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上海公安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上海公安學院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上海公安學院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上海公安學院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中涉及的量和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規定執行,并用規定縮寫符號表示。每一個組合單位符號中,斜線不得多于1條,如每天每千克體重用藥劑量應寫成mg/(kg.d)。
②注釋用頁下腳注,每頁單獨排序,序號使用帶圈數字。
③如為基金項目資助論文,請在文稿首頁頁腳處注明論文屬何項目、何基金(編號)資助。
④注釋統一采用尾注,并請以正文格式列于文章末尾,勿用word自動生成;序號采用“[]”方括號標注;外國作者國籍采用“〔〕”六角括號標注。
⑤來稿要求來稿要有科學性、真實性、先進性。設計合理,結構嚴密,層次分明,文通句順,統計學方法正確。
《上海公安學院學報》雜志是由上海公安學院主辦的政治學術期刊,創刊于1987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2096-7039,國內刊號:31-2168/D。
該雜志以反映政治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治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公安管理、犯罪學研究、公安與法、公安教育等多元領域。
《上海公安學院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上海公安學院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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