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人權研究》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人權研究》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人權研究》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人權研究》雜志投稿建議:
①為檢索需要,文章應給3—8個關鍵詞,關鍵詞標引應建立在對全文進行主題分析的基礎上,選擇能夠反映文獻特征、內容規范的詞、詞組。
②文稿題目及各級標題要求簡短醒目,各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即按照1;1.1;1.1.1……統一編號。
③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請按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所引文獻必須是作者直接閱讀參考過的、最主要的、公開出版的文獻。
④自征稿截止后一個月內,將發出《用稿情況通知》,獲得用稿通知者,可按編輯部建議進一步修改后提交電子文稿。如在收到《用稿情況通知》前,文章已在其他公開出版物或互聯網上發表,請作者務必告知。
⑤請在稿件末尾處附上作者姓名、單位、郵編、詳細地址、聯系電話(手機)、E-mail及作者簡介(內容包括性別、出生年月、藉貫、學歷、職稱、現從事何種專業研究工作、獲過何種重大成果獎勵等)。
⑥注釋: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叫,序號用帶網目的阿拉伯數字標注,放在當頁頁腳,建議不超過5條。
⑦引文超過150 字換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縮進4 格,以下各行縮進2 格。夾注置于最后一個標點符號之后。引詩超過8 行換行另起,規則同上。
⑧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⑨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錄入該數據庫或以其他形式出版發行,請在來稿時向本刊聲明。
⑩圖、表分別連續編號,正文中須與之呼應,指示須清楚明白。圖號圖名應置于圖下方正中的位置,表號表名應置于表格上方正中的位置。
《人權研究》雜志是由中國政法大學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2020年,季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2096-8221,國內刊號:10-1671/D。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特稿等等多元領域。
《人權研究》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人權研究》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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