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律評論》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來稿如為各種基金項目資助文章,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正式規定的名稱填寫基金項目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②稿件中的注釋請以腳注形式在當頁頁腳標出。引用報刊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刊名、刊期;引用書籍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頁碼;引用互聯網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網址和時間。
③本刊要求研究論文內容必須具有學術價值,即理論性論文要有一定的理論創見,應用性論文要有突出的應用成效,綜述、評論、短篇和個案應能反映當前學術活動的新動態和先進水平。
④圖片要求影像清晰、色彩真實、畫面整潔。圖片若非本人原創(或拍攝),須獲得原作者(或原拍攝者)的許可,不得侵犯他人權益。
⑤中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應簡明、準確,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能有標點、盡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字符、代號等,也不應將原形詞和縮略語同時列出。
⑥來稿請提供作者簡介,注明姓名,出生年份,性別,籍貫,民族(漢族可不注),學位(或在讀學歷),技術職稱,聯系電話及通訊地址、郵編。
⑦正文應條理清晰,層次分明。文中插圖應比例適當、清楚美觀,標明圖序與圖題;表格應結構簡潔,盡量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添加輔助線,要有表序與表題。
⑧摘要應具備以下4項內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過程、試驗結果及主要結論;應有獨立性和自明性,注意突出研究工作的創新點;篇幅約為200~300字。
⑨附作者單位對稿件審核證明或推薦信,注明無一稿兩投、不涉及保密、無署名爭議。
⑩參考文獻為直接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說明。文中序號應按順序排列,并與文末參考文獻的序號對應,在文中標明如[1]、[2]、[3]。如同一參考文獻在文中重復引用,則文中[1][2][3]順序不變,文末標明。
基本信息
《人大法律評論》雜志是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主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99年,是國內政法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現被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據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這些都體現了該雜志在推動政法理論與實踐發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人大法律評論》雜志欄目涵蓋政法領域多個維度,包括:明德講堂、專題研究、法學爭鳴、法學譯文、實證研究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政法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政法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政法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人大法律評論》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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