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化學工程》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化學工程》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化學工程》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化學工程》雜志投稿建議:
①來稿請在正文最后按順序標明以下信息:題目、作者姓名、單位全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地址以及身份證號碼。
②標題,序數加括號后不再使用標點,如“(一)”“(二)”,左側空二字符。
③作者姓名用漢語拼音,姓和名的第1個字母大寫,復姓、雙名連寫,如馬林林Ma Linlin、歐陽靜萍Ouyang Jingping。
④順序編碼標注制是按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順序,在文獻的著者或成果敘述文字的右上角用方括號標注阿拉伯數字編排序號,并在參考文獻表中按此序號依次著錄,即將參考文獻反引在文中引用位置。
⑤不接收多次投遞他處的文章,不得有抄襲或剽竊等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引用的文獻須標明出處,參考文獻中須注明文獻位置,否則不采用。
《化學工程》雜志是由中國華陸工程科技有限責任...主辦的工業學術期刊,創刊于1972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5-9954,國內刊號:61-1136/TQ。
該雜志以反映工業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工業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專家特約、特約稿件、節能減排、節能減排特征明顯、生物化工、生物和化工的交叉技術,工程特征明顯、環境化工、環境和化工的交叉技術,工程特征明顯、過程強化、強化特征明顯的三傳一反、能源化工、能源和化工的交叉技術,工程特征明顯、材料科學、煤化工、醫藥工程、膜技術、過程模擬、化工系統工程、化工工藝等、傳質過程及設備、傳熱過程及設備、化工熱力學、化工流體力學、反應工程等等多元領域。
《化學工程》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Caj-cd規范獲獎期刊、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科技期刊優秀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全國石油和化工行業優秀期刊、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CSCD 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來源期刊(含擴展版)、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優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CA 化學文摘(美)、JST 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數據庫(日)、Pж(AJ) 文摘雜志(俄)、哥白尼索引(波蘭)、劍橋科學文摘、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文摘與引文數據庫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化學工程》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