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收藏界》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lián)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shù)期刊(包括《收藏界》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fā)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lián)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收藏界》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fā)票信息。
《收藏界》雜志投稿建議:
1.《收藏界》文章發(fā)表后,如被轉載或獲獎,請及時通知文章責編,以備成果統(tǒng)計之用。
2.《收藏界》撰稿依法,寫稿有據(jù)、不侵權、不剽竊、不一稿多投,文責自負、文圖真實、科學、嚴謹,數(shù)據(jù)、年代等力求考證有據(jù),確鑿無誤。
3.針對所舉藏品,有的放矢、短小精粹,一般應寫清藏品出處、年代、沿革、質(zhì)地、工藝、性質(zhì)、功用等。在評價闡發(fā)觀點時,應言簡意賅,實事求是,以理服人。
4.稿件文字力求精煉、規(guī)范,克服錯誤字,正確使用標點符號。手寫稿字跡應工整、清晰。
5.來稿寫清作者姓名、地址、單位、電話、郵編等。
《收藏界》雜志是由寧夏雅觀收藏文化研究所主辦的體育學術期刊,創(chuàng)刊于2002年,月刊國內(nèi)外公開發(fā)行,國際刊號:2313-5050,國內(nèi)刊號:64-1046/K。
該雜志以反映體育改革與發(fā)展最新成果、探索體育規(guī)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藏界視點、市場熱點觀察、拍賣、收藏、行家看市、老董泉苑、名人書畫、藏界爭鳴等多元領域。
《收藏界》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知網(wǎng)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收藏界》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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