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華北金融》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華北金融》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華北金融》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華北金融》雜志投稿建議:
①凡采用的稿件1個月內通知作者,期間未收到通知者,可自行處理。請勿一稿多投。本刊對決定采用的稿件有權進行修改、刪節。
②稿件正文內各級標題按“一”“(一)”“1.”“(1)”的層次設置,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層次標題不單占行,與正文連排。
③作者姓名、單位和E-mail為必填項目,第一作者和(或)通信作者還需填寫電話、通信地址、手機號碼、郵政編碼、職稱和身份證號。
④引文標示應全文統一,采用方括號上標的形式置于所引內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編號用阿拉伯數字置于半角方括號中,如:“……模式[3]”。
⑤本刊崇尚學術創新,堅決抵制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一稿多投、重復發表等學術不端行為,并將在初審時和稿件刊登前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一旦發現有學術不端現象,將立即退稿。
《華北金融》雜志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主辦的金融學術期刊,創刊于1979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7-4392,國內刊號:12-1309/F。
該雜志以反映金融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金融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行長論壇、改革探索、理論研究、調研報告、證券保險、農村金融、他山之石、金融史志等多元領域。
《華北金融》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華北金融》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