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礦業研究與開發》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礦業研究與開發》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礦業研究與開發》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礦業研究與開發》雜志投稿建議:
①標題,序數加括號后不再使用標點,如“(一)”“(二)”,左側空二字符。
②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的次序標引。未公開發表的資料不宜引用。
③來稿時請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工作單位、職稱、職務、學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個人信息。
④文稿需附加中、英文摘要和關鍵詞。中文摘要一般不超過400 字,關鍵詞5~8 個,中、英文需對應。
⑤所投稿件須系作者獨立研究完成之作品,對他人知識產權有充分尊重,無任何違法、違紀和違反學術道德等內容。
《礦業研究與開發》雜志是由長沙礦山研究院有限責任公...主辦的煤礦學術期刊,創刊于1981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5-2763,國內刊號:43-1215/TD。
該雜志以反映煤礦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煤礦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采礦工程、選礦技術與藥劑、機電與自動化、爆破技術與器材等多元領域。
《礦業研究與開發》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Caj-cd規范獲獎期刊、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科技期刊優秀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優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CA 化學文摘(美)、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礦業研究與開發》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