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江西化工》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江西化工》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fā)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江西化工》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fā)票信息。
《江西化工》雜志投稿建議:
①參考文獻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同一文獻在文中被反復應用則用同一序號標識,凡屬著作均應在文中序號后加圓括號注明頁碼。
②論著應附中、英文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關鍵詞(至少3~8個)。
③來稿請注明專投本刊,嚴禁剽竊、抄襲行為,反對一稿多投。凡發(fā)現有此類行為者本刊予以追究,今后不再刊發(fā)其稿件,并通報作者姓名。
④屬于課題基金項目的成果或論文,請在首頁注明基金項目類別、課題項目名稱及編號。
⑤本刊有權對來稿做技術性刪改,如不同意刪改,請在來稿中注明。
《江西化工》雜志是由江西省化學化工學會;江西省化學工業(yè)研究所主辦的工業(yè)學術期刊,創(chuàng)刊于1985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fā)行,國際刊號:1008-3103,國內刊號:36-1108/TQ。
該雜志以反映工業(yè)改革與發(fā)展最新成果、探索工業(yè)規(guī)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綜述與專論、試驗研究、經驗交流、開發(fā)與應用等多元領域。
《江西化工》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yōu)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江西化工》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聲明:本信息依據互聯網公開資料整理,若存在錯誤,請及時聯系我們及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