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林業財務與會計》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林業財務與會計》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林業財務與會計》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林業財務與會計》雜志投稿建議:
①參考文獻選用最近發表的最主要的列在文后,并按出現順序編號。
②作者人數請控制在6人以下,嚴禁與論文無關人員掛名。聯系人請注明姓名、單位、地址、郵編、電子郵件等信息。
③正文中的數據組不能同時采用圖、表、文字描述,可選用其一,選擇次序為:首先用圖、次之用表、最后用文字。
④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圖件應清晰美觀、圖例齊全,文中量和單位用法符合國家法定標準,公式應連續編碼,公式中出現的符號要加注釋。
⑤稿件請按以下順序編寫:題名(基金項目請注明基金編號),作者姓名,中文摘要(含關鍵詞不少于4個),正文,參考文獻,作者簡介。
《林業財務與會計》雜志是由中國會計學會林業分會主辦的經濟學術期刊,創刊于1986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2-2503,國內刊號:23-1540/F。
該雜志以反映經濟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經濟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學術天地、改革之窗、工作研究、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審計、財會電算化、業務技術、學習貫徹會計法等多元領域。
《林業財務與會計》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林業財務與會計》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