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水文》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水文》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水文》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水文》雜志投稿建議:
①圖、表 、照片圖應清晰,線條圖用黑色筆在空白紙上準確繪出,另起一行附圖說明(文字要準確精練),并在文中插入位置寫明“見圖×”。
②注釋的內容包括:課題資助單位、課題編號。
③引言章節編號為0,一級標題按123等順序編號,二級標題使用1.1、1.2、1.3等,三級標題使用1.1.1、1.1.2、1.1.3等,一律左頂格。
④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⑤來稿應為“原創”“首發”,即尚未在公開出版物、互聯網上發表過的中文稿件;海外作者的優秀英文稿件譯文視同首發。
《水文》雜志是由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主辦的環境學術期刊,創刊于1956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0-0852,國內刊號:11-1814/P。
該雜志以反映環境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環境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站網與測驗、情報與預報、計算與評價、水質監測及評價、儀器設備與新技術應用、信息化與現代化、區域水文與暴雨洪水等多元領域。
《水文》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Caj-cd規范獲獎期刊、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中國科技期刊優秀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CSCD 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來源期刊(含擴展版)、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優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水文》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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