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山西礦業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山西礦業學院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山西礦業學院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山西礦業學院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對文章標題層次編號采用阿拉伯數字。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加小圓點隔開,小圓點加在數字的右下角如“1.1”、“1.2”。
②作者姓名用漢語拼音,姓和名的第1個字母大寫,復姓、雙名連寫,如馬林林Ma Linlin、歐陽靜萍Ouyang Jingping。
③本刊采用頁下注釋。正文中注號用阿拉伯數字加圓圈標注于相關句子的右上角,通常應在相關標點之外。
④書中的表或圖,應遵循先見文字后見圖表的原則。
⑤面向國內外學者公開征稿,尤其歡迎理論性、實證性、綜述性、創意性的論文,要求論文論題明確、學術性強、論證充分、數據可靠、行文規范。
《山西礦業學院學報》雜志是由山西礦業學院主辦的工業學術期刊,創刊于1983年,季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0-1603,國內刊號:14-1106/TD。
該雜志以反映工業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工業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論述等多元領域。
《山西礦業學院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山西礦業學院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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