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天津造紙》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天津造紙》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天津造紙》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天津造紙》雜志投稿建議:
①首字母縮寫字時,應在首次出現時說明,給以明確的定義。無論是中文縮略詞,還是外文縮略詞,全文應當統一。
②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列于當頁腳注,用①②……標注。(注意:注釋不是引文的參考文獻,引文引用文獻應放在文后參考文獻中)
③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④若有基金資助,請在題名下方另行“基金項目”寫明項目全稱及批號,并上傳基金批文復印件。
⑤稿件要求資料真實可靠,內容充實,論點明確,推論嚴謹,設計合理,數據準確,結構嚴密,層次分明,文通句順,字跡端正。
《天津造紙》雜志是由天津科技大學;天津市造紙學會主辦的化工學術期刊,創刊于1979年,季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674-5469,國內刊號:12-1155/TS。
該雜志以反映化工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化工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論著、綜述、紙廠經驗、造紙助劑、專家訪談、紙業短訊等多元領域。
《天津造紙》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天津造紙》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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