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吐魯番學研究》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吐魯番學研究》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吐魯番學研究》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吐魯番學研究》雜志投稿建議:
①題名要科學、精練、準確、具體,一般不是一個完整的語句,基本由關鍵詞串聯組成,是具有名詞性特點的一段文字。
②同一文獻兩次或兩次以上引用,第二次引用時,若緊接第一次引用注文,則徑注“同上注,第×頁”;若第二次與第一次引用之間有其他注釋,則在作者名之后,注明“前引注N,第×頁”。
③在正文之前引出摘要,不超過200字,5號宋體;前加[摘要]兩字,5號黑體。
④正文章節標題或小標題獨占一行,且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從1 開始)表示,形式為:1 1.1 1.2 …… 2 2.1 2.2 ……
⑤本刊稿件處理期限為3個月,如果3個月內沒有接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稿件。
《吐魯番學研究》雜志是由新疆吐魯番學研究院主辦的歷史學術期刊,創刊于2008年,季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674-2893,國內刊號:65-1268/K。
該雜志以反映歷史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歷史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洋海墓地研究專欄、吐魯番文獻研究專欄、新疆石窟研究專欄等多元領域。
《吐魯番學研究》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吐魯番學研究》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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