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黃河之聲》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黃河之聲》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黃河之聲》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黃河之聲》雜志投稿建議:
①本刊有權對所有稿件進行修改,如不同意修改,請在投稿時注明。由于本刊工作量較大,恕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
②摘要應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不用報道語式,不出現評價性詞語,不用序號,不分段。
③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④參考文獻必須是作者親自閱讀過的原始文獻。一般論著不超過15條,綜述不超過20條。
⑤來稿作者應保證對其作品具有著作權并不侵犯其他個人或組織的著作權,譯者應保證該譯本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任何可能的權利,并在可能的損害產生時自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編輯委員會或其任何成員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
《黃河之聲》雜志是由山西省音樂家協會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創刊于1958年,半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810-2980,國內刊號:14-1039/J。
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藝術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音樂研究、音樂教學、音樂與舞蹈、原創歌曲、研究生論壇、講師論壇、教授論壇等多元領域。
《黃河之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黃河之聲》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