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天津律師》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天津律師》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天津律師》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天津律師》雜志投稿建議:
①來稿一律不退,請自留底稿,自投寄之日三個月未收到用稿通知者,稿件可自行處理。
②標題序號:可按四級小標題的格式寫:一、(一)、1、(1);一級、二級標題另起段,正文另起段;三級、四級小標題另起段,但正文接排;正文內序號用①……②……等。
③參考文獻需要提供完整的信息,包括作者姓名、文章題目、期刊名稱、出版日期、卷號、期號、頁碼、DOI(如果適用)等。
④摘要,直接摘錄文中核心語句寫成,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篇幅以150-200字為宜。
⑤來稿寫明稿件聯系人詳細通訊地址、電話。第一作者簡介置首頁左下地腳處[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職稱,學位,研究方向,E-mail地址]。
⑥基金項目:格式如:“基金項目類別:(項目編號×××)”。獲多個項目資助的,項目之間用“;”分隔,一般情況下不要超過2個基金項目。
⑦正文統一使用Word 文檔、通欄、宋體、五號字著錄。正文內出現的阿拉伯數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與英文參考文獻,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體;中文字與字之間、字與標點之間不空格。
⑧注釋一般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文中序號用數字加圓括號、以上標格式標注。
⑨若稿件中含有數學公式、表格、曲線圖及其它圖表,請用計算機制作相關內容,并務必保證其中的符號、數字、文字、圖線清晰、規范,以便本刊排錄時直接按原樣掃描。
⑩將同一稿件或基于同一組數據資料而只有微小差別的稿件向多家期刊投稿,或者在第一次投稿期刊退稿(或作者正式撤稿)前投給其他期刊。編輯部利用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對一稿多投行為進行監測。
《天津律師》雜志是由天津市律師協會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84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職業風范、信息長廊、法苑論壇、律師文匯等等多元領域。
《天津律師》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天津律師》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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