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南京審計大學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南京審計大學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南京審計大學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南京審計大學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參考文獻:論著文章要求15條以上,主要引用近3~5年內的新文獻。
②稿件請附3-6個能反映論文主題的中英文對照的關鍵詞。
③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金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獲得基金項目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④標題序號按照“一”、“(一)”、“1”、“第一”或“首先”順序排列,一般不用“①”號。根據文章具體內容,序號可適當減少,但不可反順序使用。
⑤凡來稿在接到本刊回執后3個月內未收到稿件處理通知者,系仍在審閱中。
《南京審計大學學報》雜志是由南京審計大學主辦的經濟學術期刊,創刊于2004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2096-3114,國內刊號:32-1867/F。
該雜志以反映經濟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經濟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會計與審計、金融與保險、企業管理、國民經濟等等多元領域。
《南京審計大學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精品科技期刊、RCCSE學術期刊、中國人文社科學報優秀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南京審計大學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