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清明》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清明》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清明》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清明》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中插圖切勿過大,圖中文字、符號用印刷字剪貼,字號比正文小一號,圖應標注圖序與圖題(中英文對照),照片要色彩清晰。
②注釋采用頁下注(腳注)的方式。頁下注(腳注)中引證文獻標注項目一般規則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書名、報紙名等用書名號標注;英文中,文章名用雙引號標注,書名以及刊物名用斜體標注。
③引文請務必核對原文,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④作者:題目下面均應注明作者姓名。
⑤稿件審查結果在三個月內通知作者,在此其間,作者不得將稿件投往他處。個別稿件可能送審時間較長。如果作者決定改投他刊或退稿,請通知編輯部后,再進行處理。編輯部決定錄用稿件后,將及時通知作者。
《清明》雜志是由安徽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主辦的文學學術期刊,創刊于1979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5-7943,國內刊號:34-1019/I。
該雜志以反映文學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文學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中篇小說、短篇小說、散文.隨筆、當代詩群等多元領域。
《清明》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百種重點期刊、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社科雙效期刊、中國期刊方陣期刊、知網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清明》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