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皮革化工》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皮革化工》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皮革化工》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皮革化工》雜志投稿建議:
[1]文章注釋為尾注,格式為“作者(編者、譯者)+著作名稱+出版單位+出版年份+頁碼”,按①②③依次標注。
[2]正文要求觀點明確、立論新穎、論據可靠、語言規范通達,且未在國內外公開發表過。
[3]如果文章有基金項目,必須注明基金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4]文稿要求緊扣主題,觀點新穎、主題明確、層次清楚、數據準確、語言簡練流暢;要充分體現學術性、可讀性和創新性等特點;文稿應保證版權的獨立性,無抄襲,重復率應控制在標準的范圍內,署名排序無爭議,文責自負。
[5]圖與表應少而精,具自明性。圖應有圖序、圖題及圖注,表為三線表,應有表序、表題及表注。
《皮革化工》雜志是由全國皮革化工材料研究中心;中國皮革工業協會主辦的工業學術期刊,創刊于1983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4-8960,國內刊號:21-1299/TS。
該雜志以反映工業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工業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理論探討、發展綜述、專題研究、實用技術、熱點評說、專利文摘等多元領域。
《皮革化工》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皮革化工》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聲明:本信息依據互聯網公開資料整理,若存在錯誤,請及時聯系我們及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