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攝影之友》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攝影之友》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攝影之友》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攝影之友》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題:力求簡明,能夠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盡量不設副標題、不用標點符號、不使用縮略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②參考文獻中中文文獻在前,外文文獻在后。
③稿件須有標題、作者姓名、內容摘要、關鍵詞。
④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⑤作者要嚴格遵守著作權法,引用、參考他人觀點應注明出處,文責自負。
《攝影之友》雜志是由廣東嶺南美術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創刊于1985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4-0153,國內刊號:44-1074/J。
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藝術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攝影理論探索、攝影人物、佳作欣賞、廣東攝影史話、攝影講話、攝影文摘等多元領域。
《攝影之友》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攝影之友》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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