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青海民族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青海民族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青海民族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青海民族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雜志投稿建議:
①凡在本刊發表的作品,均視為投稿方已經授權本刊出版權、發表權、匯編權、網絡傳播權和轉授第三方使用權等相關權利。
②來稿一經采用,因人力所限一般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文稿署名自便,但來稿請注明作者真實姓名、單位、職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以便聯系。
③獲得基金資助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志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并附項目證書復印件。
④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⑤文責自負。如果稿件有抄襲剽竊等侵權行為,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負。
⑥題名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內容,要符合編織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定關鍵詞,一般不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
⑦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
⑧參考文獻僅列出最主要和正式發表的,按文中出現的次序編號引錄,并在文章相應位置以上角標標明。
⑨注釋:解釋題名、作者及某些內容,均可使用注釋。能在文章內用括號注釋的,盡量不單獨列出;不隨文列出的注釋,標注符號應注在需要注釋的詞、詞組或語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⑩中文摘要(200字以內),英文摘要與中文對應,關鍵詞(3-8個),每詞之間用分號分隔,置于正文之前。
《青海民族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雜志是由青海民族大學主辦的教育學術期刊,創刊于1981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7-0117,國內刊號:63-1070/G4。
該雜志以反映教育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教育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哲學、經濟、語言、史學、地方經濟等等多元領域。
《青海民族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Caj-cd規范獲獎期刊、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青海民族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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