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煤炭加工與綜合利用》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煤炭加工與綜合利用》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煤炭加工與綜合利用》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煤炭加工與綜合利用》雜志投稿建議:
①一種文獻在同一文中被反復引用者,用同一序號標示,需表明引文具體出處,可在序號后加圓括號注明頁碼。參考文獻格式請參照《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
②摘要的內容均應在正文中出現,不能出現摘要中提到的內容正文中沒有論述的情況。
③請提供作者的詳細通信地址(工作單位及所在地、郵編)、作者簡介、聯系方式(電話、郵箱),來稿處理結果,本刊將通過電子信函或電話通知作者。
④如果論文是科研項目成果,應在首頁腳注中注明。腳注應全文連續編號。
⑤本刊對于所有稿件,無論選用與否,將奉上審稿意見。對于沒有采用的文章,歡迎作者在認真修改后再投,本刊將在同等質量下保證優先刊發。
《煤炭加工與綜合利用》雜志是由中國煤炭加工利用協會主辦的煤礦學術期刊,創刊于1983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5-8397,國內刊號:11-2627/TD。
該雜志以反映煤礦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煤礦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方針政策、煤炭洗選加工、煤質及配煤、煤炭成型及轉化、環境保護、企業管理與節能、科技簡訊等多元領域。
《煤炭加工與綜合利用》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Caj-cd規范獲獎期刊、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CA 化學文摘(美)、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煤炭加工與綜合利用》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