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海河水利》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海河水利》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海河水利》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海河水利》雜志投稿建議:
①論文題目和各級標題應簡潔、準確,20個字以內為宜;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及代號。
②基金資助的稿件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
③結論要明確寫出論文研究得出的主要規律、結果(成果)、新見解和科學結論,以便讀者從文中獲得論文的創新觀點和創新研究成果;應鮮明、準確、科學、條理清晰。
④文中插圖或照片的電子版應提供計算機文件,如JPG、TIFF 等格式,表格用三線表(必要時可加輔助線),表格上方給出表序(表1,表2,…)和表題。
⑤面向國內外學者公開征稿,尤其歡迎理論性、實證性、綜述性、創意性的論文,要求論文論題明確、學術性強、論證充分、數據可靠、行文規范。
《海河水利》雜志是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員會主辦的水利學術期刊,創刊于1982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4-7328,國內刊號:12-1064/TV。
該雜志以反映水利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水利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專家論壇、水資源、防洪減災、城市水利、技術與應用等多元領域。
《海河水利》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科雙效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中國期刊方陣雙效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海河水利》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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