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書法》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書法》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書法》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書法》雜志投稿建議:
①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或公式。
②關鍵詞為3-5個,要求摘引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名詞或詞組。③參考文獻應為正式出版物發表的作品,所引用文獻務必與原文核實,內容、版本、卷期、頁碼、年份應準確無誤,參考文獻中的作者1至3名全部列出。
④在文后請注明論文作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供職單位、職務、職稱、研究方向及詳細通信地址、電話、電子郵箱等個人信息。
⑤來稿應是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過的論文,亦不接受一稿多投的文章。稿件寄出1個月未接到本刊通知即可自行處理。
《書法》雜志是由上海書畫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創刊于1977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0-6036,國內刊號:31-1067/J。
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藝術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研究_學術專題、視野_書法論壇、研究_書法史料、翰墨_書法課堂、篆刻_朵云印評、篆刻_名勝印跡、時空_廣告、朵云_札記、篆刻_借古開今、朵云_說文解字、篆刻_古印賞析、翰墨_書法展廳、翰墨_書法展廳、朵云_行走、朵云_朝花夕拾、時空_東西南北、經典_近現代書法等多元領域。
《書法》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書法》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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