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活力》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活力》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活力》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活力》雜志投稿建議:
①來稿請附獨創性聲明,即來稿為作者獨立完成的研究成果,未公開發表;文中所有引用部分,均已做出明確標注或得到許可。如發生侵犯他人著作權問題,由作者負責。
②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題名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最好不設副標題,一般不用標點符號,盡量不使用縮略語。英文題名不宜超過10個實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③來稿請務必注明姓名、單位、地址、郵編、手機號碼、E-mail地址、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及開戶行信息,以便及時寄送樣刊等。
④引征應能體現所援用文獻、資料等的信息特點,能(1)與其他文獻、資料等相區別;(2)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等的相關來源,方便讀者查找。
⑤稿件自來稿之日起三個月內未接到本刊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本刊對決定采用的稿件有權進行刪改。
《活力》雜志是由黑龍江日報報業集團主辦的經濟學術期刊,創刊于1983年,半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7-6263,國內刊號:23-1012/F。
該雜志以反映經濟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經濟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時事政要、本刊專稿、政策財經、科教論壇、文化傳媒、城建衛生、質量管理、經濟社會等多元領域。
《活力》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活力》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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