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化工中間體》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化工中間體》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化工中間體》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化工中間體》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稿中摘編或引用他人作品,請注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其來源,在參考文獻中列出。
②摘要:要求文字簡潔而精煉;內容客觀而全面;重點突出研究結論;用第三人稱表述(不要出現“本文”、“該文”、“筆者認為”、“作者認為”等用語);不要加詮釋和評價性文字;篇幅以200字左右為宜。
③來稿請寫明作者真實姓名、職稱或職務、工作單位、詳細地址、郵編、電話號碼和E-mail。以集體名義寫的文章,請注明執筆者或聯系人,以便聯系。
④基金項目成果應保留項目名稱及編號,致謝原則上不予保留。
⑤來稿提倡言簡意賅,詳略得體。來稿務請遵守學術規范,遵守國家有關著作權、文字、標點符號和數字使用的法律和技術規范以及本刊的有關規定。
《化工中間體》雜志是由中國化工報社主辦的化工學術期刊,創刊于2001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672-8114,國內刊號:11-5222/TQ。
該雜志以反映化工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化工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綜述與專論、科技與開發、生產現場、本期話題、科技文摘、綜合信息、投資動態、技術與專利、進出口態勢、價格等多元領域。
《化工中間體》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全國石油和化工行業優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化工中間體》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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