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景德鎮(zhèn)陶瓷》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lián)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景德鎮(zhèn)陶瓷》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fā)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lián)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景德鎮(zhèn)陶瓷》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fā)票信息。
《景德鎮(zhèn)陶瓷》雜志投稿建議:
①正文內各級標題處理如下:一級標題為“一、二、三……”,二級標題為“(一)、(二)、(三)……”,三級標題為“1、2、3……”,四級標題為“(1)、(2)、(3)……”。單獨成行。
②參考文獻緊接正文,重復文獻請以第一次出現的次序標注。
③摘要250字左右,應對全文內容進行準確概括,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等,關鍵詞不得少于4個,應選擇能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單詞、詞組或術語。
④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作者來自不同單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單位分別標注,以分號隔開。并在作者單位名稱前標注1.2--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⑤本編輯部對擬用稿件有刪改權。若不同意,請來稿時說明。未能錄用的稿件,恕不退回。
《景德鎮(zhèn)陶瓷》雜志是由景德鎮(zhèn)市陶瓷研究所主辦的化工學術期刊,創(chuàng)刊于1973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fā)行,國際刊號:1001-9545,國內刊號:36-1024/TQ。
該雜志以反映化工改革與發(fā)展最新成果、探索化工規(guī)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陶瓷工業(yè)技術、陶瓷文化、古陶瓷研究、陶瓷收藏、陶瓷教育、作品賞析、研究與探討、商情信息等多元領域。
《景德鎮(zhèn)陶瓷》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yōu)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景德鎮(zhèn)陶瓷》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