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航空港》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航空港》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航空港》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航空港》雜志投稿建議:
①來稿請通過電子郵件投稿,本刊編輯部收到后將會及時回復確認。請勿由私人轉遞稿件,以免輾轉貽誤。本刊編輯部收到后即回復,3個月后未被刊用可自行處理。
②來稿請注明作者聯系電話、E-mail,收刊人及詳細地址、郵編。
③參考文獻附于正文之后,所列文獻必須是文中提及的,與正文相對應的。
④文章正文的標題、表格、圖、公式以及腳注應分別連續編號。
⑤來稿提倡言簡意賅,詳略得體。來稿務請遵守學術規范,遵守國家有關著作權、文字、標點符號和數字使用的法律和技術規范以及本刊的有關規定。
《航空港》雜志是由上海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主辦的交通學術期刊,創刊于1988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6-7310,國內刊號:31-1597/U。
該雜志以反映交通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交通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天空之城、行走天下、生活品味、阿拉上海、文化長廊、消費忠告、資訊等多元領域。
《航空港》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航空港》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