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探求》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探求》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探求》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探求》雜志投稿建議:
①論文題目和各級標題應簡潔、準確,20個字以內為宜;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及代號;不用“試論”“淺談”等表謙詞語;論文英文題目須與中文題目含義一致。
②使用資料、數據、引文務求核查無誤,并注明出處、版本、頁碼。例句、引文等出處(書名、報刊名)一律用書名號,依次為:作者、書名或文章名、出版社或報刊名、時間、頁碼。
③關鍵詞:應選取反映文章內容的關鍵詞 3~8 個,用分號“;”分隔,置“摘要”下方。
④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一般為導師)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份、性別、所獲學位、職稱、目前主要從事的工作或研究方向、電子郵箱),并請在文稿的首頁地腳處注明論文屬何基金項目(編號)資助。
⑤來稿要重點突出,條理分明,論據充分,資料翔實、可靠,圖表清晰,文字簡練。
《探求》雜志是由中共廣州市委黨校(廣州行政學院)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91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3-8744,國內刊號:44-1309/D。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當代馬克思主義研究、經濟與管理、政治與行政管理、廣州市情研究、文化與教育、黨史黨建等多元領域。
《探求》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探求》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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