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湖北造紙》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湖北造紙》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湖北造紙》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湖北造紙》雜志投稿建議:
①投稿須附第一作者簡歷和通訊作者簡歷(如有通訊作者的話),簡歷包括姓名、學位、學歷、職稱或職務,主要從事工作或研究方向,聯系電話或電子郵箱。
②屬于基金資助項目成果的論文需注明:基金名稱、項目編號。本刊優先錄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成果論文。
③文章正文全部采用宋體五號字。全文行距固定值17磅。論文中的所有字母和數字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體。文章內有插圖的,請提供原圖。
④本刊恕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切勿一稿多投。
⑤摘要只需簡明、準確地概述論文內容即可,不要增加注釋和評價性文字,以150-200字為宜,字體、字號為“楷體、五號”。
《湖北造紙》雜志是由湖北省造紙學會;湖北省造紙公司主辦的工業學術期刊,創刊于1963年,季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6-9631,國內刊號:42-1390/TS。
該雜志以反映工業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工業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學術論文、科研報告、技術革新、成果推廣、產品開發、污染治理、企業管理、經驗交流、各地動態、行業規則等多元領域。
《湖北造紙》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湖北造紙》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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