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詩潮》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lián)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shù)期刊(包括《詩潮》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fā)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lián)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詩潮》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fā)票信息。
《詩潮》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中應附最必要且最能說明問題的圖、表和照片,插圖要求線條清晰、均勻、比例適當。
②注釋:采用腳注(當頁注,“每頁重新編號”),使用小5號字(由word軟件自動生成),注釋序號使用右上標的“①”。
③文章正文全部采用宋體五號字。全文行距固定值17磅。論文中的所有字母和數(shù)字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體。文章內有插圖的,請?zhí)峁┰瓐D。
④省部級以上任何一種基金資助項目,請注明基金號,放入Acknowledgement欄目中。
⑤論文刊出后,該文不得以同種文字在其他期刊或其他公開出版物(含紙質、光盤、網絡等各種介質、媒體)上再次發(fā)表,匯編個人作品(含網頁)或文集需要使用該文及其版式須注明出處。
《詩潮》雜志是由沈陽廣播電視臺主辦的文學學術期刊,創(chuàng)刊于1985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fā)行,國際刊號:1003-5583,國內刊號:21-1048/I。
該雜志以反映文學改革與發(fā)展最新成果、探索文學規(guī)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詩人研究、中國詩歌掃描、詩性人生、品詩評潮、古韻新聲、校園詩抄等多元領域。
《詩潮》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yōu)秀期刊遴選數(shù)據(jù)庫、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知網收錄(中)、萬方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詩潮》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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