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南大法學》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南大法學》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南大法學》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南大法學》雜志投稿建議:
①本刊提倡一稿專投,反對專投承諾做出后任何形式的撤稿行為,反對一稿多發。
②各級基金項目應在文章首頁以頁下注形式標注,例如“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③稿件的書寫順序為:標題、作者姓名、單位(加括號)、摘要(英文)、關鍵詞(英文)、正文、參考文獻等。文章題名、單位、摘要、關鍵詞務必譯成英文,作者姓名亦請加注拼音。
④標題層次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加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后不加標點,如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等。
⑤引注統一采用頁下腳注形式,作者投稿時請按“1,2,3……”次序全篇連續編號,不加圈也不加括號,注碼統一置于標點之后。
⑥正文應條理清晰,層次分明。文中插圖應比例適當、清楚美觀,標明圖序與圖題;表格應結構簡潔,盡量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添加輔助線,要有表序與表題。
⑦如圖表下有標注補充說明或資料來源,格式為:先標注補充說明,再另起一段標注資料來源,具體為:“注”須標注于圖表的下方,以句號結尾;“資料來源”須標注于“注”的下方,并按正文引用格式標注文獻。
⑧正文包括題目、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英文)、引言、方法、結果、討論、結論和參考文獻等部分內容。
⑨來稿請附中、英文摘要、中圖分類號和關鍵詞。其中,中文摘要應在200字以上,內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要具體詳細,不能空泛而談;英文摘要應有與中文摘要對等的信息量(不少于100個實詞)。
⑩文稿中摘編或引用他人作品,請注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其來源,在參考文獻中列出。
《南大法學》雜志是由南京大學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94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2096-8434,國內刊號:32-1889/D。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民商法與經濟法、司法制度與司法實踐等等多元領域。
《南大法學》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南大法學》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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