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南京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南京大學法律評論》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南京大學法律評論》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南京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投稿建議:
①論文標題的層級,按一、(一)、1、(1)……排列,標題序號后不加逗號,標題末尾不加句號。
②參考文獻以著者姓氏的拼音為序,均另起一行排列。本刊參考文獻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2015)處理。
③文中請注明作者姓名、單位、職稱、郵寄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④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話,引號的句號在引號內;引不完整的一段話,即文字前面不是句號或文字從句中引,句號在引號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嘆號、問號,一般放在后面一個引號里面。
⑤本刊已許可與其合作的多媒體平臺以數字化方式復制、匯編、發行、信息網絡傳播本刊全文,如不同意在多媒體平臺刊登,請在來稿時注明。
《南京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是由南京大學法學院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94年,半年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978-7-5118-4652-5,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多元領域。
《南京大學法律評論》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南京大學法律評論》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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