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美術界》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美術界》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美術界》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美術界》雜志投稿建議:
①格式要求:論文包括題目、作者、單位、作者(譯者)簡介、內容提要、關鍵詞、正文、注釋(腳注,外文出處可用原文或拉丁字母轉寫)等。
②稿件所涉及的課題如系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的左下方,作者單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并附基金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③各級標題不得使用引文標示。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④按學術研究規范和編輯部的有關規定,認真核對引文、注釋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資料,確保引文、注釋和相關資料準確無誤。如使用轉引資料,應實事求是注明轉引出處。
⑤在尊重原作的前提下,本書編委會可能對來稿作必要的修改或刪節,不愿修改者請事先聲明。
《美術界》雜志是由廣西文學藝術聯合會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創刊于1972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2-7416,國內刊號:45-1048/J。
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藝術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美術論壇、藝術人物、藝術廣角、藝術市場、西部風情等多元領域。
《美術界》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萬方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美術界》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