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近代中國》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lián)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shù)期刊(包括《近代中國》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fā)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lián)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近代中國》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fā)票信息。
《近代中國》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題要準確簡明地反映文章內容,一般不宜超過20個字。
②參考文獻采用尾注方根據(jù)國家標準《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GB/T7714-87)的要求在稿件中進行標注,并采用順序編碼標注制,各篇文獻要按正文部分標注的順序依次列出。
③作者簡介格式:姓名(出生年-),性別(少數(shù)民族),籍貫,職稱,學位/學歷,主要從事……研究。
④本刊注釋均采用腳注形式,文末不列參考文獻。注釋序號采用1,2,3……;同一文獻被反復引用者,從第二次引注開始可標為“同注某某”。
⑤來稿論文應符合學術規(guī)范。凡參引他人觀點,一般應引用原文,以雙引號標出,并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詳細標明出處;使用他人整理發(fā)表的文獻、圖版和數(shù)據(jù)資料者,亦請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相應標明。
《近代中國》雜志是由上海中山學社主辦的歷史學術期刊,創(chuàng)刊于1990年,半年刊國內外公開發(fā)行,
該雜志以反映歷史改革與發(fā)展最新成果、探索歷史規(guī)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孫中山研究、近代史研究、思想文化史研究、經濟社會史研究、中外關系史研究、法律政治史研究、史料輯存、學術動態(tài)、書評等方面。等多元領域。
《近代中國》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知網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近代中國》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