分利用低保家庭中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做義工,引導社區失業人員和有服務技能的居民從事居家養老服務。鼓勵各類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優先招聘失業人員、低保對象、“農轉非”人員從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居家養老隊伍建設機制,不斷完善志愿者招募制度和定向、接力服務制度。鼓勵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對居家養老服務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完善資格認證,推行持證上崗。按照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標準做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者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隊伍整體素質。

    三、 建立服務機制,增強服務活力,發揮

    社會化專業服務作用

    社區老人對居家養老有強勁的需求,要合理地配置資源來滿足這些需求。這就需要建立一種機制,這就是“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居家照料,以自付費用為主,政府分類給予補貼,使居家照料有償化、市場化,使服務業發展起來;在有條件的社區建立日間托老所或俱樂部,實行入住制或會員制,形成相對穩定的客戶群;對重點對象,尤其是特殊對象,如高齡失去能力的老人、獨居老人,利用志愿者實行義工制;政府和慈善資助,實行分類按比例資助,總額封頂。同時對加盟企業實行合同協議約束的方式,簽訂服務承諾協議。有社會需求,就能形成市場,就能產生服務。鼓勵和支持企業、社會機構、民間組織、個體經營者參與居家養老服務,逐步將能夠與政府剝離的服務職能轉移給社會組織,提高居家養老服務的社會化和專業化水平。

    四、 建立服務規范,明確服務標準,提高居家

    養老專業化服務水平

    居家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標志就是服務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按照“試點先行、逐步推進”的原則,建立統一的服務規范,明確服務標準,積極培育和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市場,為有經濟支付能力且有服務需求的各類老年人提供價廉優質的服務。

    五、 整合社會資源,優化服務環境,建立健全居

    家養老協調配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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