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苑》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文稿引文務須準確,采用順序編碼制,在引文處按論文中引用文獻出現(xiàn)先后阿拉伯數(shù)字連續(xù)編碼,序號外加方括號。
②文中圖、表只附最必要的,表的序號和表題置于表上,表格采用三線制(特殊情況例外);圖的序號與圖題居中置于圖下,圖中文字必須能夠清晰地顯示;請仔細核對文中表、圖中的數(shù)據(jù),并注明數(shù)據(jù)來源。
③題名簡明精練,不宜超過20個字,應刪去無實質性內容、可有可無的字和詞。如“關于……”,“試析……”等詞一般可以省去;沒有特定定語成分的“研究”、“分析”、“思考”等,也應被視為贅詞,予以刪除。
④稿件必須注明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簡介,簡介均應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不寫),籍貫,(注明省、市或縣),職稱,主要從事什么研究或工作,E-mail,詳細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
⑤譯稿請事先征得翻譯版權并在文后予以說明,如出現(xiàn)著作權爭議,后果由譯作者自負。
⑥論文責任者需清楚說明變更作者署名的原因,并向編輯部提交所有作者對增加或刪除某個作者表示同意的聲明以及單位證明,聲明內要列出每位作者各自對研究及論文的貢獻。
⑦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400字以內,英文摘要250個實詞左右。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摘要采用第三人稱撰寫。英文摘要還應包括文題、文中所有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及郵政編碼,其后加列國名。
⑧參考文獻按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shù)字加方括號以角碼標出。
⑨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釋義性注釋是對文章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引文注釋包括各種引用文獻的原文摘錄,要詳細注明節(jié)略原文。
⑩圖中外文字母用斜體,單位符號應為正體。框圖中英文字母用正體。圖中法定計量單位用符號標出,不用單位中的中文名稱。
基本信息
《金融法苑》雜志是由北京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主管,北京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fā)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chuàng)刊于1998年,是國內金融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現(xiàn)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shù)據(jù)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等,這些都體現(xiàn)了該雜志在推動金融理論與實踐發(fā)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金融法苑》雜志欄目涵蓋金融領域多個維度,包括:“熱點觀察”、“專論”、“銀行實務與法律”、“公司與證券法制”、“財會 與法律”、“保險與法律”、“互聯(lián)網金融與法律”、“WTO 與金融”、“金融刑法”、“金融創(chuàng)新”、 “金融監(jiān)管”、“金融法庭”、“海外傳真”等欄目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金融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金融領域的改革與發(fā)展,為金融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金融事業(yè)的發(fā)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金融法苑》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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