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泰國研究論叢》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泰國研究論叢》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泰國研究論叢》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泰國研究論叢》雜志投稿建議:
①縮略語文題一般不使用縮略語,正文中盡量少用。必須使用時于首次出現處先敘述其全稱,然后括號注出中文縮略語或英文全稱及其縮略語,后兩者間用“,”分開(如該縮略語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稱)。
②前言應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要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
③本刊采用雙向匿名審稿制,自投稿之日起,三個月未接到用稿通知,可另投他刊。
④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⑤注釋。注釋用于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分別為:①、②、③…,注釋內容置于正文之后。
⑥參考文獻:參考文獻必須是正文中直接引用的,且在正文中用上角標標注參考文獻序號,與文末的參考文獻序號(方括號[1]、[2]、……)相對應。
⑦文題力求簡明,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題名不宜超過20 字,英文題名不宜超過10~12 個實詞)。
⑧計量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00—3102軋93)量和單位》的規定正確使用其名稱和符號。
⑨引用國際組織機構報告時,應標明機構名,報告名,編號,第幾頁或第幾段,但聯大決議和安理會決議等可略去機構名和報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標出文件編號。
⑩作者與單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第一作者須附簡介,包括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年齡、性別、民族、學歷、職稱、職務;其它作者附作者單位、地址和郵編。
《泰國研究論叢》雜志是由成都大學主辦的文化學術期刊,創刊于2020年,年刊國內外公開發行,
該雜志以反映文化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文化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文化教育、社會發展、中泰關系、研究綜述等多元領域。
《泰國研究論叢》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泰國研究論叢》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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