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化學試劑》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化學試劑》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化學試劑》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化學試劑》雜志投稿建議:
①請作者恪守學術倫理,文責自負。請勿一稿數投。
②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③圖表凡文字能說明的內容盡量不用表和圖。文中的表或圖應各有表題、圖題,同時必須有相應的表序號和圖序號。
④本刊注釋采用腳注形式,引用文獻需嚴格遵守學術規范,注明出處。
⑤稿件要求言之有物、有理、有據,來稿語種中文,原作、譯作均可,譯作須提供原文和授權書。
《化學試劑》雜志是由中國分析測試協會;國藥集...主辦的化工學術期刊,創刊于1979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0258-3283,國內刊號:11-2135/TQ。
該雜志以反映化工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化工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研究報告與簡報、專論與綜述、分析測試研究、試劑介紹、經驗交流、生產與提純技術等多元領域。
《化學試劑》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全國優秀科技期刊、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科雙效期刊、中國科技期刊優秀期刊、中國期刊方陣雙效期刊、全國石油和化工行業優秀期刊、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優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CA 化學文摘(美)、JST 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數據庫(日)、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化學試劑》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