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廈門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廈門大學法律評論》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廈門大學法律評論》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廈門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投稿建議:
①中文題名一般以20 個漢字以內為宜,最好不設副標題,一般不用標點符號,盡量不使用縮略語。
②摘要應為論文主要內容的濃縮和提煉,要求以“[摘要]”表示,不應使用諸如“本文認為”,‘“筆者認為”等評價性語言,字數在300字以內。
③作者簡介列于文末的六角括號(“〔〕”)內,其內容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與職稱、學歷或學位、主要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等。
④正文:正文應層次清楚,方便閱讀,行文符合規范。
⑤本刊歡迎省部級以上基金項目的研究成果。凡獲基金資助的論文,請在首頁著名基金項目的正式名稱和項目編號。
《廈門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是由廈門大學法學院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2001年,半年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978-7-5615-4606-2,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多元領域。
《廈門大學法律評論》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知網收錄(中)、萬方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廈門大學法律評論》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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